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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3條 …察後或據報認為該應受監督或指揮之人員,辦理事務著有成績或廢弛職務者,得依法分別予以獎懲。
  2.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6條 …關事務之處理。主任軍事檢察官在二人以上,其中有因事故不能執行職務者,由其他主任軍事檢察官代理。其僅有一人者,得由檢察長指定軍事檢察官代理之。
  3.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7條 …其他法令,並辦理軍法教育等行政業務。軍事檢察官因事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檢察長指定其他軍事檢察官代理。軍事檢察官辦理案件,應遵照有關辦案期限之規定,妥速辦理。
  4.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11條 軍事檢察官執行職務撰擬之文件,應送請主任軍事檢察官核轉檢察長核定。主任軍事檢察官撰擬之文件,逕送檢察長核定。前項軍事檢察官撰擬之文件,主任軍事檢察官得為修正或填具意見。前項文件,檢察長得逕為修正,或指示原則命重行撰擬後送…
  5.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12條 軍事檢察官或主任軍事檢察官執行職務,除依前條規定外,應就重要事項,隨時以言詞或書面向主任軍事檢察官或檢察長提出報告,並聽取指示。
  6.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16條 …調整擬議。三、其他經檢察長交辦事項。主任書記官因事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檢察長指定階高資深書記官一人代理。
  7.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20條 法醫官執行職務所製作之報告或其他文書,應送請承辦軍事檢察官核閱。
  8.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辦事細則 第15條 院長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資深庭長或院長指定之庭長代行其職務,並應陳報國防部。庭長因事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院長指定另一庭長或資深軍事審判官代理之。
  9.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辦事細則 第19條 …作調整擬議。三、其他經院長交辦事項。主任書記官因事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院長指定階高資深書記官一人代理。
  10.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辦事細則 第20條 …及報刊管理。八、其他經院長交辦事項。主任書記官因事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院長指定階高資深書記官一人代理。前項事務,院長得視情形,指定相關行政人員辦理,或指定軍事審判官、公設辯護人兼辦之。
  11.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辦事細則 第22條 本院通譯及執法官兵執行職務,受軍事審判官、書記官之指揮監督。
  12.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2條 …事法院檢察署案件進行情形,注意其辦案期限。檢察長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資深主任軍事檢察官或檢察長指定之主任軍事檢察官代行其職務,並應陳報國防部。
  13.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3條 …察後或據報認為該應受監督或指揮之人員,辦理事務著有成績或廢弛職務者,得依法分別予以獎懲。
  14.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6條 …關事務之處理。主任軍事檢察官在二人以上,其中有因事故不能執行職務者,由其他主任軍事檢察官代理。其僅有一人者,得由檢察長指定軍事檢察官代理之。
  15.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7條 …其他法令,並辦理軍法教育等行政業務。軍事檢察官因事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檢察長指定其他軍事檢察官代理。軍事檢察官辦理案件,應遵照有關辦案期限之規定,妥速辦理。
  16.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11條 軍事檢察官執行職務撰擬之文件,應送請主任軍事檢察官核轉檢察長核定。主任軍事檢察官撰擬之文件,逕送檢察長核定。前項軍事檢察官撰擬之文件,主任軍事檢察官得為修正或填具意見。前項文件,檢察長得逕為修正,或指示原則命重行撰擬後送…
  17.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12條 軍事檢察官或主任軍事檢察官執行職務,除依前條規定外,應就重要事項,隨時以言詞或書面向主任軍事檢察官或檢察長提出報告,並聽取指示。
  18.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16條 …調整擬議。三、其他經檢察長交辦事項。主任書記官因事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檢察長指定階高資深書記官一人代理。
  19. 行政陸軍軍官學校組織規程 第8條 …備專任副教授以上資格者遴選,報請司令部核定後,由校長聘兼之;職務之任期、續聘、解聘之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本校相關遴選規定辦理,並呈報司令部核定。
  20. 行政陸軍專科學校組織規程 第8條 …專任助理教授以上資格者遴選,報請司令部核定後,由校長聘兼之;職務之任期、續聘、解聘之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本校相關遴選規定辦理,並呈報司令部核定。
  21.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董事監事及院長利益衝突迴避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利益衝突,指董事、監事及院長執行職務時,得因其作為或不作為,直接或間接使本人或其關係人獲取利益者。
  22.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董事監事及院長利益衝突迴避辦法 第5條 …一、有前條所定之情形而不自行迴避。二、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前項申請,應舉其原因及事實,向董事會為之,並應為適當之釋明;被申請迴避之中科院董事及院長,對於該申請得提出意見書。不服董事會之駁回決定者,得於五…
  23.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董事監事及院長利益衝突迴避辦法 第8條 …置。中科院董事及院長違反本辦法規定,並經董事會議決認定其違反職務上義務情節重大或不適任職位者,董事提請行政院院長解聘之;院長依相關規定免除職務。董事會未依前三項規定處置或處置不當者,本部得通知董事會另為適當之處置。
  24.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績效評鑑辦法 第3條 …得續聘(派),連聘得連任之。但代表政府機關出任之委員,應依其職務異動之。
  25.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績效評鑑辦法 第4條 評鑑會委員應遵守利益迴避原則,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謀本人及其關係人之利益;其利益迴避之範圍,準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規定。
  26. 行政召集規則 第47-1條 逐次召集作業方式如下:一、申請單位依據申請人員職務需要排定召集先後順序,並造具逐次召集申請處理名冊三份,分送核定機關辦理。二、合於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七款、第八款規定者,申請單位應將會期、救災或出國期間,填註於…
  27. 行政召集規則 第48-1條 …必要人員,應符合下列要件:(一)為機關法定編制人員。(二)其職務應確屬他人不能替代。二、合於本法第三十條第二款所定正在專科以上學校就讀之學生,經各學校查驗學籍屬實者。三、合於本法第三十條第三款所定推行國家總動員所必需之人…
  28. 行政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36條 被保險人有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之情形而經免除職務、撤職或廢止原核定起役之處分者,要保機關應作下列處理:一、對未沒收財產或在保期間未領取身心障礙給付者,應退還其已自付部分之保險費。二、對判決沒收財產或曾領取身心障…
  29. 行政後備軍人輔導組織設置辦法 第11條 輔導中心各級幹部之職務經歷管制(以下簡稱經管)如下:一、輔導中心主任、副主任:具輔導組組長、督導員或秘書二年以上資歷。二、輔導中心秘書:具輔導組組長二年或督導員一年以上資歷。三、督導區督導員:具輔導組組長一年以上資歷。四…
  30.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33條 …疏退獎勵金。前項第一款所稱俸給總額,包括俸額、專業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領取疏退獎勵金人員,如於七個月內再任有給公職時,應由再任職機關追繳扣除退伍月數之疏退獎勵金。前項所稱退伍月數,指自命令退伍生效日,距再任有給公職日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