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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0 / 122 頁-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6條 …經營業務應以公平、合理方式為之,收取費用應考量相關營運成本、交易風險、合理利潤及客戶整體貢獻度等因素,不得以不合理之收費招攬或從事業務。期貨商之宣傳資料及廣告物之形式及內容,應經期貨商經理人審核及簽名或蓋章後始可使用。前…
-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7條 …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為不實陳述、強行推銷或宣稱期貨交易適合所有人士。二、隱匿重要事實,有誤導公眾之虞。三、強調獲利,未同時說明相對之風險。四、為績效廣告時,僅使用對其有利之資料。五、使用圖表、公式、電腦軟體或其…
-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11條 …務者,應各別獨立作業,其業務資訊不得互為流用,且不得損害期貨交易人權益。
-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14條 …國期貨商依期貨商設置標準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僅申請經營國外期貨交易複委託業務者,繳存營業保證金為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第一項之金融機構應為經本會核准經營保管業務,並符合本會所定條件之銀行。兼營期貨業務之金融機構應將營業保證金…
-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17條 期貨商負債總額扣除期貨交易人權益後,不得超過其業主權益;其流動負債總額不得超過其流動資產總額。他業兼營期貨業務者,於前項之計算,應以獨立部門之會計項目計算之。
-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18條 期貨商除由他業兼營者另依有關法令規定外,已依證券交易法發行有價證券者,應依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於每年稅後盈餘項下,提存百分之二十特別盈餘公積。但金額累積已達實收資本額者,得免繼續提存。未依證券交易法發行有價證券者,應於每…
-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18-2條 …或廢止分支機構或部分營業許可之處分。五、最近一年曾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證券交易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期貨交易所或期貨結算機構依其章則所為停止或限制買賣。前項…
-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22條 …業主權益低於最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六十或調整後淨資本額少於期貨交易人未沖銷部位所需之客戶保證金總額百分之二十時,應即向本會與本會指定之機構申報。期貨商之業主權益低於最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四十或調整後淨資本額少於期貨交易人未沖…
-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24條 …日以前,向本會申報上月份會計項目月計表、財務比率月報表及期貨交易量月報表。第一項及前項所列應申報之事項,應送由期貨交易所轉送本會。
-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25條 …該法人授權開戶之證明書。五、華僑及外國人委託開戶未能提出證券交易所或期貨交易所核發之登記證明文件。六、境外華僑及外國人與保管機構或代理人所簽訂合約之內容不符期貨交易所之規定。七、本會證券期貨局、期貨交易所、期貨結算機構及…
-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25-1條 …受理境外外國期貨商開立綜合帳戶,接受境外華僑及外國人從事期貨交易之委託。前項期貨商得受理開立綜合帳戶之資格條件及程序,由期貨交易所訂定,報經本會核定;其修正時亦同。
-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25-2條 …商符合下列資格,得開立綜合帳戶:一、具備經本會認可之國外期貨交易所會員資格者。二、最近一年在其本國未曾受證券期貨有關主管機關或自律機構對其總(分)公司處以暫停證券或期貨經紀業務之處分者。三、最近三年未有違背市場交易契約或…
-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26條 …外,不得於其本公司或其他期貨商開戶,為自己利益之計算從事期貨交易:一、為處理錯帳之需要,於本公司開戶者。二、兼營期貨業務者,為所營業務之需要,於其本公司或其他期貨商開戶者。三、其他經本會核准者。
-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27條 期貨商負責人、業務員或其他從業人員從事期貨交易者,除本會另有規定外,限在所屬期貨商開戶,並不得利用他人名義為之。期貨商對前項人員之開戶、委託及相關事項,應依本會或本會指定機構規定辦理。
-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28條 …戶辦理開戶時,應提供受託契約及風險預告書,於作契約內容、期貨交易程序之解說後,交由客戶簽名或蓋章並加註日期存執。期貨商應就其營業項目範圍內之各期貨交易法令、交易所規章對於期貨交易數量總額、應申報之交易數額、漲跌幅限制或其…
-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29條 …代表人、住所及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其為華僑及外國人者應載明證券交易所或期貨交易所核發之身分編號)。三、委託人委託期貨商從事期貨交易之方式及雙方聯繫方法。四、期貨商執行委託之方式。五、期貨商因故無法執行業務時,得將委託人帳戶…
-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29-1條 期貨商受理開立綜合帳戶從事期貨交易者,其受託契約之主要內容除前條規定外,並應包括下列事項:一、期貨商、綜合帳戶持有者或其國內代理人或代表人向本會、外匯業務主管機關及期貨交易所申報之義務。二、綜合帳戶持有人及綜合帳戶下之個…
-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30條 期貨商於接受委託從事期貨交易前,應先與委託人簽訂受託契約。期貨商對於新開戶之委託人,應就其填寫事項詳予核對有無錯誤遺漏,且非俟完成開戶手續,不得接受其委託。
-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31條 期貨商受託從事期貨交易,應對客戶編列開戶帳號,並建立下列資料:一、姓名、住所或居所及通訊處所。二、職業及年齡。三、資產之狀況。四、投資經驗。五、開戶原因。六、其他必要之事項。期貨商對前項之資料,除應依法令所為之查詢外,應…
-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32條 …俟客戶於其指定之金融機構開立存款帳戶後,不得接受委託從事期貨交易。期貨商於依客戶指示交付其賸餘現金保證金、權利金時,應以轉帳方式撥至前項客戶存款帳戶內。
-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33條 期貨商受託從事期貨交易,委託人或其代表人、代理人當面委託者,應填寫買賣委託書並自行簽名或蓋章,其以書面、電話、電報或其他方式委託者,除本會另有規定外,應由受託買賣之業務員依委託內容填寫買賣委託書。買賣委託書除委託人當面委…
-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34條 …或其他電傳視訊)。三、委託日期、時間及委託有效期限。四、期貨交易所名稱。五、期貨交易之種類、數量及交割月份。六、市價委託、限價委託或其他下單方式。七、業務員簽名或蓋章。八、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35條 …貨商接受所屬負責人、業務員、其他從業人員或其配偶開戶從事期貨交易時,其執行程序不得優於其他客戶同種類期貨交易之委託。
-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36條 期貨商受理及執行期貨交易委託時,以電話進行者,必須同步錄音存證。期貨商以傳真機、電報、電腦系統或其他設備傳輸買賣委託書內容時,應將所傳輸內容存檔備查。前二項之錄音及傳輸內容至少應保存一年。但有爭議者,應保存至該爭議消除為…
-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37條 期貨商接受委託時,應依據買賣委託書所載委託事項,按交易所及交易種類別,依下單方式或時間順序執行之。委託人或其代理人於委託事項尚未成交前,得通知期貨商撤銷原委託。
-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38條 期貨經紀商經營國外期貨交易業務時,應依下列方式之一於國外期貨交易所進行交易,並應逐筆委託:一、本國期貨商具有國外期貨交易所會員資格並取得期貨結算機構之結算會員為其辦理結算交割之證明者,自行於國外期貨交易所進行交易。二、經…
-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39條 期貨商受託從事期貨交易,應於成交後製作買賣報告書,交付期貨交易人簽名或蓋章。前項買賣報告書,期貨交易人如係委託代理人代理買賣,而由代理人確認者,須檢附期貨交易人本人之委託書。期貨商受託從事期貨交易,於客戶成交後,如已辦理…
-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40條 期貨商對不同客戶所為同種類期貨交易之委託,應就交易結果,依誠信原則進行分配。期貨商為前項之分配時,不得對所屬負責人、業務員、其他從業人員或其配偶作較其他客戶有利之分配。
-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41條 期貨商遇期貨交易所有緊急情事而暫停交易時,期貨商應立即於公告欄內公告,其有重大影響期貨交易人權益時,應向本會申報並應及時通知期貨交易人。前項暫停交易屬國外期貨交易者,期貨商應立即向本會申報。
- 行政期貨商管理規則 第43條 期貨商除本會另有規定者外,應依各期貨交易所規定之保證金或權利金數額先向期貨交易人收足,始得接受期貨交易之委託。經營國外期貨交易複委託業務者,其向委託之期貨商收受期貨交易保證金或權利金,依國外期貨交易所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