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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0 / 200 頁- 行政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 第17條 …學年度八月一日之本薪(年功薪)及其他法定加給為基準計算之。但職務加給、地域加給,以考核年度七月三十一日所支者為基準計算之。教師在考核年度內因職務異動致薪給總額減少者,其考核獎金之各種加給均以所任職務月數,按比例計算。非於…
- 行政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 第19條 考核會委員均為無給職。教師執行考核會委員職務,以公假處理,所遺課務由學校遴聘合格人員代課,並核支代課鐘點費。對於教師之成績考核,應根據確切資料慎重辦理,辦理考核人員對考核過程應嚴守秘密,並不得遺漏舛錯,違者按情節輕重予以…
- 行政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 第12條 …傷害學員之虞,經本部邀請相關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認定不能執行職務。
- 行政國立專科學校校長遴選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7條 …內,曾擔任營利事業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或其他執行業務之重要職務。五、其他經遴選會決議應揭露之職務、關係或相關事項。遴選會委員與候選人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向遴選會揭露:一、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
- 行政國立專科學校校長遴選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8條 …,當然喪失委員資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遴選會確認後,解除其職務:一、因故無法參與遴選作業。二、與候選人有前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所定關係。遴選會委員有依前條第二項第四款至第六款與第三項規定應揭露之事項及依前條第四項規定…
- 行政國立專科學校校長遴選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9條 依前條第一項第二款應解除職務之遴選會委員參與決議者,該遴選會之決議當然違背法令而無效。前條第一項第二款以外應解除職務之遴選會委員參與之決議效力,遴選會應於委員遞補後開會議決。
- 行政國立專科學校校長遴選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10條 …校長人選。二、依第八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作成解除委員職務或迴避之決議。三、依前條第二項規定議決應解除職務之遴選會委員參與決議之效力。
- 行政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 第4條 …、第三項設立之社會教育機構,其組織法規中,除行政人員外,定有職務名稱其職等列為聘任之人員。前項專業人員之職務等級,依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與各級學校教師職務等級比照表(附表一)之規定。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之遴聘及審查,依教…
- 行政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管教育行政機關所屬學術研究機構組織法規中,除行政人員外,定有職務名稱其職等列為聘任之人員。前項研究人員之職務等級,研究員比照教授、副研究員比照副教授、助理研究員比照助理教授、研究助理比照講師。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之遴聘及…
- 行政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 第6條 …取得本條例八十六年三月二十一日修正生效後所定之資格前,仍依原職務等級晉敘。
- 行政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 第11條 …公司之組織架構所列一級單位主管以上或相當於一級單位主管以上之職務。二、受聘僱於符合教育部依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第四條第四項規定公告合作企業條件之企業且具產業實務經驗之專業人員,並擔任該企業之組織架構所列…
- 行政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 第12條 …職業,指考試法規及職業法規所定領有執業證書而其性質程度與擬任職務相當之專門性或技術性職業;所稱專門職務,指在政府機關、學校或公民營機構從事與所習學科有關、任教課程性質相近及程度相當之專門性或技術性職務。
- 行政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 第13條 …第十條所稱曾任學校、政府機關(構)或其他公民營事業機構之主管職務,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一、曾任專科以上學校組織法規所定一級單位主管以上之職務。二、曾任中央研究院組織法規所定一級單位主管以上之職務。三、曾任政府機關(構)…
- 行政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 第24-1條 …法人、機構。三、經登記或立案之寺廟。本條例第四十一條所稱主管職務,指前項宗教事業機構之下列人員之一:一、負責人。二、章程或內部組織編制所載之一級單位主管。三、擔任其他經教育部認定為主管職務者。
- 行政教師職前年資採計提敘辦法 第2條 …校之教師及公、私立學校轉任私立學校之教師薪級未敘定前,其曾任職務之薪(俸)級達本條例第八條或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起敘薪級以上年資,得認定職務等級相當。二、公立學校教師轉任公立學校教師薪級未敘定前,其曾任職務之薪(俸)級達本…
- 行政教師職前年資採計提敘辦法 第3條 …績考核結果列乙等或七十分或相當乙等以上,繳有證明文件者;曾任職務未有辦理成績考核規定,繳有服務成績優良證明文件者。八、曾任海外臺灣學校或大陸地區臺商學校校長、教師、海外僑校教師之年資,繳有服務成績優良證明文件者。九、曾任…
- 行政教師職前年資採計提敘辦法 第6條 本條例第九條第二項所稱性質相近,指原任職務性質與擬任教學科目相近,其工作經驗確為教學所需。大專教師職前曾任公立醫院作業基金進用醫師年資,其與現職性質相近之認定,比照前項規定辦理。
-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 第20條 矯正學校置副校長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襄理校務,應就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遴任之:一、曾任或現任矯正機構副首長或秘書,並具有少年矯正之學識與經驗,成績優良者。二、曾任中等學校主任三年以上,並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成績優良…
-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 第24條 矯正學校置秘書一人,職務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總務主任、隊長各一人,職務均列薦任第七職等至第九職等;教導員三十人至四十五人,職務列薦任第六職等至第八職等;組員七人至十三人、技士一人,職務均列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 第26條 矯正學校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七職等至第九職等;事務較簡者,置人事管理員,職務列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通則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 第27條 矯正學校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七職等至第九職等;事務較簡者,置會計員一人,職務列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通則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 第28條 矯正學校設政風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七職等至第九職等,依法辦理政風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通則所定員額內派充之。事務較簡者,其政風業務由其上級機關之政風機構統籌辦理。
-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 第30條 …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至第二十八條所定列有官等、職等人員,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之規定,就有關職系選用之。
-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 第31條 …留用至其離職或取得任用資格為止。第一項及第四項人員於具有其他職務之任用資格者,應優先改派。本通則施行前,原任少年輔育院之雇員九十六人,其未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得占用第二十四條管理員、書記之職缺,繼續其僱用至離職時為止。…
- 行政公立大專校院稀少性科技人員遴用資格辦法 第5條 …一、大專院校本科系畢業。二、大專院校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擬任職務一年以上工作經驗。前項人員,依有關規定須領有執業證書或執照者,從其規定。
- 行政公立大專校院稀少性科技人員遴用資格辦法 第6條 科技人員之職務等級比照各級教師,按左列規定辦理:一、一等技術師,比照教授。二、二等技術師,比照副教授。三、三等技術師,比照助理教授。四、四等技術師,比照講師。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八十六年三月十九日修正公布前已遴用之三等技術師…
- 行政公立大專校院稀少性科技人員遴用資格辦法 第7條 初任各等人員均自本職務最低級起敘,其曾任與本職務性質相近等級相當年資得按每滿一年提敘一級;改任者照原支薪額或相當等級比敘。但均受本職最高薪之限制。
- 行政公立大專校院稀少性科技人員遴用資格辦法 第9條 公立大專校院因教學或研究需要必須置科技人員職務時,應先報教育部核定。
- 行政公立大專校院稀少性科技人員遴用資格辦法 第10條 …定四等技術師資格時,得予改任;未具四等技術師資格者,得以原任職務繼續留任至其離職為止。本辦法九十年八月二日修正施行後,公立大專校院不得再進用資訊科技人員;其於修正施行前已進用之現職資訊科技人員,得繼續留任至其離職為止,其…
-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4條 …一)本(年功)薪額。(二)學術研究加給或專業加給。(三)主管職務加給。四、退休所得替代率(以下簡稱替代率):指教職員退休後所領每月退休所得占最後在職同等級人員每月所領本(年功)薪額加計一倍金額之比率。但兼領月退休金者,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