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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3 / 164 頁- 行政推廣貿易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經貿合作計畫之支出。九、拓展貿易宣傳及展覽之支出。十、蒐集、調查、研究、編印國內外經貿資料之支出。十一、由主管機關興建國際貿易展覽及會議中心屬自償性之支出。十二、前十一款以外有助於輸出入貿易發展之支出。十三、管理及總務支…
- 行政法定度量衡單位推廣及輔導辦法 第3條 …改用法定度量衡單位之技術輔導。四、法定度量衡單位之相關研究或調查。五、其他有助於法定度量衡單位推行之事項。
- 行政地下水鑿井業管理規則 第2條 本規則所稱地下水鑿井業,指承攬供觀(監)測、研究、調查、抽汲、補注地下水之水井鑽鑿、維護及封填工程之公司或商號。
- 行政電子簽章法 第19條 …定期蒐集我國電子簽章之應用情形,辦理國際法規與市場需求等相關調查或研究,並每年公布之。
- 行政計量技術人員管理辦法 第14條 …、擔任度量衡專責機關之度量衡器義務監視員,反映度量衡器案件經調查為有效件數者,每一有效案件積分三點。前項繼續教育之認可,由度量衡專責機關辦理。度量衡專責機關以外之主辦單位辦理第二項第一款所稱計量領域相關課程、教學觀摩、研…
- 行政商品市場檢查辦法 第6條 市場檢查發現涉違規商品時,應依本法第五十條規定進行調查。執行涉違規商品封存或以其他保全證據之方式代替封存時,應填寫進貨證明及保管書,由受檢查者簽名或蓋章交檢查人員後,將涉違規商品交由受檢查者保管或運存指定場所。受檢查者將…
- 行政商品市場檢查辦法 第8條 執行市場檢查發現涉違規商品時,為調查違規商品產銷情形,檢驗機關得向稅捐機關函詢報驗義務人有關產銷資料。
- 行政商品市場檢查辦法 第10條 …檢查具有檢驗合格證明之商品經檢驗不合格者,檢驗機關應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問紀錄,依相關規定辦理。
-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2條 …法所稱貨品進口救濟案件,指依本法第十八條第一項申請產業受害之調查及進口救濟之案件。前項案件產業受害之成立,指該案件貨品輸入數量增加,或相對於國內生產量為增加,導致國內生產相同或直接競爭產品之產業,受嚴重損害或有嚴重損害之…
-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3條 …會或相關團體之申請,交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以下簡稱貿易署)進行調查後交經濟部貿易救濟審議會(以下簡稱審議會)審議。
-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4條 …取救濟措施而將受嚴重之損害。經濟部於進行前二項之認定時,對於調查所得之證據或資料均應予以考量,如發現與進口無關之因素所造成之損害,應予排除。
-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11條 …予駁回外,應於收到申請書之翌日起三十日內交審議會審議是否進行調查。但申請人補正所需時間,不計入三十日期限:一、申請人不具備第三條規定資格。二、不符合前條第一項規定,經通知限期補正而不補正或補正不完備。經濟部決定進行或不進…
-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12條 為調查貨品進口救濟案件,應由審議會召集人指定委員一人或二人為主辦委員,貿易署並得視調查案件之需要成立工作小組,邀集有關機關派員或專案遴聘業務相關之學者、專家協助調查。
-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13條 貿易署對貨品進口救濟案件進行調查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審查申請人及利害關係人所提之資料,並得派員實地調查訪問,必要時得要求另提供相關資料。二、舉行聽證。申請人或利害關係人應依貿易署之要求提供資料,其未依要求期限提供資…
-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18條 案件經貿易署初步調查認為有明確證據顯示,增加之進口導致國內生產相同或直接競爭產品之產業,受嚴重損害或有嚴重損害之虞時,在延遲將造成難以彌補之損害的緊急情況下,審議會得於作成產業受害成立或不成立之決議前,先行作成臨時提高關…
-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19條 貿易署於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調查完成時,應提交審議會為產業受害成立或不成立之決議。前項決議,應有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20條 除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外,審議會應自經濟部通知申請人進行調查之翌日起一百二十日內對產業受害成立或不成立作成決議。前項期限,必要時得延長六十日;延長期限及事由,應通知申請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並公告之。
-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21條 …,經濟部除應於收到申請書之翌日起二十日內交審議會審議是否進行調查外;有關補正、駁回、通知及公告事項,準用第十一條之規定辦理。前項案件經經濟部決定進行調查者,審議會應自經濟部通知申請人進行調查之翌日起七十日內,對產業受害成…
-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22條 審議會對於貨品進口救濟案件為產業受害成立或不成立之決議,調查報告及決議書應於決議後十五日內提報經濟部,由經濟部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並公告之。審議會作成產業受害成立之決議者,貿易署應於決議之日起三十日內就擬…
-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26條 …滿九十日前提出。對於第一項之申請,貿易署應依第三章規定之程序調查後提交審議會作成是否停止或變更原救濟措施之建議,提報經濟部。經濟部認其建議可採,應即公告停止或變更原措施。
-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29條 依本法第十八條第一項申請產業受害調查及進口救濟之案件,得單就大陸早期收穫貨品為之。前項案件產業受害之成立,指該案件大陸早期收穫貨品輸入數量增加,或相對於國內生產量為增加,導致國內生產相同或直接競爭產品之產業,受嚴重損害或…
-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33條 經濟部於產業受害之調查過程中,發現涉有關稅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之補貼或第六十八條規定之傾銷情事者,應即通知財政部及原申請人。
-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34條 有關案件之調查及認定、諮商、救濟措施等事項,本法及本辦法未規定者,得參照有關國際協定及慣例辦理之。
- 行政河川管理辦法 第24條 …險所需之土石料或混凝土塊之儲備。二、防汛搶險所需之各種器材之調查登記。三、配合調度支援廠商之洽商。四、轄區內之防汛搶險計畫及搶險人員之配置。前項工作得於第十二條之河防檢查時併同辦理。
- 行政海堤管理辦法 第20條 …搶險所需之土石料或混凝土塊。二、防汛搶險所需之各種器材應預為調查登記。三、預洽重型機械廠商配合調度。前項第一款工作得洽當地河川分署協助辦理之。
- 行政度量衡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依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執行稽查或第四十三條規定進行調查,應製作書面紀錄,並由受稽查者或受調查者簽名或蓋章。
- 行政度量衡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依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二項第三款規定進行調查,並執行可疑違規法定度量衡器封存時,應填寫保管書交受調查者具結保管或運存指定場所;受調查者並應填寫進貨證明。
- 行政溫泉法 第10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調查轄區內之現有溫泉位置、泉質、泉量、泉溫、地質概況、取用量、使用現況等,建立溫泉資源基本資料庫,並陳報中央主管機關;必要時,應由中央主管機關予以協助。
- 行政實施管理及檢驗制度認可廠場監視查驗辦法 第10條 …方式報驗:一、取樣或購樣檢驗不符合檢驗規定,經依本法第五十條調查確認者。二、未依本法第六十三條第四項規定限期改善、回收或銷燬者。三、經限期提供當地國主管機關或標準檢驗局認定機構推薦之相關證照或文件,無正當理由而拒絕提供或…
- 行政水利法 第69-1條 …蓄水人對於水庫集水區域內可能被淹沒之土地及土地改良物,應詳為調查,擬具收購、補償及遷移辦法,報經有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