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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 第5條 …用本準則之交易類型如下:一、有形資產之移轉,包括買賣、交換、贈與或其他安排。二、有形資產之使用,包括租賃、設定權利、提供他人持有、使用或占有,或其他安排。三、無形資產之移轉,包括買賣、交換、贈與或其他安排。四、無形資產之…
  2. 行政所得稅法 第4條 …民國六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發生之部分。十七、因繼承、遺贈或贈與而取得之財產。但取自營利事業贈與之財產,不在此限。十八、各級政府機關之各種所得。十九、各級政府公有事業之所得。二十、外國國際運輸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
  3. 行政所得稅法 第14條 …產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二、財產或權利原為繼承或贈與而取得者,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繼承時或受贈與時該項財產或權利之時價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財產或權利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三、個人購買或取得…
  4. 行政個人證券交易所得或損失查核辦法 第10條 …價格為準。七、因繼承或受贈而取得者,以繼承時或受贈時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估定之時價為準。但因配偶相互贈與而取得,且符合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一月十三日修正公布之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或八十七年六月二十四日修正公…
  5. 行政個人證券交易所得或損失查核辦法 第11條 …價格為準。三、因繼承或受贈而取得者,以繼承時或受贈時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估定之時價為準。但因配偶相互贈與而取得,且符合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一月十三日修正公布之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或八十七年六月二十四日修正公…
  6.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42條 保稅工廠之保稅產品售與或贈與國內外廠商或到廠參觀之客戶,其價值未逾免簽證限額者,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售與或贈與國內廠商者,依第四十條規定辦理。二、寄送國外廠商者,依第三十五條規定辦理。三、交與到廠參觀之國外客戶,或由廠方…
  7. 行政營利事業資產重估價辦法 第5條 …遞耗資產或無形資產三類。租用其他事業或個人之資產,或已出售、贈與、交換或其他方式而尚未交付或移轉所有權之資產,不論其資產本身或增添部分,均不得重估。
  8. 行政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 第23條 …貨物,並設專帳控管專區存儲,且外包裝上應有明顯標示。二、贈品贈與旅客時,應開立售貨單並將該贈品資料傳輸至免稅商店系統。其他非銷售貨物應填具非銷售貨物申請領用單,並經海關核備之有權領用人員簽署後,始得使用。
  9. 行政九二一地震災區國私有土地交換作業辦法 第7條 …有土地,其地上物於申請交換前應予拆除騰空。但地上物所有人願意贈與國有,經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同意者,不在此限。私有土地及其地上建築改良物設定他項權利者,應於申請交換前塗銷。但經他項權利人同意於辦理交換登記時,同時塗銷原設定之…
  10. 行政國有動產贈與辦法 第2條 依本辦法贈與之國有動產,指國內之國有財產,其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且其價值在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並具使用效能之機械及設備、交通及運輸設備及其他雜項設備。
  11. 行政國有動產贈與辦法 第3條 依本辦法贈與之國有動產,以管理機關無需繼續使用或依行政院核定計畫購置提供地方自治團體使用者為限。
  12. 行政國有動產贈與辦法 第4條 …地方公營事業機構。四、經依法設立之財團法人。五、經外交部認有贈與必要之外國政府或其人民。六、其他經行政院專案核定者。
  13. 行政國有動產贈與辦法 第5條 前條第一款至第四款及第六款所列受贈人申請國有動產贈與時,應敘明用途,申請該動產之管理機關核轉主管機關審核同意後,由該動產主管機關報財政部轉報行政院核定後辦理贈與手續。其屬公用財產,應於報請核定贈與時,一併報請核准變更為非…
  14. 行政國有動產贈與辦法 第6條 第四條第五款所列外國政府或其人民,經外交部認有贈與必要者,得逕由外交部敘明原委,函徵該動產管理機關核轉主管機關同意後,依前條第一項規定程序辦理。
  15. 行政國有動產贈與辦法 第7條 贈與之國有財產,管理機關於交付受贈人接管後,應按財產性質依規定程序辦理財產減損,並依會計報告程序通知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如須為財產減損之登記者,應於交付後一個月內辦理之。
  16. 行政國有動產贈與辦法 第8條 贈與之國有動產未達使用年限且其價值在一定金額以上者,管理機關應與受贈人簽訂贈與契約,約定贈與動產用途。前項贈與之國有動產,原管理機關於其使用年限內,每年應派員查核使用情形,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受贈人未依約定用途使用者,收…
  17. 行政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交換辦法 第8條 …已有地上物。但地上物經認定不妨礙不動產處理,且其所有權人同意贈與國有者,不在此限。七、既成道路或溝渠。
  18. 行政國有財產法 第23條 …、毀損或拆卸、改裝,經有關機關核准報廢者,或依本法規定出售或贈與者,應由管理機關於三個月內列表層轉財政部註銷產籍。但涉及民事或刑事者不在此限。
  19. 行政國有財產法 第60條 在國外之國有財產,有贈與外國政府或其人民必要者,得層請行政院核准贈與之。在國內之國有財產,其贈與行為以動產為限。但現為寺廟、教堂所使用之不動產,合於國人固有信仰,有贈與該寺廟、教堂依法成立之財團法人必要者,得贈與之。前項…
  20. 行政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第21條 國有不動產,依前條規定報廢,或依本法規定出售或贈與,並經註銷產籍者,應由管理機關依法申辦滅失登記或移轉登記。
  21. 行政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第25條 本法第二十八條所稱處分,係指出售、交換、贈與或設定他項權利;所稱收益,係指出租或利用。本法第二十八條但書所稱不違背其事業目的,係指主管機關或管理機關之組織法規或其主管法律規定,得將經管之財產提供他人使用;所稱不違背其原定…
  22. 行政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第63條 依本法第六十條規定以在國外之國有財產贈與外國政府或其人民時,其屬于公用之不動產而有採取緊急措施必要者,得免依本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用財產變更為非公用財產之程序,並得由原管理機關逕依行政院決定為之。
  23. 行政圖書館法 第13條 圖書館為謀資源共享,各項圖書資訊得互借、交流或贈與。
  24. 行政運動產業發展條例 第26-1條 …為列舉扣除額。個人符合前項所得稅列舉扣除之金額,不計入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贈與總額。第一項專戶之設置、資金之收支、保管、運用、分配、查核及監督、第二項運動員之認可、受贈資金之用途、個人列舉扣除之範圍、減除方法、應附之證明文件…
  25. 行政民法 第15-2條 …、合夥營業或為法人之負責人。二、為消費借貸、消費寄託、保證、贈與或信託。三、為訴訟行為。四、為和解、調解、調處或簽訂仲裁契約。五、為不動產、船舶、航空器、汽車或其他重要財產之處分、設定負擔、買賣、租賃或借貸。六、為遺產分…
  26. 行政民法 第406條 稱贈與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與他方,他方允受之契約。
  27. 行政民法 第408條 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其一部已移轉者,得就其未移轉之部分撤銷之。前項規定,於經公證之贈與,或為履行道德上義務而為贈與者,不適用之。
  28. 行政民法 第409條 贈與人就前條第二項所定之贈與給付遲延時,受贈人得請求交付贈與物;其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給付不能時,受贈人得請求賠償贈與物之價額。前項情形,受贈人不得請求遲延利息或其他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29. 行政民法 第410條 贈與人僅就其故意或重大過失,對於受贈人負給付不能之責任。
  30. 行政民法 第411條 贈與之物或權利如有瑕疵,贈與人不負擔保責任。但贈與人故意不告知其瑕疵或保證其無瑕疵者,對於受贈人因瑕疵所生之損害,負賠償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