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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36條 …體遺存障害,適合身心障礙給付標準規定之項目,並經保險人自設或特約醫療機構診斷為永久身心障礙者,得按其當月投保金額,依規定之身心障礙等級及給付標準,一次請領身心障礙給付。被保險人於保險人指定醫療機構出具之農民健康保險身心障…
  2.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45條 …鍰外,並應依民法請求損害賠償;涉及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特約醫療機構因此領取之診療費用,得在其已報應領費用內扣除。
  3.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2條 …用案件之審議。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對於保險人核定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管理案件有爭議時,得依本辦法規定申請特約管理案件之審議。
  4.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8條 爭審會對合於程式之權益案件或特約管理案件,應將申請書影本函送保險人提意見書;對合於程式之醫療費用案件,認為必要時,亦同。保險人應於收文之次日起一個月內提出意見書,連同必要資料一併檢送爭審會。但保險人認為申請審議有理由時,…
  5.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24條 …年、月、日。前項第二款規定,於同一申請人在一定期間內本於同一特約所生二筆以上之爭議審議案件,得僅記載有爭議之部分,無須逐筆記載;其為同類型且審議結果相同者,亦同。醫療費用案件經保險人依第八條第二項規定重新核定者,爭審會得…
  6.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25條 特約管理案件之審議程序,準用第二節有關權益案件之規定。
  7.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提報財務報告辦法 第9條 …補正者,保險人應予以輔導;經輔導仍未改善者,得依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合約規定辦理。
  8.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 第6條 …報之範圍、內容及時程如下:一、一般藥品採購資料:(一)應申報特約機構:特約醫院。(二)範圍:藥物支付標準收載之項目。(三)內容:藥商統一編號、名稱、地址及藥品項目之本保險藥品代碼。(四)時程:每季結束後第一個月二十日內,…
  9.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 第11條 …該次藥價調整生效日,回溯扣減其一年之藥費。二、依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合約辦理。
  10.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免自行負擔費用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十八條所稱重大傷病,其項目及證明有效期限如附表一。保險對象經特約醫院、診所醫師診斷為重大傷病者,得檢具下列文件,由本人或委託他人、醫院、診所為代理人,向保險人申請重大傷病證明:一、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書(如附表二…
  11. 行政縣(市)醫療補助辦法 第5條 申請醫療費用補助時,應檢附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之自付費用收據正本,及醫師診斷確有醫療必要之證明文件,於出院或就醫後三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辦理,經核轉縣(市)主管機關審查後核發。
  12.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實施辦法 第2條 全民健康保險(以下稱本保險)特約醫院、診所辦理保險對象轉診,依本辦法之規定。
  13.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實施辦法 第3條 特約醫院、診所辦理保險對象轉診,應基於醫療上之需要,並符合醫療法之規定。前項轉診,指保險對象接受特約醫院、診所安排轉至其他適當之各級特約醫院、診所,繼續接受診治,或於矯正機關、本保險山地離島地區及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接受本…
  14.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實施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特約醫院、診所基於診療需要,得交付轉檢單(如附表一),供保險對象至指定之特約醫院、診所、醫事檢驗機構、醫事放射機構接受檢查(驗)服務。前項檢查(驗)服務項目,應以原診治之醫院、診所,依其層級所得實施者為限。
  15.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實施辦法 第5條 特約醫院、診所應與其他特約醫院、診所建立雙向轉診作業機制。特約醫院、診所應設置適當之設施及人員,為需要轉診之保險對象,提供適當就醫安排,並保留一定優先名額予轉診之病人。
  16.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實施辦法 第6條 特約醫院、診所對符合需要轉診之保險對象,應開立轉診單;並得於開立前,先洽接受轉診之特約醫院、診所提供就醫日期、診療科別及掛號等之就醫安排。前項轉診單有效期間,自開立之日起算,至多九十日。保險對象接受轉診,以轉診單所載之特…
  17.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實施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置情形。三、轉診目的。四、開立日期及有效期限。五、建議轉至之特約醫院、診所名稱、地址、電話及診療科別。採用電子轉診單者,特約醫院、診所應將電子轉診單傳輸至接受轉診之特約醫院、診所,並視保險對象需要,列印一份送交保險對象,…
  18.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實施辦法 第8條 特約醫院、診所對於需轉診之保險對象,應將轉診就醫類別註記於其健保卡,並傳輸至保險人。
  19.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實施辦法 第9條 接受轉診之特約醫院、診所,應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規定,查驗保險對象身分及轉診單。
  20.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實施辦法 第10條 接受轉診之特約醫院、診所,應依醫療法施行細則有關轉診之規定,將保險對象之初步診治處置情形,及後續診治疾病之相關檢查及處置結果,回復原診治之特約醫院、診所。保險對象轉診後,接受住院診治者,接受轉診之特約醫院應於其出院後,將…
  21.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實施辦法 第11條 …次回診。四、前款以外,住院出院後一個月內之首次回診。五、於無特約診所之鄉(鎮、市、區),逕赴該鄉(鎮、市、區)之特約醫院就醫。前項第一款到第四款回診,以返回接受轉診之特約醫院、診所就醫為限,並由該接受轉診之特約醫院、診所…
  22.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實施辦法 第12條 特約醫院、診所依本辦法辦理之轉診,對於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之門診醫療費用,應依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計收。
  23.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實施辦法 第13條 非本保險特約醫院、診所開立之轉診單,不適用本辦法之規定。
  24.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實施辦法 第14條 特約醫院、診所依本辦法辦理轉診,有需改善之情事者,保險人應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應依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之規定,予以違約記點。
  25.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第2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之特約及管理,應依公平、對等、尊重及互信原則為之。
  26.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符合附表所定,領有開業執照之醫事機構,於向保險人申請特約為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時,應檢具該附表所定相關文件。保險人應於受理前項申請後三十日內完成審查,必要時得延長三十日,並應通知申請人。聯合診所以外之基層醫療單位,其負責醫師…
  27.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第4條 申請特約之醫事機構或其負責醫事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予特約:一、違反醫事法令,受停業處分期間未屆滿,或受罰鍰處分未繳清。二、違反全民健康保險(以下稱本保險)有關法令,經停止特約(以下稱停約)或終止特約,期間未屆滿,或受…
  28.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第5條 申請特約之醫事機構或其負責醫事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於五年內不予特約:一、同址之機構最近五年內,受停約或終止特約二次以上。二、終止特約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次受停約或終止特約。三、停約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次受終止特約或停約…
  29.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第7條 醫事機構申請特約,經審查合格後,保險人應與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依第二條所定之原則簽訂契約。前項契約應以定型化方式為之,其內容應每年檢討一次,如有修正,自下次續約日起適用。醫事機構內之負責醫事人員或執業醫師、藥師(藥劑生)、物…
  30.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第8條 前條特約契約之效期為三年,效期期滿,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符合下列條件,未以書面通知保險人終止特約時,保險人得依本辦法規定續約之:一、未有本辦法所定不予特約之情事。二、特約期間未受違約記點,或曾受違約記點,已完成改善。三、特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