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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司法國民法官選任辦法 第60條 法院應於本法第二十七條所定程序完畢後,向檢察官、辯護人確認是否不附理由聲請不選任特定候選國民法官。檢察官、辯護人經法院為前項確認後,表明不再不附理由聲請不選任特定候選國民法官者,不得再行使此項權利。
  2. 司法國民法官選任辦法 第68條 前二條抽選結果,應由書記官作成抽選紀錄,並由審判長簽名確認之。抽選紀錄應載明下列事項:一、抽選之日、時、處所。二、審判長及法官。三、在場之檢察官、辯護人、被告及其他訴訟關係人。四、到庭之候選國民法官代號。五、受裁定不選任…
  3.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審理計畫準則 第2條 …於本法第四十七條第二項各款事項處理完畢後,應與當事人及辯護人確認整理結果及審理計畫內容,並宣示準備程序終結。
  4.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審理計畫準則 第9條 …審理計畫中記載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得請求釋疑之意旨。法院為確認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有無依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欲訊問或詢問之問題及提問之方式,得酌留相當時間並於審理計畫中記載預定進行該事項之意旨。第三人參與…
  5.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審理計畫準則 第23條 …項程序間隔之時間,指法院為進行下列事項而預先酌留之時間:一、確認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疑問。二、進行釋疑。
  6.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審理計畫準則 第27條 …法院於作成審理計畫後,如有變更者,應明確區分其版本,以供查考確認。
  7.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審理計畫準則 第29條 法院作成審理計畫時,應使當事人及辯護人確認審理計畫之內容。法院應於準備程序整理結果之說明程序前,將審理計畫提供予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於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或被害人參與訴訟程序之情形,法院於作成審理計畫後,宜以適當方式使…
  8. 司法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製作及管理辦法 第7條 …,得以人工方式為之。前項電腦程式應由內政部統一開發,經司法院確認其功能符合第四條及第五條所定篩選及隨機抽選要求後,提供地方政府使用。
  9. 司法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製作及管理辦法 第9條 …,應作成備選國民法官抽選紀錄(以下簡稱抽選紀錄),由主席簽名確認之。前項抽選紀錄應載明下列事項:一、抽選程序之日、時、處所。二、主席。三、在場之地方法院、地方檢察署、律師公會代表。四、使用初選名冊之地方法院。五、本次抽選…
  10. 司法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製作及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地址;如有其他足資識別其身分、有助於確認其具備積極資格、有利於聯絡通知或統計評估之事項者,得併記載之(如附表所示)。地方政府應另造具初選名冊之副本並保管之。初選名冊及其副本得以電子檔案或紙本方式製…
  11. 司法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製作及管理辦法 第12條 …緘,復由專責人員簽名或蓋職章於封口處。地方法院收受初選名冊並確認無誤後,應出具證明予地方政府。
  12. 司法備選國民法官審核小組職權行使辦法 第12條 審查會議應作成會議紀錄(以下簡稱審查會議紀錄),由主席簽名確認之。審查會議紀錄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審查會議之日、時、處所。二、主席。三、其他出席委員。四、本次會議討論事項。五、本次會議決議事項及表決數。前項第五款決議涉及…
  13. 司法備選國民法官審核小組職權行使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9條 …記載之。前項名冊得併記載其他足資識別備選國民法官身分、有助於確認其具備積極資格、有利於聯絡通知或統計評估之事項;於有第十五條第三項所定註記情形者,亦得記載之。複選名冊得以電子檔案或紙本方式製作之,其格式如附表所示。
  14. 司法最高行政法院言詞辯論實施辦法 第3條 …事件,得指定受命法官先行準備程序,為下列各款事項之處理:一、確認上訴範圍及答辯聲明。二、整理須行言詞辯論之法律爭點。三、其他與進行言詞辯論有關之事項。
  15. 司法最高行政法院言詞辯論實施辦法 第4條 應行言詞辯論之事件,未經準備程序或經審判長審核,確認準備程序已終結者,審判長應速定言詞辯論期日。指定言詞辯論期日,宜注意預留當事人十四日以上之期間,給予當事人充分準備之機會。言詞辯論之法律爭點應與指定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一…
  16. 行政參加勞工保險或國民年金保險之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提繳農民退休儲金資格審查辦法 第3條 …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備查。三、農會為公正第三人,查證確認該租賃契約存在,並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備查。第一項第一款各目之農業用地種植檳榔,應曾辦妥專案種植登記,始得納入實際從事農業生產面積計算;無專案種植登記之農…
  17. 行政參加勞工保險或國民年金保險之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提繳農民退休儲金資格審查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 …。審查小組召開會議前,農(漁)會應依下列方式辦理現地勘查,以確認實際從事農業工作情形。但有附件四所列文件之一,農(漁)會得免辦理現地勘查:一、現地勘查由農(漁)會會同申請人,及農業用地、畜牧場或養殖所在地之鄉(鎮、市、區…
  18. 行政參加勞工保險或國民年金保險之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提繳農民退休儲金資格審查辦法 第17條 農(漁)會應每年定期辦理依本辦法提繳農民退休儲金者資格確認工作,除所依據事實客觀明白足以確認外,應以書面通知農民於通知送達七日內提出相關證明文件或書面意見,逾期未提出者,逕送審查小組審查。必要時,農(漁)會應通知農民列席…
  19. 行政特定物品檢疫物輸入核准辦法 第6條 …入人或由輸入人洽輸出國官方提供補充資料,或派員前往輸出國查證確認。實地查證所需費用由輸入人負擔,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一項規定風險評估通過可供田間授粉或生物防治之授粉昆蟲或生物防治體,植物檢疫機關應公布於…
  20. 行政特定物品檢疫物輸入核准辦法 第8條 …三款限於設施內使用者,植物檢疫機關認有必要時,得派員實地查核確認其隔離處所、設施及隔離管制計畫可避免特定物品或其衍生物及有害生物逸散。實地查核經植物檢疫機關限期命其改善而未改善者,不予核准第三條至第五條之申請。
  21. 行政輸入應施檢疫物檢疫準則 第4條 …)檢疫條件定有風險管控措施規定者:輸入時經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確認所採風險管控措施符合規定。(二)檢疫條件未定有風險管控措施規定者:採取適當風險管控措施,並經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核准輸入。
  22. 行政二氧化碳捕捉後封存管理辦法 第2條 …地質探勘行為之特定範圍。四、封井後監測:指封存場址關閉後,為確認場址長期穩定且無洩漏風險所進行之監測行為。五、試驗計畫:指申請之封存場址以試驗、研究或教育為目的,或為投入大規模運轉前所進行之試驗性封存計畫。六、執行計畫:…
  23. 行政二氧化碳捕捉後封存管理辦法 第19條 …機關得視情況命事業進行前項以外之補救措施及緊急應變作業。事業確認異常情形已排除,且監測數值符合補救措施及緊急應變計畫之核定規範者,應將異常處理、監測資料及恢復封存作業理由送中央主管機關,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收受完整文件後三十…
  24. 行政氣候變遷風險評估作業準則 第5條 各級政府執行前條第一款之界定範疇,應辦理事項如下:一、確認易受氣候變遷影響對象、對應之業務範疇及權責機關。二、評估前款易受氣候變遷影響對象之氣候危害類型、可能受影響之時間、空間尺度及範圍。三、邀集有關機關、學者、專家、民…
  25. 行政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 第2條 …之自願減量專案進行法規外加性、財務外加性、普遍性及障礙分析,確認其非法規要求、不具投資效益、非技術普遍或存在技術障礙之分析。七、計入期:指自願減量專案於註冊通過後,可取得減量額度之執行期間。
  26. 行政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 第24條 除第十七條規定外,中央主管機關於確認買方事業及賣方事業間減量額度交易或拍賣成立後,應將價金撥付至賣方事業之指定匯款帳戶,並移轉減量額度至買方事業之額度帳戶。
  27. 行政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 第32條 受委託機關(構)應訂定資訊安全事件管理程序,至少包含事件確認及排除機制、事件通報機制、緊急應變機制、停止交易時機及處理程序、事業權益補償措施、恢復交易處理程序、軌跡紀錄留存機制等。發生重大影響客戶權益或正常營運之資訊服務…
  28. 行政共通性事業廢棄物作為固體再生燃料原料再利用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再利用者應於銷售時提供固體再生燃料使用者(以下簡稱使用者)以確認符合品質標準,並妥善保存三年;必要時,主管機關得要求再利用者提報紀錄及相關憑證。固體再生燃料之檢測分析,應由下列經許可或認證之機構,依附件三固體再生燃料規範…
  29. 行政共通性事業廢棄物作為固體再生燃料原料再利用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燃料,得先行銷售及使用。但仍應依前條第二項規定進行採樣檢測,確認符合品質標準。
  30. 行政共通性事業廢棄物作為固體再生燃料原料再利用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證明文件有效期間內產出。(二)再利用者逐批檢具品質檢測報告,確認符合品質標準。八、再利用之方法及設備,並填寫附件四固體再生燃料製造方法及設備標示表。九、應依附件三固體再生燃料規範及檢測方法進行檢測分析,並填寫附件五固體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