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應記載事項準則 第11條 法規: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應記載事項準則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第二章 制度說明書之記載事項 第11條 第八條第三款所定國民法官制度之簡介,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國民法官制度之目的。二、國民法官制度之適用案件範圍。三、國民法官法庭之組成。四、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資格、選任、解任及辭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