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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3 / 200 頁- 行政受聘僱外國人入國後健康檢查醫院指定與管理辦法 第5條 指定醫院應於院內辦理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並不得委託其他機構辦理。但非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檢查項目,不在此限。
- 行政受聘僱外國人入國後健康檢查醫院指定與管理辦法 第6條 …指定醫院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前項查核,得委託相關機關、學術機構或團體辦理之。
- 行政長期照護矯正機關(構)與場所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2條 …護理之家及產後護理之家。二、依精神衛生法設置之住宿型精神復健機構。三、依老人福利法、長期照顧服務法設置之長期照顧機構及安養機構。四、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設置之全日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五、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設置…
- 行政指定徵用設立檢疫隔離場所及徵調相關人員作業程序與補償辦法 第3條 …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以下簡稱指揮官)之指示,指定或徵用醫療機構或公共場所,設立檢疫或隔離場所,並得徵調人員協助防治工作之各級政府機關。地方主管機關平時應建置醫療機構或公共場所及防治工作人員名冊,並依傳染病特性、醫療機構…
- 行政指定徵用設立檢疫隔離場所及徵調相關人員作業程序與補償辦法 第4條 設立機關應依指揮官指示,公告其所指定或徵用之醫療機構或公共場所。設立機關應依指揮官指示就所建立之人員名冊徵調,必要時得徵調其他相關人員協助防治工作。
- 行政指定徵用設立檢疫隔離場所及徵調相關人員作業程序與補償辦法 第7條 醫療機構及公共場所之補償項目及基準如下:一、醫療機構:(一)收容傳染病病人之醫療及膳食費用: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及中央主管機關規定額度給付。(二)其他場地、設施或設備之損失:依指定或徵用項目及費用,核實補償。(…
- 行政指定徵用設立檢疫隔離場所及徵調相關人員作業程序與補償辦法 第8條 …基準如下:一、薪資部分:比照原日薪計算。(一)任職於公立醫療機構人員:由原任職機構發給;如原任職機構未發給者,由設立機關發給。(二)任職於私立醫療機構人員:由設立機關發給。二、津貼部分,由設立機關依其擔任下列職務之一發給…
- 行政指定徵用設立檢疫隔離場所及徵調相關人員作業程序與補償辦法 第11條 …徵調或接受檢疫者,應依下列規定,向設立機關申請補償:一、醫療機構或公共場所:由負責人填具申請書,並檢附損失證明或其他足資證明損失等資料。二、人員:由本人或法定繼承人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單據等資料。三、接受檢疫…
- 行政傳染病危險群及特定對象檢查辦法 第3條 …款規定各項傳染病檢查之對象及範圍,以精神病患或智能障礙者收容機構共同生活之人為限。
- 行政傳染病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9條 未經指定為隔離治療機構之醫療機構,發現各類應隔離治療之傳染病病人,應配合各級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所為處置,依醫療法等相關法令規定進行轉診事宜。
- 行政傳染病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核付之醫療費用及隔離治療機構之膳食費。負擔家計之傳染病病人,因隔離治療致影響其家計者,主管機關得依社會救助法等相關法令予以救助。
- 行政傳染病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醫事機構或該管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施行必要之消毒或其他適當之處置時,應依傳染病種類及其傳染特性,於傳染病病人原居留之病房或住(居)所內外,對可能受到體液、分泌物與排泄物污染之場所及物品,或潛在可能具有傳染性之病媒…
- 行政傳染病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醫事機構依本法第五十條第一項規定施行消毒及其他必要處置時,應依感染管制相關規定,對因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致死之屍體,施予終末消毒;相關人員於執行臨終護理、終末消毒、屍體運送、病理解剖及入殮過程中,應著個人防護衣具,以防範感…
- 行政傳染病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驗室生物安全管理事項。二、依本法第三十九條第四項規定要求醫事機構、醫師或法醫師限期提供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疫苗接種後產生不良反應個案之相關資料。三、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傳染病檢體採檢及第二款檢驗機構管理之相關規定。四、…
- 行政傳染病防治獎勵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獎勵之對象,為執行本法防治工作著有績效之人員、醫事機構及其他相關團體。
- 行政傳染病防治獎勵辦法 第9條 醫事機構或相關團體符合第三條第二款至第六款規定者,得發給防治獎金,最高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前項之獎勵對象,每年以十五名為限,並僅得擇一發給。
- 行政醫療機構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2條 醫療機構應執行之感染管制措施如下:一、依醫療法規定申請設置之綜合醫院、醫院、慢性醫院、精神科醫院及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依本辦法所定之措施為之。二、其他醫療機構:依第八條至第十四條所定之措施為之。
- 行政醫療機構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3條 醫療機構應設立感染管制會(以下簡稱感管會),由醫療機構主管或副主管擔任召集人,負責機構內感染管制政策擬定及督導事宜,定期召開相關會議並留有紀錄備查。
- 行政醫療機構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4條 醫療機構應設立感染管制業務專責單位,設置固定辦公空間,明定組織圖與職責分工,並置有依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所定之感染管制人員,負責推行感染管制相關事務,定期召開相關會議並留有紀錄備查。
- 行政醫療機構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5條 醫療機構應建置疑似醫療照護相關感染個案、群聚或群突發事件之監測、處理機制,將監測資料製作相關年報與月報留存及提報感管會,並依主管機關之規定通報。前項處理機制,應包括院內群突發事件發生之標準作業流程及因應異常狀況之作業規範…
- 行政醫療機構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6條 醫療機構對抗生素使用之監測、審查、稽核及藥敏試驗等事項,應建立管理機制,由接受感染症醫學訓練之專科醫師或感染管制專責醫師負責,並派藥師、醫事檢驗師或其他醫師協助。抗生素使用及抗藥性細菌比率之情形,應定期向感管會報告,並依…
- 行政醫療機構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7條 醫療機構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並參考相關指引及實證研究等文件,對於特定抗藥性細菌訂定感染管制標準作業程序及防護措施,並視需要定期更新。對於可能感染特定抗藥性細菌等高風險病人就醫住院時,應強化監測工作,落實執行前項標準作業程序…
- 行政醫療機構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8條 醫療機構應訂定洗手標準作業程序,並有充足且適當之洗手設備與管控及查核機制。門診、急診、檢驗或其他檢查部門、一般病房、隔離病房或特殊單位等之相關設備,均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
- 行政醫療機構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9條 醫療機構應訂定醫療相關感染管制標準作業程序,確實執行並視需要定期更新。
- 行政醫療機構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10條 醫療機構對於照護環境設施、衛材、器械、儀器面板等,應定期清潔並確實消毒。
- 行政醫療機構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11條 醫療機構應宣導手部衛生、咳嗽禮儀及適當配戴口罩等,並於明顯處所張貼標示;醫療人員於診療過程中應適時提醒及提供相關防治訊息之衛教服務。
- 行政醫療機構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12條 醫療機構應訂有員工保健計畫,提供預防接種、體溫監測及胸部X光等必要之檢查或防疫措施;並視疫病防治需要,瞭解員工健康狀況,配合提供必要措施。醫療機構應訂定員工暴露病人血液、體液及尖銳物品扎傷事件之預防、追蹤及處置標準作業程…
- 行政醫療機構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13條 醫療機構應訂有員工感染管制之教育訓練計畫,定期並持續辦理防範機構內工作人員感染之教育訓練及技術輔導。前項教育訓練及技術輔導對象,應包括所有在機構內執行業務之人員。
- 行政醫療機構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14條 醫療機構應訂有因應大流行或疑似大流行之虞感染事件之應變計畫,其內容應包含適當規劃病人就診動線,研擬醫護人員個人防護裝備(PPE)及其穿脫程序、不明原因發燒病人處理、傳染病個案隔離與接觸追蹤及廢棄物處理動線等標準作業程序。
- 行政醫療機構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15條 醫療機構應訂定防範感染相關防護裝備之物資管理計畫。前項防護裝備之物資,應儲備適當之安全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