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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 52 頁-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 第7條 本部主管學校應與教師支持中心密切合作,不定期辦理宣導活動並公告教師支持中心之服務資訊,鼓勵教師利用相關資源。教師得向教師支持中心申請支持服務;本部主管學校經教師同意後,得協助其申請教師支持中心之支持服務。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 第8條 教師支持中心得與下列機關(單位)、學校、機構合作運用相關設施、設備或場地:一、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設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二、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設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三、本部所設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四、具諮商輔導相關單…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 第9條 教師支持中心提供服務之相關工作人員,應按其身分別或專業別,遵守醫師法、心理師法、社會工作師法及相關法規之規定,並遵守專業倫理規範。前項人員,對於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負保密義務,不得洩漏。但法律另有規定或為避免緊…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 第10條 教師諮商輔導資料或紀錄蒐集、處理及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前項資料或紀錄得以書面或電子儲存媒體資料保存,並應自服務結束後保存十年;其…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 第11條 各級主管機關及各級學校,不得因教師接受教師支持中心提供之服務,而就其工作、成績考核及其他相關權益為差別待遇。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 第14條 軍事學校及矯正學校主管機關,得就其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諮商輔導事項,參考第五條至第十二條規定,另訂規定。
- 行政高級中等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3條 …,經各該主管機關逕行分發學校任教者,由受分發學校校長直接發給教師聘書。但聘期屆滿之續聘,應依教師法之規定辦理。
- 行政高級中等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4條 …校依本法第十九條規定置副校長者,除襄助校長推動校務外,其具有教師資格者,得經校長同意,在校外兼課。
- 行政高級中等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條規定設有學科、群科教學研究委員會者,置召集人一人,負責協調教師進行研究、改進教材教法、推展教學活動,並得減少每週基本教學節數。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合聘教師辦法 第2條 …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因校際合作、課程需要或有特殊情形,得合聘教師,並於一校專任;其於各合聘學校之授課節數,應合併計算。合聘教師專任之學校,為主聘學校,其他合聘學校為從聘學校。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合聘教師辦法 第3條 主聘學校應將合聘教師列入該校專任教師編制員額。合聘教師之聘任、解聘、停聘及不續聘程序,由主聘學校依專任教師規定辦理。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合聘教師辦法 第4條 主聘學校合聘教師之員額,以該校教師預算員額百分之八為限。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合聘教師辦法 第5條 主聘、從聘學校應訂定協議書,載明合聘教師之甄選方式、聘期、教學活動事項、待遇、保險、福利、退休、撫卹、資遣、進修、請假、考核、申訴及其他權利義務事項。前項協議書未訂定事項,由主聘學校辦理。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合聘教師辦法 第6條 主聘、從聘學校應依前條協議書,與合聘教師共同訂定聘任契約;並將前條合聘教師之權利義務事項納入契約。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生職業技能訓練學分採計辦法 第4條 高級中等學校應指派專業科目教師至建教合作機構考查下列事項;經考查合格者,始得採計為職業技能訓練學分:一、建教生訓練週記。二、建教合作機構訓練、指導及輔導人員對建教生之考評結果。三、其他建教生於建教合作機構之訓練情形及特殊…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 第2條 …高級中等學校校長代表一人。四、與各該主管機關同級並合法立案之教師組織、家長團體代表各一人。五、出缺或申請連任、延任校長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各一人。前項第二款學者專家,由各該主管機關就教師組織、家長團體、高級中…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 第3條 …出缺學校新任校長遴選(以下簡稱新任)之審議。前條第二項第五款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於審議前項第一款事項時,不得參與討論及決議。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第4條 …學校辦理推廣教育之師資,應依課程內容,由校內具有該課程專長之教師兼任,必要時,得聘請校外具有該課程專業技術知能者擔任。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實施辦法 第2條 …高級中等學校專門學程(以下簡稱學校)之專任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或專業及技術教師(以下簡稱教師)。前項所稱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指學校依課程綱要所定部定與校訂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實施辦法 第3條 …項所定與專業或技術有關之研習或研究,應符合下列形式之一:一、教師至合作機構或產業實地服務或研究。二、教師參與學校與合作機構或產業共同規劃辦理之深度實務研習。前項研習或研究期間,得以連續或累計方式,依下列規定採計:一、教師…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實施辦法 第4條 學校為推動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應設推動委員會;其任務如下:一、訂定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之作業規定。二、排定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期程。三、邀請合作機構、相關職業團體或產業,共同規劃及辦理研習或研究。四、督導學校與合…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實施辦法 第5條 教師於研習或研究期間,應遵守合作機構或產業之相關規定;其與合作機構或產業發生爭議時,學校主管機關及學校應提供必要之法律協助。合作機構或產業得視實際需要與學校及教師簽訂契約書,約定研發保密規定、智慧財產權歸屬及其他有關事項…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實施辦法 第6條 教師至合作機構或產業進行研習或研究期間,學校得至合作機構或產業訪視,並作成紀錄。教師應於研習、研究結束後三個月內,向學校提交研習或研究報告。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實施辦法 第7條 學校應依辦理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之需求,編列預算協助教師進行研習或研究;各學校主管機關得視年度預算編列相關獎勵或補助經費支應之。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實施辦法 第8條 學校辦理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各學校主管機關得納入專業群科評鑑;經評鑑結果辦理績效卓著者,得予獎勵。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 第7條 學校教師員額編制如下:一、普通科:每班置教師二人,每達四班,增置教師一人。二、專業類科:(一)農業、海事水產類:每三班置教師八人;未達三班者,二班置五人,一班置二人。但農業類之農業機械科每班置三人。(二)工業及藝術類:每…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 第10條 本法第六十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合格教師,指於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給待遇,並依法取得與其任教類別、學科相符教師證書之專任或代理教師,並包括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取得專業及技術教師證書之專任專業及技術教師。學…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評鑑辦法 第3條 …人,由本部就行政機關代表、學者專家、社會公正人士、學校校長與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遴聘之;任一性別委員人數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評鑑會之任務如下:一、審議評鑑實施計畫。二、訂定評鑑之申復、申訴處理程序及申訴評議會組織與評…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群科學程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6條 …。三、學校現況、特色及願景。四、學生來源及未來進路發展。五、教師專長與來源及未來進修計畫。六、課程規劃或班數之調整。七、設備及設施之規劃。八、設立期程及應辦理事項。九、經費概算及預期效益。十、其他相關措施。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群科學程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8條 …特色、願景及問題分析。四、學生來源、未來進路發展或安置。五、教師專長與來源、未來進修計畫及教職員權益之處理。六、課程規劃或班數之調整。七、設備及設施之規劃或處理。八、變更期程及應辦理事項。九、經費概算及預期效益。十、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