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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人工生殖法 第18條 醫療機構於受術妻懷孕後,應建議其接受例行之產前檢查並視需要建議受術妻接受產前遺傳診斷。
  2. 行政人工生殖法 第20條 人工生殖機構接受捐贈之生殖細胞,經捐贈人事前書面同意得轉贈其他人工生殖機構,實施人工生殖。
  3. 行政人工生殖法 第21條 捐贈之生殖細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人工生殖機構應予銷毀:一、提供受術夫妻完成活產一次。二、保存逾十年。三、捐贈後發現不適於人工生殖之使用。受術夫妻之生殖細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人工生殖機構應予銷毀:一、生殖細胞提供者要求銷毀…
  4. 行政人工生殖法 第22條 …術夫妻之生殖細胞及受術夫妻為實施人工生殖形成之胚胎,人工生殖機構不得為人工生殖以外之用途。但依前條第五項規定提供研究使用之情形,不在此限。
  5. 行政人工生殖法 第27條 人工生殖機構應向主管機關通報下列資料,並由主管機關建立人工生殖資料庫管理之:一、依第七條第一項規定施行之檢查及評估。二、依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捐贈人之捐贈。三、依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實施人工生殖。四、依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至第四項…
  6. 行政人工生殖法 第28條 人工生殖機構實施人工生殖、接受生殖細胞之捐贈、儲存或提供,應指定專人負責前條之通報事項。
  7. 行政人工生殖法 第37條 人工生殖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廢止第六條第一項、第二項之許可:一、依第三十二條規定處罰。二、醫療機構之負責人、受雇人或其他執業人員犯第三十條之罪,經判刑確定。人工生殖機構違反第八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一條、第二…
  8. 行政人工生殖法 第39條 …前經主管機關依人工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核准從事人工生殖之醫療機構,應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本法規定申請許可;屆期未申請或未經許可者,不得從事人工生殖;其有違反者,依第三十三條規定處罰。
  9. 行政大型戶外活動臨時哺集乳設備及設施標準 第2條 本標準適用於機關、學校、機構、法人或團體辦理之大型戶外活動。
  10. 行政罕見疾病及罕見遺傳疾病缺陷照護服務辦法 第8條 …,得以下列方式為之:一、到宅服務。二、電話服務。三、轉介醫事機構或罕見疾病相關專業機構、團體。四、不含個人資料之網路資訊查詢服務。五、其他必要之服務。
  11. 行政罕見疾病及罕見遺傳疾病缺陷照護服務辦法 第10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就第四條至前條事項,委託相關醫事機構或罕見疾病相關專業機構、團體辦理。
  12. 行政罕見疾病防治工作獎勵及補助辦法 第3條 …甄選時,申請獎勵或補助:一、教學醫院。二、大學校院、公立研究機構,或依法設立、登記,以中央主管機關或教育部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法人研究機構。三、以促進罕見疾病防治或病人權益為設立宗旨,依法設立、登記之全國性社團法人、財團…
  13. 行政罕見疾病防治工作獎勵及補助辦法 第4條 前條機構、法人或團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予獎勵:一、辦理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人力培育、研究或學術交流,顯有成效。二、辦理罕見疾病防治宣導及病友關懷,績效卓著。三、積極協助或照護罕見疾病病人,著有功績。四、其他對罕見疾病之…
  14. 行政罕見疾病防治工作獎勵及補助辦法 第5條 第三條機構、法人或團體辦理下列事項,得予全部或部分之補助;每一申請單位之補助金額,每年最高不得逾新臺幣三百萬元:一、培育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研究、診斷、檢驗、治療所需之必要專業人力。二、進行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學術研究及臨床…
  15. 行政罕見疾病防治工作獎勵及補助辦法 第7條 各機構、法人或團體為維持其運作之人事費、水電費、設備購置費、設備租金、房租費、通訊費及其他相關支出,不予補助。
  16. 行政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 第9條 從事前二條業務之機關、機構、團體及其人員,應注意執行之態度及方法,尊重病人之人格與自主,並維護其隱私與社會生活之經營。前項人員,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之罕見疾病資料,應予保密,不得無故洩漏或交付。
  17. 行政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 第10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獎勵各級醫療機構、研究機構及罕見疾病相關團體從事罕見疾病防治工作,補助相關人力培育、研究及設備所需經費。前項獎勵及補助之項目、範圍、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並得準用之。
  18. 行政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 第13條 …見疾病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備具申請書、第十條規定之醫療或研究機構出具之證明書、診療計畫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議會審議通過後,中央主管機關得提供補助至國外進行國際醫療合作。前項醫療合作為代行檢驗項目…
  19. 行政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 第19條 …驗登記或有前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四款情形之一者,政府機關、醫療機構、罕見疾病病人與家屬及相關基金會、學會、協會,得專案申請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但不得作為營利用途。前項專案申請,中央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委託或指定相關機構或團體…
  20. 行政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 第27條 …節重大者,藥商於二年內不得再申請該藥物之查驗登記,並得處醫療機構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
  21. 行政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 第33條 …關定之。前項補助經費,得由菸品健康福利捐之分配收入支應或接受機構、團體之捐助。
  22. 行政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 第34條 醫療機構得專案申請輸入罕見疾病病人維持生命所需之特殊營養食品;其應備之書證資料、申請審查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3. 行政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執行本法第三十四條之一所定事項,得委託專業機構或團體辦理。
  24. 行政油症患者權益保障辦法 第4條 油症患者有醫療或其他照護需要時,醫療及照護機構人員不得無故拒絕提供服務,亦不得予以任何歧視或不公平之對待。
  25. 行政油症患者權益訴訟案件法律扶助辦法 第5條 …分證明或代理人證明文件。六、切結書:未受其他政府機關(構)、機構或單位法律扶助費用補助之切結書。前項申請,至遲應於各該審訴訟終結後二個月內為之。
  26. 行政油症患者權益訴訟案件法律扶助辦法 第7條 …機關。四、同一案件之同一補助項目,曾經受其他政府機關(構)、機構或單位法律扶助補助。但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認可者,不在此限。五、申請文件或證明有偽造、變造、虛偽不實或失效等情事。六、未依規定期限提出申請或申請文件欠缺,經通…
  27. 行政內政部補助或委託辦理老人服務及照顧辦法 第2條 本辦法之補助或委託對象如下:一、財團法人老人福利機構。二、附設老人福利機構之財團法人。三、財團法人基金會,其捐助章程明定辦理社會福利服務事項者。四、立案之社會團體,其章程明定辦理社會福利事項者。前項受補助或委託對象,應符…
  28. 行政內政部補助或委託辦理老人服務及照顧辦法 第3條 …提供有關法定扶養義務人善盡扶養老人之資訊及協助。四、老人福利機構照顧服務。前項第二款受補助對象為社會團體者,應辦理法人登記,且應有專人負責保管設備。
  29. 行政內政部補助或委託辦理老人服務及照顧辦法 第5條 …,每位老人最高補助新臺幣十五萬元。補助項目以辦理老人長期照顧機構業務必要之設施設備為限。四、充實設施設備費:最高補助二百位老人,每位老人最高補助新臺幣二萬元。五年補助額度以每床新臺幣二萬元與實際收容數之乘積為限。五、公共…
  30. 行政內政部補助或委託辦理老人服務及照顧辦法 第7條 …第一項項自籌款證明包括主管機關證明或申請時最近二個月內之金融機構存款證明;申請新建、改(增)建補助者,初審、複審階段,得以其建地之土地公告現值折算為自籌款,審查同意補助,於工程發包後,應以工程決標金額扣除本部補助金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