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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3 / 174 頁- 行政國庫法 第13條 中央政府各機關之支出,由財政部設置地區支付機構集中辦理。但得視情形,分期、分區實施之。前項地區支付機構之組織通則,以法律定之。其管轄地區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 行政國庫法 第15條 …各機關核定之分配預算及各項支付法案,應由財政部分別通知各該管地區支付機構。
- 行政國庫法 第16條 …府各機關之支出,應於履行支付責任時,簽具付款憑單,通知各該管地區支付機構,核對分配預算或其有關之支付法案支付之。未實施集中支付各機關之支出,由財政部依據核定分配預算或其有關之支付法案簽具撥款憑單,送經審計部核簽後,通知各…
- 行政國庫法 第18條 前條付款憑單應依審計法之規定,由審計機關派駐地區支付機構審計人員核簽之。
- 行政國庫法 第19條 地區支付機構辦理各機關支付,應依前條核簽之付款憑單,簽發國庫支票,直接付與受款人。但左列各款之支付,得直接簽發各該機關:一、第六條規定之各款支出,付與各該機關,依照規定,保管支用。二、各機關薪餉工資之支出,付與各該機關之…
- 行政國庫法 第20條 地區支付機構支付中央政府各機關之支出,應通知支用機關。各支用機關之支出,及國庫代理機關關於國庫存款戶之支付,均應按期分報財政部、中央主計機關及審計部。
- 行政國庫法 第26條 國庫支票,應簽印財政部國庫署署長官章;簽發時,須經地區支付機構主管人員之簽署。
- 行政國庫法 第27條 國庫支票得指定兌付地區,由各該地區內之各國庫代理機關兌付之。前項兌付地區之範圍,由財政部定之,並載明於國庫支票上。
- 行政國庫法 第29條 國庫之會計事務,由財政部國庫署之主辦會計人員辦理之。國庫地區支付之會計事務,由地區支付機構之主辦會計人員辦理之。
- 行政國庫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期之分配數,敘明事實,詳列自行保管支用之經費科目、金額,支用地區、及支用期間,商准財政部定之。前項經核准自行保管支用之支出,應由財政部通知各該管地區支付機構登記,並由各該支用機關按月或按期一次或分次簽具付款憑單通知各該管…
- 行政國庫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上支用減少,須收回其全部或一部份者:一、各機關依法經由各該管地區支付機構辦理支付之各項歲出。二、各機關依法自行保管支用之經費款項。三、依本細則第十五條歸入國庫存款戶集中管理之特種基金及其他公款暨保管款。四、各機關依法令規…
- 行政國庫法施行細則 第31條 依本法第十三條規定設置之地區支付機構,財政部應配合中央政府機關分佈情形,劃定支付區,分區設置之。支付區之劃分及支付機構之設置,應經行政院核定。
- 行政國庫法施行細則 第33條 …歲出之支付,應依據預算及其核定分配預算所定計畫支用機關、支用地區、項目及用途,按照各月或各期計畫進度,在各該核定分配預算數額範圍內支付之。
- 行政國庫法施行細則 第34條 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所稱之支用機關,係指各該管地區支付機構辦理支付之中央政府各機關之本機關及其所屬之分支機關。本法同條第二項所稱之支用機關,係指向中央主計機關及審計機關編報會計報告之支用機關。
- 行政國庫法施行細則 第35條 地區支付機構依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支付中央政府各機關之支出時,應依左列規定辦理:一、各該管地區支付機構經辦其轄區內各機關之支付或轉帳款項,於辦理支付作業完竣後,按日編製「每日憑單支付對帳單」通知支用機關。二、每屆月終…
- 行政國庫法施行細則 第37條 …,除經行政院核准保留,以歲出應付款轉入下年度支付者外,各該管地區支付機構應即停止支付。二、依本法第六條規定自行保管依法支用款項之餘額,除奉行政院核准保留依規定轉入下年度支付之歲出應付款外,應即填具支出收回書併同剩餘之現金…
- 行政規費法 第12條 …校辦理業務或教育宣導。二、各機關學校間協助事項。三、重大災害地區災民因災害所增加之規費。四、因處理緊急急難救助所負擔之規費。五、老人、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學生之身分證明文件。六、基於國際間條約、協定或互惠原則。七、其他…
- 行政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條例 第11條 …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及其所屬機構現職人員,轉調本公司者,其依臺灣地區省(市)營事業機構人員遴用暫行辦法或其他公務人員法令進用之人員,仍適用公務人員有關法令規定,其薪給、福利、考成、退休、資遣及撫卹等事項,得比照公務人員有關規…
- 行政土地稅法 第11條 本法所稱空地,指已完成道路、排水及電力設施,於有自來水地區並已完成自來水系統,而仍未依法建築使用;或雖建築使用,而其建築改良物價值不及所占基地申報地價百分之十,且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認定應予增建、改建或重建之私有及公有…
- 行政土地稅法 第13條 …則單位面積釐定之賦元所得每筆土地全年賦元之積。五、實物:指各地區徵收之稻穀、小麥或就其折徵之他種農作產物。六、代金:指按應徵實物折徵之現金。七、夾雜物:指實物中含帶之沙、泥、土、石、稗子等雜物。
- 行政土地稅法 第22-1條 …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因農業生產或政策之必要而休閒者。二、因地區性生產不經濟而休耕者。三、因公害污染不能耕作者。四、因灌溉、排水設施損壞不能耕作者。五、因不可抗力不能耕作者。前項規定之實施辦法,依平均地權條例有關規定辦理…
- 行政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第24條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之土地,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地區範圍圖編造清冊,送主管稽徵機關。三、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之土地,由主管稽徵機關按平均地權條例於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六月二十九日修正公布施行前徵收田賦之清冊課徵。四、…
- 行政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第25條 …十二條第一項但書所定都市土地農業區、保護區、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地區、依法限制建築地區、依法不能建築地區及公共設施保留地等之地區範圍,如有變動,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於每年二月底前,確定變動地區範圍。直轄市或縣(市)主管…
- 行政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第39條 …機關為便於法院執行收納舊欠田賦實物,應在各縣市指定交通較方便地區之經收公糧倉庫辦理代購稻穀事項,指定經收公糧倉庫不得拒絕。
- 行政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第49條 …時,應按本法第三十條審核申報移轉現值所屬年月已公告之最近臺灣地區消費者物價總指數,調整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申報之土地移轉現值。
- 行政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第56條 …轉者為限:一、在中華民國五十三年舉辦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之地區,於該次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以後辦理重劃之土地。二、在中華民國五十三年以前已依土地法規定辦理規定地價及在中華民國五十三年以後始舉辦規定地價之地區,於其第一…
- 行政土地稅減免規則 第11-4條 …止建築致不能建築使用且無收益者,全免。依前項辦法規定限制建築地區之土地,因實際使用確受限制者,其地價稅或田賦得在百分之三十範圍內,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酌予減徵。
- 行政土地稅減免規則 第11-5條 已發布主要計畫尚未發布細部計畫之都市計畫地區,其主要計畫變更案於本規則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十九日修正施行前,業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因受限於防洪計畫致尚未能核定者,於該地區細部計畫發布實施前,其地價稅或田賦得在百…
- 行政土地稅減免規則 第17條 區段徵收或重劃地區內土地,於辦理期間致無法耕作或不能為原來之使用而無收益者,其地價稅或田賦全免;辦理完成後,自完成之日起其地價稅或田賦減半徵收二年。
- 行政土地稅減免規則 第20條 …者為限:(一)在中華民國五十三年舉辦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之地區,於該次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以後辦理重劃之土地。(二)在中華民國五十三年以前已依土地法規定辦理規定地價及在中華民國五十三年以後始舉辦規定地價之地區,於其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