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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3 / 97 頁- 行政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11-1條 證券商之負責人不得充任銀行、金融控股公司、信託公司、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票券金融公司、期貨業、保險業或其他證券業之負責人。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一、因證券商與該等機構間之投資關係,且無董事長、經理人互相兼任情事…
- 行政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11-2條 證券商之負責人或其配偶有擔任公開發行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為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之股東者,於證券商從事與該公開發行公司有關業務時,不得參與決策之訂定。前項之人持有之股份,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
- 行政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12條 證券商負責人及業務人員於執行職務前,應由所屬證券商向證券交易所、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辦理登記,非經登記不得執行業務。證券商僱用經本會依本法規定命令解除職務未滿三年之人員,從事第二條第二項各款以外業務者,應向…
- 行政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13條 證券商負責人及業務人員有異動者,證券商應於異動後五日內依下列規定,向證券交易所、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報登記。所屬證券商在辦妥異動之登記前,對各該人員之行為仍不能免責:一、證券商內部因負責人或業務人員職務調…
- 行政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14條 證券商負責人或業務人員請假、停止執行業務或其他原因出缺者,所屬證券商應指派具有與被代理人相當資格條件之人員代理之。前項之代理,所屬證券商應設專簿載明代理之事由、期間、代理人及其職務,以供查考。
- 行政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18條 證券商負責人及業務人員執行業務應本誠實及信用原則。證券商之負責人及業務人員,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有下列行為:一、為獲取投機利益之目的,以職務上所知悉之消息,從事上市或上櫃有價證券買賣之交易活動。二、非應依法令所為之…
- 行政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19條 證券商負責人或業務人員涉嫌違反證券管理法令或就執行職務相關事項之查詢,應於本會所訂期間內,到會說明或提出書面報告資料。
- 行政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21條 證券商負責人或業務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本會予以獎勵或表揚:一、為建立證券市場制度,貢獻心力,具有顯著績效者。二、研究著述,對發展證券市場或執行證券業務具有創意,經採行者。三、舉發市場不法違規事項,經查明屬實者。四、…
- 行政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21-1條 …特定外國債券業務之人員,應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規定辦理。證券商負責人及業務人員僅從事自行買賣具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業務、股權性質群眾募資業務、基金受益憑證買賣及互易之居間業務或自行買賣特定外國債券業務者,不適用第八條至第十一…
- 行政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3-1條 …項,由該外國公司總公司或區域總部授權之在中華民國境內分支機構負責人處理。
- 行政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 第16條 參加存款保險金融機構之負責人或職員,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該金融機構或本基金之利益,而為違背其職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該金融機構、本基金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
- 行政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 第17條 …依本條例規定辦理賠付後,在其賠付之限度內,取得該金融機構對其負責人、職員因委任或僱傭契約所生之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請求權或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與其職務保證人、保證保險人及共同侵權行為人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存保公司得於本基…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12條 …列書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一、海外分支機構之名稱、所在地及負責人之姓名、住所。二、經當地政府核准經營之業務項目。三、海外分支機構之業務及財務狀況說明書。四、業務發展計畫、詳細業務項目及預估未來三年之資產負債表與損益表之…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17條 …險業預定代表人應具備良好之品德操守及專業領導能力,且無保險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三條所列各款情事。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22條 …析。八、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營運管理及績效考核規定。九、預定負責人之資格證明。十、其他主管機關規定應提出之資料或文件。臺灣地區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及保險公證人公司經主管機關許可在大陸地區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後,於…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23條 …主管機關核准經營之業務項目。三、預定開業日期及詳細地址。四、負責人之姓名及聯絡方式。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24條 …及保險公證人公司,應於事前檢具相關資料報經主管機關許可:一、負責人變動。二、與其他金融機構合併、讓與或受讓全部或重要部分之資產或營業。三、發行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四、解散或停止營業。五、變更名稱。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29條 …件。前項第七款保險業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資格,應符合保險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相關規定。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36條 …件。前項代表人應具備良好之品德操守及專業領導能力,且無保險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三條所列各款情事。第一項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之書件除須經登記地公證人或公證機構認證外,其屬第三地區製作之書件者,並須…
- 行政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9-2條 …輔助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向本會申報:一、期貨交易輔助人或其負責人、業務員、其他從業人員,因業務上關係發生訴訟、仲裁或為強制執行之債務人,或期貨交易輔助人為破產人、有銀行退票或拒絕往來之情事。二、期貨交易輔助人之負責人及…
- 行政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13條 …分者。三、最近半年未曾受本會依本法第一百條第一項第二款撤換其負責人或其他有關人員之處分,或依本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所為命令解除其負責人職務處分者。四、最近一年未曾受本會依本法第一百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為全部或一部之停業處分者…
- 行政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28條 期貨交易輔助人之負責人、經理人及業務員之登記、異動,應由期貨交易輔助人向同業公會或本會指定之機構辦理;業務員,非經登記不得執行職務。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為前項之登記;已登記者,應予撤銷:一、有本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情事之一…
- 行政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29條 期貨交易輔助人之負責人、經理人或業務員擔任或直接從事第三條第一項所定之職務者,應本誠實及信用原則,忠實執行業務。前項事業及人員,除不得有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第十六條所禁止之行為外,並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收受期貨交…
- 行政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30條 期貨交易輔助人之負責人或受雇人從事期貨交易者,除本會另有規定外,限於委任期貨商開戶並不得利用他人名義為之。前項人員開戶係由期貨商委託期貨交易輔助人代理開戶者,以委託所屬期貨交易輔助人為限。期貨交易輔助人及委任期貨商對第一…
- 行政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31條 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第二條第一項、第四條、第五條、第五條之一、第九條至第十五條及第十八條之規定,於期貨交易輔助人準用之。
- 行政證券商管理規則 第8條 證券商經營證券業務,應依證券商負責人及業務人員管理規則之規定,由登記合格之業務人員執行業務。
- 行政證券商管理規則 第68-1條 …項,由該外國公司總公司或區域總部授權之在中華民國境內分支機構負責人處理。
- 行政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第11-2條 …條第一項之酬金制度,於外國金融服務業在臺分支機構,應經其在臺負責人同意。
- 行政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第30-2條 …制度未提報董(理)事會通過,或未經外國金融服務業在臺分支機構負責人同意。二、違反第十一條之二第一項或第三項規定,初次銷售之複雜性高風險商品未報經董(理)事會或常務董(理)事會通過,或未經外國金融服務業在臺分支機構負責人同…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管理辦法 第8條 …練機構及時數由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另定之,不適用信託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暨經營與管理人員應具備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準則第十六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前項業務人員辦理他業業務之行為規範與權利義務,均應依他業主管機關之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