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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血液製劑條例 第10條 捐血機構應訂定年度採集血液計畫,包括捐血量、醫療用血量、供血液製劑製造之原料血量及辦理推展捐血事宜,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2. 行政血液製劑條例 第13條 捐血機構對於所採集之血液原料,得自為血液製劑製造業者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後,提供其他血液製劑製造業者。捐血機構提供其他血液製劑製造業者,得收取工本費用;其費額,應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准。
  3. 行政血液製劑條例 第14條 捐血機構採集血液應對捐血者實施健康篩檢。捐血者健康要件之標準及前項健康篩檢之項目,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4. 行政血液製劑條例 第15條 捐血機構於必要時,應提供血液製劑製造業者相關血液原料之採集時間、檢驗項目與結果及捐血者資料等必要資訊,以防止血液原料發生健康危害。
  5. 行政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專案申請輸入辦法 第2條 …病特殊營養食品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輸入我國確有困難時,經醫療機構提出有助於罕見疾病病人維持生命所需者,得專案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輸入。
  6. 行政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專案申請輸入辦法 第4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由醫療機構檢附醫療機構出具之使用病患為罕見疾病病人證明,並載明需輸入之產品名稱、數量、包裝規格、委託進口廠商名稱及病患同意書等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專案申請輸入。
  7. 行政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專案申請輸入辦法 第5條 未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營養食品,由醫療機構檢附下列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專案申請輸入,並由中央主管機關將醫療機構專案申請輸入資料,提送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委員會審查認定:(一)醫療機構出具之病歷摘要及…
  8. 行政食品安全保護基金補助辦法 第2條 …央主管機關公告特定食品衛生安全事件人體健康風險評估之學術研究機構、法人、團體或政府機構。三、檢舉雇主違反本法規定經行政處分或刑事判決確定之受僱勞工提起本法第五十六條之一第四項第三款訴訟者。四、依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二項所定辦…
  9. 行政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第6條 …利部疾病管制署主管之,蒐集並受理疑似食品中毒事件之通報。醫療機構診治病人時發現有疑似食品中毒之情形,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主管機關報告。
  10. 行政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第8條 …衛生安全管理系統之驗證。前項驗證,應由中央主管機關認證之驗證機構辦理;有關申請、撤銷與廢止認證之條件或事由,執行驗證之收費、程序、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11. 行政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第21條 …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第一項及第二項之查驗登記,得委託其他機構辦理;其委託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二十八日修正前,第二項未辦理查驗登記之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應於公布後二年內完成辦理。
  12. 行政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第48-1條 …驗證,違反依第八條第六項所定之管理規定。二、依本法認證之檢驗機構、法人或團體,違反依第三十七條第三項所定之認證管理規定。三、依本法受託辦理檢驗機關(構)、法人或團體認證,違反依第三十七條第三項所定之委託認證管理規定。
  13. 行政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3條 …動主管機關所核發之技能檢定之技術士證者,或經其認可之專業認證機構所核發之具有技術士證同等效力之技能職類證書者。
  14. 行政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5條 …照人員比率如下:一、觀光旅館之餐飲業:百分之八十五。二、承攬機構餐飲之餐飲業:百分之七十五。三、供應學校餐飲之餐飲業:百分之七十五。四、承攬筵席餐廳之餐飲業:百分之七十五。五、外燴飲食餐飲業:百分之七十五。六、中央廚房式…
  15. 行政食品製造工廠衛生管理人員設置辦法 第5條 …生講習一百二十小時以上,持有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食品衛生相關機構核發之證明文件者擔任。
  16. 行政食品製造工廠衛生管理人員設置辦法 第10條 …業期間,每年至少應接受主管機關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食品衛生相關機構舉辦之衛生講習八小時。
  17. 行政食品衛生檢驗委託辦法 第2條 主管機關委託辦理食品衛生檢驗(以下稱檢驗)之檢驗機構、學術團體或研究機構(以下合稱受託機構),應具備下列資格:一、符合國際標準組織相關條款(ISO/IEC17025:2005等)認證規範。二、具受委託檢驗項目之檢驗能力與…
  18. 行政食品衛生檢驗委託辦法 第3條 受託機構應置符合下列資格之人員: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院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之食品、醫藥或化學等相關科系所畢業,受有相關檢驗專業訓練,並具三年以上相關實務工作資歷之檢驗部門主管。二、公立或立…
  19. 行政食品衛生檢驗委託辦法 第5條 主管機關應與受託機構依本辦法規定訂定委託契約書,載明委託檢驗項目、相關權利義務及爭議處理等事項。
  20. 行政食品衛生檢驗委託辦法 第6條 …與甄選者應檢具下列文件送交主管機關:一、執行委託計畫書。二、機構及人員之資格證明文件。三、機構簡介。四、檢驗場所配置圖。五、申請接受委託檢驗之項目及其相關檢驗設備、數量、規格、性能之說明。六、檢驗作業管控程序及品質保證措…
  21. 行政食品衛生檢驗委託辦法 第7條 受託機構於檢驗部門主管、檢驗人員或檢驗有關場所、設備異動時,應即通知委託機關。前項異動足以影響受委託檢驗項目之能力時,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終止其委託。
  22. 行政食品衛生檢驗委託辦法 第8條 主管機關將食品檢體送受託機構檢驗時,應填具委託檢驗單(以下稱檢驗單),並於食品檢體上黏貼封條。受託機構於接獲主管機關送達之檢驗單及食品檢體時,應出具收據並負檢體保管責任。
  23. 行政食品衛生檢驗委託辦法 第9條 受託機構於完成檢驗後,應出具檢驗報告書;必要時,主管機關得令其先以電子方式傳送檢驗結果。前項檢驗報告書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受託機構名稱、地址、電話及傳真號碼。二、主管機關名稱、地址及委託檢驗單號碼。三、食品檢體物理性狀之…
  24. 行政食品衛生檢驗委託辦法 第10條 受託機構及相關人員就其受委託檢驗業務應負保密義務,不得對外揭露相關檢驗結果。主管機關非依法令規定不得揭露受託機構之名稱。
  25. 行政食品衛生檢驗委託辦法 第11條 主管機關得就受託機構之檢驗設備、人員、技術能力、檢驗紀錄、檢驗時效、品質管理及財務收支等事項進行查核,如發現缺失,應限期令其改善。受託機構對前項查核應予配合,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26. 行政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檢驗機構:指具有食品檢驗能力之檢驗機關(構)、法人或團體。二、認證:指依本辦法所定之程序,對於檢驗機構就特定檢驗項目具備檢驗能力之確認。三、衛生標準:指本法第十五條第二項、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一…
  27. 行政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第3條 申請認證之檢驗機構,應有專屬實驗室;其實驗室應符合下列條件:一、具備必要檢驗設備、場地及品質管理系統,並能自行執行檢驗。二、置實驗室負責人、報告簽署人、技術主管、品質主管及檢驗人員;其應具備之資格如下:(一)學歷:國內大…
  28. 行政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第4條 檢驗機構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文件、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認證:一、符合前條所定條件之證明。二、檢驗能力之證明。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檢驗機構實驗室品質系統基本規範編製之下列文件:(一)品質手冊。(二)檢驗方法標準…
  29. 行政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第6條 中央主管機關對於檢驗機構之申請,應進行書面審查及實地查核。實地查核結果認有缺失者,檢驗機構應依實地查核之報告,自查核結束之日起六十日內,將改善報告送中央主管機關進行複評。
  30. 行政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第8條 認證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檢驗機構名稱。二、實驗室名稱、地址及負責人姓名。三、經認證之檢驗項目、檢驗方法、檢驗範圍及報告簽署人。四、認證證明書核發之年、月、日及認證編號。五、認證有效期間。檢驗機構應將認證證明書揭示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