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8條他業兼營證券業務者,於依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編製財務報告時,應增加揭露依第二章編製之獨立證券部門之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
- 第9條財務報告編製之內容應公允表達證券商之財務狀況、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並不致誤導利害關係人之判斷與決策。財務報告有違反本準則…
- 第10條證券商有會計變動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會計政策變動:(一)會計政策係指證券商編製及表達財務報表所採用之特定原則、基礎…
- 第11條證券商應依第二章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規定編製合併財務報告,並應依第四章規定編製年度個體財務報告。證券商若無子公司者,…
- 第12條本準則所稱母公司、子公司、關聯企業及聯合協議,應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第十一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規定認定之。本…
- 第13條本準則所列財務報告或據以編製財務報告之各項會計憑證、帳冊、契據、簿籍,其保管年限除本會另有規定者外,依商業會計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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