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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9 / 82 頁-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成效評估委員會研究員聘用業務及考核辦法 第6條 …考試及格者,自四八八薪點起敘,最高得敘至五八二薪點。三、曾任法官助理、大法官助理職務,離職後任專任研究員者,如自法官助理、大法官助理離職時所支薪點較依前二款資格所敘薪點高者,以該較高薪點敘薪。專任研究員於任職期間取得更高…
-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成效評估委員會執行秘書及助理聘用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國民法官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一百零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成效評估委員會執行秘書及助理聘用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3條 …由司法院就具備下列資格合計十年以上者,辦理公開甄選:一、曾任法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或約聘辯護人。二、曾實際執行律師業務。三、曾任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助理教授以上,並講授相關法學課程。四、公、私立大學院、校法律系、…
-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成效評估委員會執行秘書及助理聘用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7條 …考試及格者,自四四○薪點起敘,最高得敘至五二○薪點。四、曾任法官助理、大法官助理職務,離職後任本會助理者,如自法官助理、大法官助理離職時所支薪點較依前三款資格所敘薪點高者,以該較高薪點敘薪。助理於任職期間取得更高學歷或經…
-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成效評估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1條 本規程依國民法官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一百十條規定訂定之。
-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成效評估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3條 …院長為當然委員並任主席,與司法院代表二人、法務部代表一人,及法官、檢察官、律師之代表各二人,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共五人組成。前項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應包含法律及法律以外專業背景學者專家共三人,及其他背景之社會公正人…
-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成效評估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5條 本會委員出缺時,司法院院長、司法院代表、法務部代表及法官、檢察官、律師代表依原產生方式遞補缺額,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代表由現任委員共同推選遞補其缺額。但法官、檢察官、律師代表或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代表所餘任期未滿六個…
-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應記載事項準則 第1條 本準則依國民法官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應記載事項準則 第2條 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以下簡稱制度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以下簡稱調查表)之應記載事項,依本準則之規定。其他事項不違背本法者,亦得記載之。
-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應記載事項準則 第3條 法院應充分運用制度說明書,提供國民法官制度及足以釐清候選國民法官疑惑之說明,使候選國民法官得以理解制度內涵,體認國民參與審判之意義,且可安心出席選任程序,進而提高其參與審判意願。
-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應記載事項準則 第4條 法院應運用調查表,瞭解候選國民法官是否具備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所定擔任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資格(以下簡稱積極資格)與本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所定不得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事由(以下簡稱消極資格),及是否依本法第…
-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應記載事項準則 第5條 …輔以圖說、表格、影像、聲音或其他多媒體資料之方式,使候選國民法官易於理解其內容。法院除寄送紙本外,並得運用數位儲存媒體或網際網路超連結等方式,提供制度說明書、調查表及其填載範例之內容予候選國民法官參考。法院另得以網際網路…
-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應記載事項準則 第6條 制度說明書及調查表之記載,應注意充分維護各候選國民法官隱私,並避免有以下事項:一、不當透露個案資訊之內容。二、不當刺探個案心證之問題。三、洩漏其他候選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之內容。四、有偏見、歧視或侮辱性之用語。五、違反公平審…
-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應記載事項準則 第7條 為提高候選國民法官之參與意願,法院得依科技進步程度,平衡兼顧候選國民法官回覆調查表之便利性、個人資料保護、資訊安全維護,及驗證調查表真實性及同一性之難易程度等目的,設計多元、便利之遞送管道,使候選國民法官易於回覆調查表。…
-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應記載事項準則 第8條 制度說明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受通知人業經抽選為候選國民法官之要旨及應注意事項。二、擔任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應注意事項。三、國民法官制度之簡介。四、刑事審判程序之簡介。五、其他必要之注意事項。
-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應記載事項準則 第9條 前條第一款所定候選國民法官應注意事項,應包括候選國民法官之權利、義務、保護、照料措施及違反義務之處罰。
-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應記載事項準則 第10條 第八條第二款所定擔任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應注意事項,應包括下列內容:一、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執行職務期間及權限。二、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權利、義務、保護及照料措施。
-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應記載事項準則 第11條 第八條第三款所定國民法官制度之簡介,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國民法官制度之目的。二、國民法官制度之適用案件範圍。三、國民法官法庭之組成。四、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資格、選任、解任及辭任。
-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應記載事項準則 第12條 …判程序之簡介,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刑事審判程序基本流程。二、法官、檢察官、辯護人之地位及功能。三、無罪推定原則。四、證據裁判原則。五、檢察官之實質舉證責任。
-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應記載事項準則 第13條 …聯絡法院承辦人員之專線電話。二、防範詐騙之宣導。三、候選國民法官得持法院通知向所屬機關(構)、學校、團體、公司、廠場申請公假之意旨。四、法院之地理位置、入口動線、前往地方法院之交通資訊及行程安排建議。五、穿著建議、應攜帶…
-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應記載事項準則 第15條 …之告知事項,應記載法院係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於選任國民法官之目的與範圍內,使用並妥善維護各候選國民法官之個人資料,使候選國民法官得以安心據實填載。
-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應記載事項準則 第16條 第十四條第二款所定據實填載義務之說明,應曉示候選國民法官應據實填載,不得虛偽陳述,如有記載不實者,得依本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規定處罰鍰之意旨。
-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應記載事項準則 第20條 …三、消極資格調查事項。四、有無不能參與審判之情形。五、與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之權利、保護及照料措施有關事項。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所定事項之記載位置,宜與第三款及第四款事項為適當區隔,並採取便利遮隱之…
-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應記載事項準則 第23條 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消極資格調查事項,係指詢問候選國民法官有無本法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所定各款情事。
-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應記載事項準則 第24條 …項所定各款情形之一者,始得拒絕參與審判之要旨,復詢問候選國民法官是否依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各款規定拒絕參與審判及其正當理由為何,再告知如主張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八款所定事由者,應酌為提供其證明資料。
-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應記載事項準則 第25條 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五款所定與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之權利、保護及照料措施有關事項,應包括下列事項:一、日費、旅費及相關必要費用之領取方式。二、交通方式及有無住宿必要。三、是否申請領取相關必要費用。四、是否預支…
-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審理計畫準則 第1條 本準則依國民法官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審理計畫準則 第3條 …本法第一條所定國民參與審判之理念。審理計畫之製作,應注意能使法官、檢察官、辯護人、被告,及輔佐人、被害人、告訴人、告訴代理人與刑事訴訟法所定訴訟程序參與人及其代理人、陪同人(以下簡稱其他訴訟關係人)得依已排定之計畫,集中…
-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審理計畫準則 第4條 審理計畫之記載,其時程安排宜合理可行,使法官、檢察官、辯護人、被告及其他訴訟關係人易於掌握遵循;且文字敘述宜力求簡潔、明確,並得輔以圖畫、表格說明,使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清楚知悉所參與之程序階段及預定進行事項之內容。
- 司法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審理計畫準則 第5條 …應注意不得記載下列事項:一、與本案審理無關之內容。二、使國民法官法庭產生預斷或偏見之虞之內容。三、涉及另案偵查不公開或其他依法應予保密之內容。四、洩漏當事人、被害人或其家屬、證人或其他人之隱私或業務秘密之內容。五、其他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