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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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127條 …承認之繼承事件。五、關於保存遺產事件。六、關於指定或另行指定遺囑執行人事件。七、關於其他繼承事件。保存遺產事件,亦得由遺產所在地法院管轄。第五十二條第四項之規定,於第一項事件準用之。第一項及第二項事件有理由時,程序費用由…
  2.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141條 第八章之規定,除法律別有規定外,於遺產管理人、遺囑執行人及其他法院選任財產管理人準用之。
  3. 司法家事事件法 第181條 …管理人事件。三、關於酌定遺產管理人報酬事件。四、關於認定口授遺囑真偽事件。五、關於提示遺囑事件。六、關於開視密封遺囑事件。七、關於其他應經親屬會議處理事件。第五十二條第四項之規定,於前五項事件準用之。第一百零四條第二項及…
  4. 司法家事非訟事件暫時處分類型及方法辦法 第14條 …並得命聲請人提供擔保。前項情形於法院依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指定遺囑執行人事件準用之。
  5. 司法公證文書簿冊保存及銷燬規則 第10條 遺囑或遺產處分行為之公證書原本及其附件、認證書繕本或影本及其附件,應永久保存;不動產物權得喪變更、婚姻、認領、收養、其他涉及親屬關係之公證書原本及其附件、認證書繕本影本及其附件,永久保存。前項以外之文書簿冊保存期限如下:…
  6. 司法公證文書簿冊保存及銷燬規則 第14條 …未銷燬之文書簿冊,適用之。全國公證人公會聯合會保存之公、認證遺囑繕本及其登記簿,其保存及銷燬,准用本規則之規定。
  7.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36條 …、有無強制執行條款及其種類。八、歸檔日期。九、銷燬日期。十、遺囑經公證者,繕本送交全國公證人公會聯合會日期。前條第二項規定,於前項登記簿準用之。
  8.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37條 …。七、認證之年、月、日。八、歸檔日期。九、銷燬日期。十、認證遺囑者,繕本送交全國公證人公會聯合會日期。第三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於前項登記簿準用之。
  9.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67條 …,依本法第九十八條第二項及第四項規定應送交該會保存之公、認證遺囑繕本,由法院公證處或承辦之民間公證人各自集中保管,俟該會成立後函請送交時,再送交保存之。
  10.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68條 全國公證人公會聯合會應置遺囑繕本登記簿,依序記載下列事項:一、遺囑繕本送達日期。二、遺囑人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及住居所。三、遺囑種類及公、認證書字號。四、作成公、認證遺囑之年月日、公證人姓名或駐外館處名稱。前項登記簿,…
  11.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69條 公證遺囑,應由遺囑人及其指定之見證人,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親自到場辦理,不得由代理人代為請求。
  12.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70條 密封遺囑,應由遺囑人於遺囑上簽名後,將其密封,並於封縫處簽名,由遺囑人及其指定之見證人,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親自到場辦理,不得由代理人代為請求。
  13.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71條 公證人辦理遺囑公證或認證,應向遺囑人說明民法關於特留分之規定;遺囑人為外國人或我國僑民,依形式審查應為繼承人為我國人者,亦同。公證人應於公證書或認證書記載前項說明及當事人就此所為之表示,必要時並得註明:「於繼承開始時,其…
  14. 司法駐外領務人員辦理公證事務辦法 第4條 …之公證文書:一、僑民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辦理之遺囑公證。二、本法第二條所定公、私文書之認證。三、在中華民國境外作成文書(以下簡稱外國文書)之證明或認證。前項第二款、第三款規定之文書,如係同一駐在國鄰近館處轄…
  15. 司法駐外領務人員辦理公證事務辦法 第7條 …請求目的或文書內容顯然不法、不當或不符中華民國利益。七、公證遺囑事件,遺囑人因病、老或其他原因不能清楚表達意見,僅憑他人提示答以是或否,或用點頭搖頭、手勢等肢體語言表示,致難確定其真意。八、提出之文書係在中華民國境內作成…
  16. 司法駐外領務人員辦理公證事務辦法 第11條 …關依法調閱,已製作影本留存,或因避免事變而攜出者,不在此限。遺囑之公、認證事件卷宗,應永久保存;不動產物權得喪變更之認證或證明事件卷宗,保存十年;公證事務登記簿,保存三十年。前項以外之公證事務卷宗,保存三年,必要時得提前…
  17. 司法駐外領務人員辦理公證事務辦法 第12條 公證遺囑,應由遺囑人及其指定之見證人二人以上,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親自辦理,不得由代理人代為請求。遺囑人應於領務人員及見證人面前口述遺囑意旨,由領務人員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由領務人員、見證人及…
  18. 司法駐外領務人員辦理公證事務辦法 第13條 領務人員辦理公證遺囑或認證遺囑之私文書時,應依本法第九十八條第二項規定,將繕本備函寄交全國公證人公會聯合會保存之。全國公證人公會聯合會未成立前,前項繕本由各駐外館處自行集中保管,俟該會成立後,再寄交其保存。
  19. 司法公證法 第98條 公證遺囑,除請求人外,不得請求閱覽或交付正本、繕本、影本或節本。但請求人聲明願意公開或於公證遺囑後死亡者,不在此限。公證人應於作成公證遺囑之日起十日內製作繕本一份,將其密封,於封面上記明遺囑人之人別資料及作成之年、月、日…
  20. 司法公證法 第114條 …費用一千元:一、承認、允許或同意。二、契約之解除或終止。三、遺囑全部或一部之撤回。四、曾於同一公證處或公證人事務所作成公證書之法律行為之補充或更正。但以不增加標的金額或價額為限。其增加標的金額或價額者,就增加之部分,依第…
  21. 司法公證法 第117條 請求就密封遺囑完成法定方式者,收取費用一千元。
  22. 司法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期限規則 第11條 …月為限。十二、依法應選任特別代理人、財產管理人、遺產管理人或遺囑執行人,而未能於三個月內選任。十三、當事人或關係人於事件進行逾第三條所定期限二分之一,始為請求或聲請之變更、追加或提起反請求、反聲請,且經法院合併審理。但同…
  23.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62條 退休人員依本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於生前預立遺囑指定之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領受人有二人以上者,依遺囑指定之比率領受。前項退休人員之遺族有未成年子女者,依本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不得指定低於其原得領取之比率。退休人員依第一項規定預…
  24.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85條 依本法第六十三條第二項規定,由公務人員生前預立遺囑指定撫卹金領受人之相關事宜,比照第六十二條規定辦理。
  25. 考試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44條 …退職酬勞金之政務人員依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六項規定,於生前預立遺囑指定之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領受人有二人以上者,依遺囑指定之比率領受。前項退職人員之遺族有未成年子女者,依本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不得指定低於其原得領取之比率。…
  26. 考試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56條 …認定之。第二類政務人員依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五項規定,生前預立遺囑指定之離職儲金領受人有二人以上者,依遺囑指定之比率領受。前項退職人員之遺族有未成年子女者,依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五項規定,不得指定低於其原得領取之比率。退職人…
  27. 考試公教人員保險法 第28條 …順序受益人申請時,由具領之受益人負責分與之。被保險人生前預立遺囑,於第一項受益人中指定領受人者,從其遺囑。無第一項受益人時,得由被保險人指定受益人。亡故被保險人之遺屬依第二十二條第四項、第七項,或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分…
  28. 考試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 第7條 …,由其子女代位領受之,不適用前條第三項規定。公務人員生前預立遺囑,於前條第一項遺族中,指定慰問金領受人者,從其遺囑。但公務人員未成年子女之領受比率,不得低於其原得領取比率。
  29.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第48條 退休人員生前預立遺囑,於第四十三條第一項遺族中,指定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領受人者,從其遺囑。但退休人員未成年子女之領受比率,不得低於其原得領取比率。退休人員生前未立遺囑且同一順序遺族無法協調選擇同一種類之遺屬一次金或遺屬…
  30.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第60條 公務人員任職滿十五年死亡者,其生前預立遺囑,不依第五十四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請領撫卹金者,得改按一次退休金之標準,發給一次撫卹金。其無遺囑而遺族不依第五十四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辦理者,亦同。公務人員因公死亡,或任職滿十五年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