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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考試公務人員考試法 第3條 …務人員之考試,應依用人機關年度任用需求決定正額錄取人員,依序分配訓練。並得視考試成績增列增額錄取人員,列入候用名冊,於正額錄取人員分配完畢後,由分發機關或申請舉辦考試機關配合用人機關任用需要依考試成績定期依序分配訓練。遇…
  2. 考試公務人員考試法 第4條 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配訓練者,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其事由及保留年限如下:一、服兵役,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二、於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進修碩士學位,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二年;進修…
  3. 考試公務人員考試法 第5條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通知分發機關或申請舉辦考試機關依序分配訓練。逾期未提出申請補訓,或未於規定時間內,向實施訓練機關報到接受訓練者,即喪失考試錄取資格。列入候用名冊之增額錄取人員,因服兵役未屆法定役期或因養育三足歲…
  4. 考試公務人員考試法 第6條 …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其轉調限制六年之分配,依申請舉辦考試機關性質、所屬機關範圍及相關任用法規規定,於各該特種考試規則中定之。前二項、第二十四條考試及格人員因任職機關業務調整而精簡、整併、改隸、改制…
  5. 考試公務人員考試法 第12條 …依法停止任用者,經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於依法停止任用期間仍不得分配訓練或分發任用為公務人員。
  6. 考試公務人員考試法 第21條 公務人員各等級考試正額錄取者,按錄取類科,依序分配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者,發給證書,依序分發任用。列入候用名冊之增額錄取者,由分發機關或申請舉辦考試機關配合用人機關任用需要依其考試成績定期依序分配訓練;其訓練及分發任用…
  7.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取才困難高科技或稀少性技術人員考試辦法 第7條 本考試及格人員,僅取得原應試職系之任用資格,不得調任原分配訓練、分發任(派)用機關以外機關及其他職系之職務。前項不得調任之限制,應於考試及格證書註明,並函請銓敘部查照。
  8. 司法候補試署法官辦理事務及服務成績考核辦法 第3條 …依該項各款之次序輪辦事務。但第一款與第二款之輪辦次序及其名額分配,司法院為應業務需要,得調整之;第二款、第三款之輪辦次序,各法院為應業務需要得調整之。候補法官任用於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法官者,於候補期間,充任合議案…
  9. 司法候補試署法官辦理事務及服務成績考核辦法 第4條 …受命法官期間辦理事務之類型,由該法院斟酌其志願後,依法院事務分配之相關規定決定之。
  10. 司法候補試署法官辦理事務及服務成績考核辦法 第5條 …法官獨任辦理地方法院之案件,如院長、庭長認為案情繁難者,得不分配之;候補法官認其分受之案件繁難者,亦得報請行合議審判或改分其他法官辦理。
  11. 司法候補試署法官辦理事務及服務成績考核辦法 第7條 …署法官於試署期間辦理之事務,由該法院斟酌其志願後,依法院事務分配之相關規定決定之。
  12. 考試交通事業人員員級晉升高員級資位訓練辦法 第7條 …年度預定之訓練人數及交通部所提供符合受訓資格人數,按調訓比例分配受訓名額及加列百分之十之備選名額。分配之受訓名額不足一人部分,得於每年度以累計方式計算分配受訓名額。
  13. 考試交通事業人員員級晉升高員級資位訓練辦法 第8條 交通部應按保訓會依年度調訓比例分配之受訓名額及備選名額遴選受訓人員及備選人員,造冊函送保訓會據以調訓。前項遴選應依各交通事業機關(構)陞遷考核有關規定所定評分項目及標準加以評定,各項評分採計至前一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積…
  14. 考試交通事業人員員級晉升高員級資位訓練辦法 第10條 …部函經保訓會同意於次年度直接調訓。但其名額應計入交通部次年度分配受訓之名額。
  15. 考試交通事業人員員級晉升高員級資位訓練辦法 第18條 …訓練者,其所遺當年度缺額未經遞補者,不計入核准補訓年度交通部分配受訓之名額。
  16. 考試軍法官考試規則 第8條 …月內向所隸後備司令部申請辦妥志願入營手續,再向國防部報到接受分配訓練,逾期未辦妥入營手續報到接受分配者,廢止受訓資格。前項依規定辦妥志願入營手續,接受分配訓練之後備役軍官,經核定退訓或廢止受訓資格者,同時廢止其入營之志願…
  17. 考試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辦法 第7條 …預定之訓練人數及各主管機關所提供符合受訓資格人數,按調訓比例分配受訓名額及加列百分之十之備選名額。分配之受訓名額不足一人部分,得於每年度以累計方式計算分配受訓名額。
  18. 考試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 各主管機關應按保訓會分配之受訓名額及備選名額遴選受訓人員及備選人員,造冊函送保訓會據以調訓。前項遴選應就遴選評分標準表(如附件一)所定考試與學歷、訓練進修、年資、考績、獎懲及綜合考評項目加以評定,各項評分採計至前一年度十…
  19. 考試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辦法 第10條 …經保訓會同意於次年度直接調訓。但其名額應計入各主管機關次年度分配受訓之名額。
  20. 考試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辦法 第18條 …者,其所遺當年度缺額未經遞補者,不計入核准補訓年度各主管機關分配受訓之名額。
  21. 考試警正警察人員晉升警監官等訓練辦法 第7條 …預定之訓練人數及各主管機關所提供符合受訓資格人數,按調訓比例分配受訓名額及加列百分之十之備選名額。分配之受訓名額不足一人部分,得於每年度以累計方式計算分配受訓名額。
  22. 考試警正警察人員晉升警監官等訓練辦法 第8條 各主管機關應按保訓會分配之受訓名額及備選名額遴選受訓人員及備選人員,造冊函送保訓會據以調訓。前項遴選應依各主管機關所定陞遷有關規定之評分標準評定,各項評分採計至前一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陞遷序列及積分高者優先遴選受訓。第…
  23. 考試警正警察人員晉升警監官等訓練辦法 第10條 …經保訓會同意於次年度直接調訓。但其名額應計入各主管機關次年度分配受訓之名額。
  24. 考試警正警察人員晉升警監官等訓練辦法 第18條 …者,其所遺當年度缺額未經遞補者,不計入核准補訓年度各主管機關分配受訓之名額。
  25. 考試考試院及所屬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4條 主任委員綜理訴願事件之分配及審議事項。
  26. 監察監察院處務規程 第16條 會計室之職掌如下:一、概算及預算之編製、分配等事項。二、歲出預算之控制、收支憑證及內部審核事項。三、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之監辦事項。四、傳票及支付憑證之簽發事項。五、帳目登載事項。六、會計報告及半年結算與年度決算…
  27. 考試典試委員會會議規則 第6條 …之:一、命題標準、評閱標準及審查標準之決定。二、擬題及閱卷之分配。三、考試成績之審查。四、分數轉換之方式及標準之採用。五、錄取或及格標準之決定。六、彌封姓名冊、著作或發明及有關文件密號之開拆與核對。七、錄取或及格人員之榜…
  28. 考試實地測驗規則 第3條 實地測驗得依考試等級、類科、應考人數、時間分配,分組、分梯次舉行。由典試委員會推定典試委員或實地測驗委員若干人主持,並指定一人為召集人。實地測驗委員除由該項考試之典試委員擔任外,必要時得另就相關用人機關、請辦考試機關、職…
  29. 監察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辦事細則 第9條 …審計,辦理下列事項:一、關於所管機關、基金及特別預算已核定之分配預算或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與各項支付法案之查核事項。二、關於所管機關、基金及特別預算會計報告、半年結算報告、相關資訊檔案及經通知檢送原始憑證或有關資料之…
  30. 監察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辦事細則 第10條 …審計,辦理下列事項:一、關於所管機關、基金及特別預算已核定之分配預算或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與各項支付法案之查核事項。二、關於所管機關、基金及特別預算會計報告、半年結算報告、相關資訊檔案及經通知檢送原始憑證或有關資料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