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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104條 退休教職員所領月退休金,或遺族所領月撫卹金或遺屬年金依本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調整時,其每次調整,應以前條所定調整方案實施時之給付金額為調整基準。退休教職員所領月退休金,或遺族所領月撫卹金或遺屬年金依前項規定調整時,分別由退…
  2.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105條 教職員或其遺族依本條例規定請領各項退撫給與者,得依本條例第六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檢同開戶申請書與教職員最後服務學校開立之證明文件,於指定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退撫給與之發放或支給機關存入各項退撫給與之用。前項所定退撫給與專…
  3.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106條 教職員或其遺族請領退撫給與及優惠存款利息之權利,依本條例第七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應自請求權可行使之日起,於行政程序法所定請求權時效內為之。前項所定退撫給與及優惠存款利息之請求權可行使之日,規定如下:一、一次退休金、首期月退…
  4.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107條 …第五項或第六十二條第六項規定發給一次退休金或一次撫卹金餘額之遺族,應扣除所領一次退休金或一次撫卹金之餘額,再計算差額。本條例第七十五條第三項所定已領月撫卹金,包括依本條例第五十八條或第五十九條規定加發之撫卹金。中華民國一…
  5.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113條 退休教職員或遺族有本條例所定應喪失、停止領受退撫給與或不符合領受遺屬年金或月撫卹金條件者,應主動通知原服務學校或再任機關學校,轉報發放機關終止或停止支給月退休金、遺屬年金或月撫卹金。依本條例及前項規定停止支給月退休金、遺…
  6.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116條 教職員在職死亡,其支領月撫卹金或年撫卹金之遺族,於領卹期限內有本條例所定喪失或停止領受月撫卹金之情形者,其撫卹金領受權得由經審定之同一順序其餘遺族繼受。
  7.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5條 教職員或其遺族依本條例請領之給與,分為退休金、資遣給與、退撫基金費用本息、撫卹金、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以下統稱退撫給與)。
  8.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10條 …五十二條第二項但書所定不予撫卹之情形者,得由其第六十二條所定遺族,申請一次發還其本人原繳付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教職員依本條例繳付退撫基金費用之年資已支領退離給與者,不適用前二項發還退撫基金費用本息之規定。
  9.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26條 …。第一項人員於所定六個月應辦理期限內死亡者,其第四十三條所定遺族得申請依一次退休金之標準核發給與。但其已達得擇領月退休金條件者,其遺族得依第四十三條至第四十八條規定,擇領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第一項人員依前條第三項規定所…
  10.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43條 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教職員死亡後,另核給其遺族遺屬一次金。其應核給金額,除由未再婚配偶領受二分之一外,其餘由下列順序之遺族,依序平均領受之:一、子女。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亡故退休教職員無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遺…
  11.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45條 第四十三條第一項所定遺族為配偶、未成年子女、身心障礙且無工作能力之已成年子女或父母而不支領遺屬一次金者,得依下列規定,按退休教職員亡故時所領月退休金之二分之一或兼領月退休金之二分之一,改領遺屬年金: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且…
  12.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46條 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而於本條例施行前死亡者,其遺族除有前條第五項情形外,仍依本條例施行前之原規定,擇領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而於本條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內死亡者,其遺族擇領遺屬年金時,依本條例施行前之原學校教…
  13.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47條 …基數之遺屬一次金,辦理其喪葬事宜:一、無合法之遺屬一次金領受遺族。二、在臺灣地區無遺族,其居住大陸地區遺族未隨侍辦理喪葬。三、在臺灣地區無遺族且不明大陸地區有無遺族。前項用以辦理亡故退休教職員喪葬事宜之遺屬一次金如有賸餘…
  14.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48條 退休教職員生前預立遺囑,於第四十三條第一項遺族中,指定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領受人者,從其遺囑。但退休教職員未成年子女之領受比率,不得低於其原得領取比率。退休教職員生前未立遺囑且同一順序遺族無法協調選擇同一種類之遺屬一次金…
  15.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49條 …款規定,擇領展期月退休金,於未達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前亡故時,其遺族得按所具資格條件,依第四十三條或第四十五條規定,請領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
  16.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50條 …條例施行前已審定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而於本條例施行後亡故者,其遺族應依第四十三條至第四十五條規定,請領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退撫新制實施前已經審定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教職員於本條例施行後亡故時,其遺族所領遺屬一次金照退撫新制…
  17.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51條 教職員在職期間死亡者,由其遺族或服務學校申辦撫卹。教職員於休職、停職、停聘或留職停薪期間死亡者,除其留職停薪期間係借調依法銓敘審定之公務人員外,其遺族或服務學校得依本條例規定,申辦撫卹。教師依規定借調辦理留職停薪至六十五…
  18.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56條 教職員在職亡故後,其遺族月撫卹金之給與月數規定如下:一、依第五十三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撫卹者,給與二百四十個月之月撫卹金。二、依第五十三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撫卹者,給與一百八十個月之月撫卹金。三、依第五十三條第二項第三款、第…
  19.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58條 教職員任職未滿十五年而病故或意外死亡且遺有未成年子女者,其遺族除依第五十四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給卹外,每一未成年子女每月再比照國民年金法規定之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給與標準,加發撫卹金,至成年為止。教職員任職滿十五年而病故或意外…
  20.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59條 教職員因公死亡而遺有未成年子女者,其遺族除依第五十四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五十五條第三項、第五十六條及第五十七條規定給卹外,每一未成年子女每月再比照國民年金法規定之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給與標準,加發撫卹金,至成年為止。
  21.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60條 …撫卹金者,得改按一次退休金之標準,發給一次撫卹金。其無遺囑而遺族不依第五十四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辦理者,亦同。教職員因公死亡,或任職滿十五年病故或意外死亡,且遺族僅存祖父母或兄弟姊妹者,應改按一次退休金之標準,發給一次撫卹…
  22.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62條 教職員之遺族撫卹金,由未再婚配偶領受二分之一;其餘由下列順序之遺族,依序平均領受之:一、子女。二、父母。三、祖父母。四、兄弟姊妹。亡故教職員無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遺族者,其撫卹金由未再婚配偶單獨領受;無配偶或配偶再婚時,其…
  23.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63條 …受之,不適用前條第三項規定。教職員生前預立遺囑,於前條第一項遺族中指定撫卹金領受人者,從其遺囑。但教職員未成年子女之領受比率,不得低於其原得領取比率。教職員死亡而無前條第一項遺族可申辦撫卹者,其繼承人得向退撫基金管理機關…
  24.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64條 …監護人代為申請退休或資遣者。五、依第二十六條第三項規定,改由遺族按一次退休金標準支領給與者。
  25.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65條 教職員或其遺族依本條例申請退撫給與之案件,應由各該案件之主管機關以書面行政處分為之。本條例施行前退休生效者之每月退休所得,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九條規定重新計算時,應由主管機關以書面行政處分為之。
  26.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66條 …金,配合統一作業,每月發給一次。第五十八條及第五十九條所定按遺族未成年子女人數,每月加發之撫卹金,亦同。前項退撫給與之領受人資格之查驗、發放作業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另以辦法定之。
  27.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67條 教職員退休後所領月退休金,或遺族所領之月撫卹金或遺屬年金給付金額,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百分之五時,應依該成長率調整之;或至少每四年應予檢討,適當調整,但成長率為零或負數時,不予調整;其相關執行…
  28.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69條 教職員或其遺族請領退撫給與之權利,不得作為讓與、抵銷、扣押或供擔保之標的。但教職員之退休金依第八十三條規定被分配者,不在此限。退撫給與之領受人,得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退撫給與之用。前項專戶內之存款不得作為抵銷、扣…
  29.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70條 教職員或其遺族因法定事由發生,或行政處分經撤銷或廢止而應暫停、停止、喪失請領權利,或有機關(構)誤發情事,而溢領或誤領相關退撫給與者,由支給或發放機關以書面行政處分,命當事人於一定期限內繳還自應暫停、停止、喪失請領權利之…
  30.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71條 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之退休教職員或支領月撫卹金、遺屬年金之遺族,於行蹤不明或發放機關無法聯繫時,應暫停發給退休金、撫卹金或遺屬年金,並通知受理優惠存款機構,一併暫停發放優存利息,俟其親自申請後,再依相關規定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