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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票券商負責人及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12條 票券商負責人及業務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一、辦理短期票券、債券承銷、經紀或自營業務時,有隱瞞、詐騙、利誘、威脅或其他足以致人誤信之行為。二、接受客戶委託買賣短期票券或債券時,同時以自己之計算為買入或賣出之相對行為。三、挪用…
  2. 行政票券商負責人及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16條 主管機關對票券商負責人或業務人員是否具備本規則所定資格條件,得命票券商於一定期限內提出必要之文件、資料或指定人員前來說明。
  3. 行政檢舉違法使用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委託書案件獎勵辦法 第7條 …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或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之負責人及受僱人員。三、司法人員或其他有權責受理檢舉違法機關之人員。
  4. 行政檢舉違法使用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委託書案件獎勵辦法 第8條 …、被檢舉人之姓名及地址(或住居所);如係公司行號者,其名稱、負責人姓名及營業處所。三、涉及違法之具體事證及相關資料。以口頭或電話檢舉者,應由主管機關作成紀錄,並通知檢舉人補具前項書面資料。
  5. 行政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2條 …年曾受金管會命令解除其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職務處分,或撤換其負責人或其他有關人員之處分。(四)最近一年曾受金管會停業之處分。(五)最近二年曾受金管會撤銷或廢止部分營業許可之處分。(六)最近二年曾受中央銀行撤銷或廢止一部或…
  6.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第38條 證券商違反前條第二項之規定者,其為行為之負責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7. 行政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5條 本辦法稱負責人,指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稽核、協理、經理、副經理或與其職責相當之人。
  8. 行政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42條 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之發起人及負責人,不得有下列情事之一:一、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二、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三、曾犯偽造貨幣、偽造有價證券、侵占、詐欺、背信罪,經宣告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
  9. 行政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48條 擔任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負責人者,除總經理應依第四十三條規定辦理外,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應於其任職後五日內,檢具有關資格證明文件,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10. 行政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49條 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因合併由存續機構擔任者,其負責人除屬辦理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業務部門之負責人外,不適用本章之規定。
  11. 行政期貨交易所暨結算機構非股東(會員)董事及監察人遴選辦法 第4條 …所定各款情事之一者。二、年滿七十歲者。三、期貨商或結算會員之負責人、經理人、受雇人或其他有利益衝突者。四、其他事實足認有不適任之情事者。經主管機關核定後,有前項第二款以外各款情事之一者,應即解任並重新遴選,報主管機關核定…
  12. 行政期貨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2條 本規則所稱期貨交易所之負責人,係指期貨交易所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其他依法律應負責之人。本規則所稱經理人,係指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業務單位之主管及其代理人。
  13. 行政期貨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8條 …貨商有逾時繳交保證金或無法繳交保證金之情事。四、期貨交易所之負責人或業務人員,因執行職務涉訟、受訴訟上之判決、為強制執行之債務人或依本法應受解除職務處分之情事。五、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業務人員有本法第二十八條所定之情事…
  14.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互相兼營與兼營他事業或由他事業兼營之利益衝突防範辦法 第2條 …背信、不當利益輸送或其他違反法令之情事。二、不得有為本事業、負責人、受僱人或任一受益人或客戶之利益,而損及其他受益人或客戶權益之情事。三、為受益人或客戶追求最高利益,並以公平合理原則對待每一受益人或客戶。四、建立職能區隔…
  15.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互相兼營與兼營他事業或由他事業兼營之利益衝突防範辦法 第3條 …性商品交易,應向所屬事業申報交易情形:一、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負責人、部門主管、分支機構經理人、對客戶或不特定人提供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之人、投資經理人。二、他業兼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或全權委託投資業務者,從事對客戶或不特定人…
  16.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互相兼營與兼營他事業或由他事業兼營之利益衝突防範辦法 第4條 …業互相兼營、兼營他事業或由他事業兼營者,內部控制制度應訂定其負責人與業務人員之兼任及行為規範、資訊交互運用、營業設備或營業場所之共用,或為廣告、公開說明會及其他營業促銷活動,不得與受益人或客戶利益衝突或有損害其權益之行為…
  17.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20條 期貨交易所之負責人與業務人員之資格條件及管理事項,由主管機關定之。
  18.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61條 期貨商負責人、業務員或其他業務輔助人之資格條件及其管理事項,由主管機關定之。
  19.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62條 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於期貨商之負責人或業務員準用之。
  20.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63條 期貨商之負責人、業務員或其他從業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洩漏期貨交易人委託事項及職務上所獲悉之秘密。二、對期貨交易人作獲利之保證。三、與期貨交易人約定分享利益或共同承擔損失。四、利用期貨交易人帳戶或名義為自己從事交易。…
  21.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78條 期貨商於解散或部分業務歇業時,應由負責人陳明事由,向主管機關申報之。前二條之規定,於前項情事準用之。
  22.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93條 …期貨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章程應記載事項、業務之指導與監督,及其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事項,由主管機關定之。
  23.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100條 …以糾正或為下列之處分,並得命其限期改善:一、警告。二、撤換其負責人或其他有關人員。三、命令為停止六個月以內全部或一部之營業。四、撤銷或廢止營業許可。五、其他必要之處置。
  24.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101條 期貨交易所、期貨結算機構或期貨業之負責人或受雇人,有違反本法或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除依本法處罰外,主管機關並得視情節輕重,命令停止其六個月以下業務之執行或解除其職務;並得對期貨交易所、期貨結算機構、期貨業處以前條所定之…
  25.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116條 …易所業務者,不適用之。二、違反第六十三條規定。三、槓桿交易商負責人、業務員或其他從業人員違反第八十一條準用第六十三條規定。四、期貨服務事業負責人、業務員或其他從業人員違反第八十八條準用第六十三條規定。
  26.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第4條 …及有關之買賣外幣業務;其申請許可之條件與程序、廢止許可事由、負責人資格條件、匯兌限額、業務管理、業務檢查與費用負擔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商中央銀行及勞動部定之。
  27.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第11條 申請專營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二項各款業務之許可,應由發起人或負責人檢具下列書件,向主管機關為之:一、申請書。二、發起人或董事、監察人名冊及證明文件。三、發起人會議或董事會會議紀錄。四、資金來源說明。五、公司章程。六、營業計畫…
  28.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第36條 …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會商中央銀行定之。專營電子支付機構負責人之資格條件、兼職限制、訓練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準則,由主管機關定之。未符合前項準則所定資格條件者,不得充任專營電子支付機構負責人;已充任者,應予解任。
  29.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第40條 …虞時,主管機關得通知有關機關或機構禁止該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及其負責人或職員為財產移轉、交付、設定他項權利或行使其他權利,或函請入出國管理機關限制其負責人或職員出境,或令其將業務移轉予其他電子支付機構。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因解散…
  30.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第46條 …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前二項之罪者,除處罰其行為負責人外,對該法人亦科以前二項所定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