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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37條 …務,其履約期間在一年以上者,得於契約內訂明自第二年起得隨臺灣地區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受雇員工平均經常性薪資指數逐月計算調整契約價金,並敘明其所適用之調整項目、調整方式及調整金額上限。
  2. 行政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及國際科學展覽成績優良學生升學優待辦法 第10條 …檢附下列文件提出申請:一、申請書。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文件。三、獲獎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四、本部所認定國外頂尖大學數理系所(不包括大陸與港澳地區)入學許可證明影本。學生申請出國留學獎學金經本部審查通過…
  3. 行政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 第2條 機關指定地區公開徵求房地產,採購金額在公告金額以上者,其作業依本辦法之規定。
  4. 行政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 第3條 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應先編擬計畫依規定層報核定。前項計畫應包括採購房地產及指定地區採購之理由及其必要性,並參照政府公定或評定價格及附近買賣實例或其他徵信資料,詳估採購金額及其效益。
  5. 行政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 第6條 …使用分區及其他相關條件等。需求面積得酌定彈性範圍。二、指定之地區與其理由及必要性。三、廠商應提出之文件,如房地產所有權狀影本、位置略圖、地籍圖謄本、土地登記簿謄本、建築改良物登記簿謄本、都市計畫套繪圖、建物測量成果圖、土…
  6. 行政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 第9條 …土地登記簿謄本,查核土地之地段、地號及土地使用分區(都市計畫地區)或區域計畫使用分區(非都市計畫地區)、容積率、建蔽率限制等資料。(二)依地籍圖謄本,向當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建管單位查對都市計畫情形,對所覓土地內有無道…
  7. 行政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離島地區,包括澎湖縣、金門縣(含烏坵鄉)、連江縣、臺東縣綠島鄉、蘭嶼鄉及屏東縣琉球鄉。
  8. 行政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 第3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指離島地區內國民中學或其附設補習學校、高級中等學校、五年制、二年制專科學校或其進修部之應屆畢業學生。前項學生申請保送,應設籍離島地區累計達九年以上,並應符合下列之規定。但經離島地區所屬縣政府審認設籍九年確…
  9. 行政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 第4條 離島地區學生申請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類別如下:一、國民中學及附設補習學校應屆畢業生,以申請保送縣境內高級中等學校為限,或得申請保送五年制專科學校。二、高級中等學校、五年制及二年制專科學校及其進修部應屆畢業生,得申請保送…
  10. 行政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 第5條 離島地區所屬縣政府為地方建設需要,應訂定各階段別、類(科)別人才培養保送計畫、保送名額,於每年八月三十一日前分別報請擬保送學校之該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
  11. 行政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 第6條 離島地區學生合於本辦法及招生簡章規定者,由就讀學校彙整保送申請表、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戶口名簿(包括詳細記事)或三個月內申請之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包括詳細記事)、歷年成績單及學籍異動等文件,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造…
  12. 行政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 第7條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受理各離島地區學生申請保送事宜,應設立保送甄試委員會或納入招生委員會辦理,必要時得設立聯合保送甄試委員會辦理甄試作業。辦理招生作業時,應將甄試時間、地點、資格、錄取名額及類科別、成績計算標準、保送學生權利…
  13. 行政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 第8條 離島地區學生申請保送,經甄試未達錄取標準者,保送甄試委員會得不足額錄取;經公告錄取後,參加其他方式入學者,應廢止其保送入學資格。前項離島地區學生依本辦法或其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之規定,申請保送經公告錄取者,不得依本…
  14. 行政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 第10條 依本辦法申請保送升學之離島地區學生,依學校規定註冊入學後,不得申請轉校(系、科)。但有特殊情況,報經原保送之離島地區所屬縣政府同意者,不在此限。
  15. 行政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 第11條 依本辦法申請保送升學之離島地區學生,經發現其有假冒戶籍或資格不符者,應撤銷其保送入學資格。
  16. 行政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處務規程 第12條 …彰化、高雄、花蓮、臺東分臺掌理事項如下:一、各分臺電波所涵蓋地區教育節目之規劃、製作及審核。二、各分臺電波所涵蓋地區教育相關新聞之採訪、編輯與播報及新聞資料之處理。三、各分臺所轄臺站廣播工程設備之安裝、操作、檢驗及保養。…
  17. 行政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5條 學校聘僱香港或澳門居民在臺灣地區從事第三條各款工作,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18. 行政教育部處務規程 第10條 …交流政策之規劃、執行、陸生與港澳生來臺就學之推行、輔導與大陸地區臺商學校之設立、獎補助及督導。八、僑生教育政策之規劃執行、僑生來臺就學之推行、輔導與海外臺灣學校之設立、獎補助及督導。九、外僑學校政策之規劃與外國學生來臺就…
  19.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8條 大學申請設立分校、分部,應考量學校資源條件及地區需求,提出籌設分校、分部計畫。公立大學應經校務會議通過,私立大學應經校務會議及董事會通過後,報本部核定。前項分校、分部籌設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一、籌設計畫之緣起。二、整體…
  20.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9條 …下列規定:一、申請條件:(一)有助於學校未來發展、國家社會及地區需要,且不得影響原有師生權益。(二)申請境外設立分校者,為經本部評鑑辦理完善,績效卓著,且近三年決算皆無短絀者。(三)校本部或經本部核定之分部分校應開發校地…
  21.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10條 …下列規定:一、申請條件:(一)有助於學校未來發展、國家社會及地區需要,且不得影響原有師生權益。(二)申請境外設立分部者,為經本部評鑑辦理完善,績效卓著,且近三年決算皆無短絀者。(三)校本部或經本部核定之分部分校應開發校地…
  22.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14條 …者,得繼續設專科部。大學申請附設專科部,應考量學校資源條件及地區需求,提出籌設專科部計畫;公立大學應經校務會議通過,私立大學應經校務會議及董事會通過後,報本部核定之。
  23.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16條 …得申請互為改名:(一)教育政策及國家需要。(二)經本部審酌各地區大學設立情形後,認為確有必要。(三)申請改名學校之所在直轄市、縣(市)未設有擬改名之一般大學、科技大學、獨立學院或技術學院。
  24.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19條 …表彰學校特色者。但不得為表彰學術類別之意旨。三、同等級、同一地區有二所以上相同或相似類別學校,其擬訂之學校名稱相似時,應另加足資區別之文字。四、學校名稱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命名:(一)相同或近似於國內或國際知名組織名稱…
  25.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35條 …設立之分校、分部、專科部,其停辦時所賸餘之權益,除依當地國或地區法令辦理外,應歸屬於國內本校。
  26. 行政教育部組織法 第2條 …、留學生、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與陸生之輔導、外僑學校、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與海外臺灣學校之輔導及行政監督。四、師資培育政策、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師資培育大學之獎補助與評鑑、教師專業證照與實習、教師在職進修、教師專業組織輔導、…
  27.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 第3條 …;非參考名冊所列之學校,應經本部審查認定。二、本部公告之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大專校院認可名冊(以下簡稱認可名冊)所列之學校。本條例第十六條至第十八條所定擔任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之年資,依服務機關(構)正式核發之服務證…
  28.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 第26條 …修業期間及不予認定之情形,準用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專科學校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以下合稱採認辦法)之規定。但送審人修業期間達採認辦法所定期間三分之二以上,且學位論文…
  29.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 第16條 學校依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及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規定所招收之學生,其學雜費收費基準依各該辦法規定辦理。
  30. 行政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返國入學辦法 第18條 政府派駐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之人員,符合第三條資格者,準用本辦法規定辦理;所持大陸地區學歷,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辦理,香港、澳門學歷,依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