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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中央管區域排水設施範圍使用行為規費收費標準 第9條 …使用排水設施範圍公地,經審查符合規定,且無第七條規定情事者,申請人應於接獲受理機關書面通知後十五日內繳納使用費、保證金及許可書費,受理機關始得核發許可書;屆期未繳納者,駁回其申請。
  2. 行政中央管區域排水設施範圍使用行為規費收費標準 第10條 …收當年期使用費。使用費之一次徵收金額在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者,申請人得於繳納期限內,向中央管排水管理機關申請分二期至六期繳納,每期間隔以不超過二個月為限。前項申請分期繳納者,應自原繳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繳費之日止,依原繳納…
  3. 行政有限合夥登記申請辦法 第15條 …核報告書應為正本外,餘得以影本為之。但必要時,主管機關得通知申請人檢附正本。本辦法規定之外國有限合夥應提供之外文證明文件,必要時,主管機關得通知申請人須經驗證、公證或認證程序,或檢附中譯本。
  4. 行政貨品輸出管理辦法 第18條 申請人應以電子簽證方式向貿易署申請輸出許可證。但有輸出入貨品電子簽證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之情形,得以書面方式辦理。以書面申請簽證時,應具備下列書件:一、輸出許可證申請書全份。二、依其他相關規定應附繳之文件。輸出許…
  5. 行政貨品輸出管理辦法 第19條 …經貿易署核准專案輸出之案件,得核發有效期限較長之輸出許可證。申請人預期輸出貨品不能於有效期限內輸出者,得於申請時敘明理由並檢附證件,申請核發有效期限較長之輸出許可證。申請人不得申請輸出許可證延期;未能於有效期間內輸出貨品…
  6. 行政貨品輸出管理辦法 第20條 申請人申請修改輸出許可證,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貨品未報關出口前發現錯誤者,應註銷重簽,不得申請修改。二、貨品已報關未放行前或報關放行後須修改者,如修改內容涉及貨品名稱、規格、貨品分類號列、單位或數量者,申請人應檢附海關…
  7. 行政法定度量衡單位推廣及輔導辦法 第5條 申請人申請補助,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計畫書及相關文件,依年度公告期限及補助事項,向度量衡專責機關辦理。前項計畫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緣起及背景。二、策略及目標。三、執行方式及內容。四、執行團隊成員及架構。五、預期成效。六…
  8. 行政電子遊戲機及電子遊戲場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一者,應由本部限期通知補正,逾期未能補正者,應不予受理:一、申請人資格不符。二、應備文件格式不合或文件、內容資料有缺欠。
  9. 行政電子遊戲機及電子遊戲場管理辦法 第6條 …機說明書及電子遊戲機操作過程之影音檔,據以評鑑,並得視需要請申請人列席評鑑委員會說明。評鑑委員會如認為申請案件仍有釐清之必要者,應由本部通知申請人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評鑑委員會得決議不予評鑑。申請案件如有其他無法完成…
  10. 行政度量衡器指定實驗室認可管理辦法 第5條 …項第三款條件之相關資料。八、其他經度量衡專責機關指定者。前項申請人不在國內者,應委託在國內有住所或營業所之代理人申請認可。
  11. 行政度量衡器指定實驗室認可管理辦法 第18條 …法取得指定實驗室認可者,度量衡專責機關應撤銷其認可,並通知原申請人或其繼受人限期繳回認可證書;屆期不繳回者,由度量衡專責機關逕行公告註銷之。
  12. 行政度量衡器檢定檢查辦法 第5條 初次檢定之申請人為各該應經檢定之法定度量衡器之製造或輸入者。但情況特殊,經檢定機關(構)同意者,得為應經檢定之法定度量衡器之所有人或持有人。度量衡器型式認證認可經繼受後,原申請人不得再就該經型式認證認可之度量衡器申請初次…
  13. 行政度量衡器檢定檢查辦法 第6條 申請人申請檢定,應填具申請書,連同檢定費、應經檢定之法定度量衡器及度量衡器檢定檢查技術規範規定應檢附之文件向檢定機關(構)辦理;必要時,檢定機關(構)得另通知檢附相關文件。但經度量衡專責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前項申請書應…
  14. 行政度量衡器檢定檢查辦法 第8條 …檢定之。前項由檢定機關(構)派員攜帶檢定用器執行檢定者,得請申請人協助載運檢定用器。
  15. 行政度量衡器檢定檢查辦法 第9條 …理檢定時,發現度量衡器內容、數量或標示與檢定申請書所載不符而申請人無法即時更正者,應不予檢定。前項不符情事,申請人應於二十日內補正;屆期未補正者,駁回其申請。但屬矇騙性質者,應逕予駁回。
  16. 行政度量衡器檢定檢查辦法 第10條 …構)派員至應經檢定之法定度量衡器放置地點檢定時,因不可歸責於申請人之事由而無法辦理檢定者,得另指定日期檢定,並免再繳納檢定費。前項無法辦理檢定為可歸責於申請人之事由者,視為檢定不合格。
  17. 行政度量衡器檢定檢查辦法 第13條 …檢定應經檢定之法定度量衡器,應作成檢定紀錄記載下列事項:一、申請人之名稱。二、應經檢定之法定度量衡器之名稱、廠牌、型號、器號及其他相關內容之基本資料。三、應經檢定之法定度量衡器之公差、器差、是否合格及檢定合格之合格印證號…
  18. 行政度量衡器檢定檢查辦法 第14條 …量衡器,除依度量衡器檢定檢查技術規範規定應發給合格證書者外,申請人得敘明理由,連同證照費,申請發給合格證書。
  19. 行政計量技術人員管理辦法 第13條 …證書有效期間為五年,自發照日起算。前項計量技術人員證書,應按申請人實務訓練及格或具六個月以上相關度量衡器實務經驗之項目,登載其專長範圍;計量技術人員執行度量衡專責機關委託之相關計量管理事務時,不得逾越其證書登載範圍。計量…
  20. 行政商品先行放行辦法 第7條 …請案經審查符合者,得發給輸入先行放行通知書;不符合者,應通知申請人。前項輸入先行放行通知書,檢驗機關(構)得先以電子資料方式通知財政部關務署放行。
  21.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10條 申請人提出貨品進口救濟案件,應檢具申請書,載明下列事項,並檢附相關資料,向經濟部為之:一、符合第三條規定資格情形。二、輸入貨品說明:(一)貨品名稱、輸出入貨品分類號列、稅則號別、品質、規格、用途及其他特徵。(二)貨品輸出…
  22.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11條 …,應於收到申請書之翌日起三十日內交審議會審議是否進行調查。但申請人補正所需時間,不計入三十日期限:一、申請人不具備第三條規定資格。二、不符合前條第一項規定,經通知限期補正而不補正或補正不完備。經濟部決定進行或不進行調查之…
  23.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13條 …易署對貨品進口救濟案件進行調查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審查申請人及利害關係人所提之資料,並得派員實地調查訪問,必要時得要求另提供相關資料。二、舉行聽證。申請人或利害關係人應依貿易署之要求提供資料,其未依要求期限提供資料…
  24.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14條 貿易署對申請人或利害關係人所提資料,應准予閱覽。但經請求保密而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貿易署對前項保密之請求,得要求其提出可公開之摘要;無正當理由而拒不提出摘要者,得不採用該資料。
  25.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15條 貿易署應於舉行聽證前預先公告之。貿易署應同時通知申請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出席聽證。
  26.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18條 …不成立之決議前,先行作成臨時提高關稅之建議,並應自經濟部通知申請人進行調查之翌日起七十日內為之。前項臨時提高關稅措施之建議應於作成後十日內提報經濟部;經濟部同意採行前項建議後,應於十日內會商有關機關後報請行政院核定,其實…
  27.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20條 除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外,審議會應自經濟部通知申請人進行調查之翌日起一百二十日內對產業受害成立或不成立作成決議。前項期限,必要時得延長六十日;延長期限及事由,應通知申請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並公告之。
  28.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21條 …定辦理。前項案件經經濟部決定進行調查者,審議會應自經濟部通知申請人進行調查之翌日起七十日內,對產業受害成立或不成立作成決議。第一項所稱易腐性農產品,由農業部就個案認定之。
  29.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22條 …報告及決議書應於決議後十五日內提報經濟部,由經濟部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並公告之。審議會作成產業受害成立之決議者,貿易署應於決議之日起三十日內就擬採行之進口救濟措施舉行聽證後,提交審議會作成採行或不採行進口…
  30.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26條 進口救濟措施實施後,如原因消滅或情事變更,申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列舉具體理由並檢附證據,向經濟部申請停止或變更原救濟措施。前項申請,至遲應於原措施實施期滿九十日前提出。對於第一項之申請,貿易署應依第三章規定之程序調查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