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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2 / 73 頁- 司法法院辦理民事事件調解委員日費旅費及報酬支給標準 第4條 …程之公里數各以每公里新臺幣三元、新臺幣二元報支。調解委員身體障礙或行動不便,市內得搭乘計程車,依實支數計算。交通費應本誠信原則覈實報支,除前項情形外,其餘依實際搭乘交通工具及實際支付金額申領,均得免檢附單據。
- 司法法院辦理民事事件證人鑑定人日費旅費及鑑定費支給標準 第4條 …則;如有等位者,以經濟(標準)座(艙、車)位標準支給。但身體障礙或行動不便者,市內得搭乘計程車,依實支數計算。證人、鑑定人住居所在離島或國外地區,必須搭乘飛機者,或有水陸交通阻隔無法通行或指定到場之期日甚為急迫時,得搭乘…
- 考試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辦法 第2條 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得依本辦法之規定,申請各類應考權益維護措施,以維護並合理調整其公平參與國家考試之機會。前項所稱身心障礙者,係指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條之規定者。
- 考試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辦法 第3條 因視覺障礙,致閱讀試題、書寫試卷有困難者,得申請下列措施:一、放大鏡燈具或擴視機。二、有聲電子計算器。但以各該應試科目得使用電子計算器者為限。三、放大試題、測驗式試卷。四、點字試題,並以點字機應試。五、以試場提供之盲用電…
- 考試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辦法 第4條 有聽覺障礙者,得申請下列措施:一、以警示燈與大字報方式提示考試起訖時間。二、使用自備助聽器。三、安排熟諳手語或口語溝通之人員擔任監場及服務工作。
- 考試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辦法 第5條 因上肢肢體障礙,致書寫試卷有困難者,得申請下列措施:一、放大測驗式試卷。二、延長每科考試時間。
- 考試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辦法 第6條 因下肢肢體障礙,致行動不便者,得申請下列措施:一、適合之桌椅。二、提供輪椅或使用自備輪椅。三、安排低樓層或備有電梯之試場。
- 考試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辦法 第7條 因身體協調性功能不佳、雙上肢肢體障礙或肌肉萎縮,致閱讀試題、書寫試卷有困難者,得申請下列措施:一、以試場提供之電腦相關設備應試。二、放大試題、測驗式試卷。三、延長每科考試時間。
- 考試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辦法 第8條 因肢體或功能障礙,致以手寫方式應試有重大困難,且無法自行使用電腦設備應試者,得申請下列措施:一、口述應試,申論式試題由專人以電腦同步繕打或代為書寫,測驗式試題由專人代為劃記試卷,並以經應考人確認之繕打、書寫及劃記之內容為…
- 考試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辦法 第9條 因視覺障礙、身體協調性功能不佳或上肢肢體有特殊障礙,致依指定方式於測驗式試卷上作答有困難者,得申請改以書寫或勾選方式,於考選部提供之試卷用紙上作答。
- 考試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辦法 第10條 因第三條至前條規定以外之功能障礙,致閱讀試題、書寫試卷有困難者,得敘明理由與需求,依其障礙性質及程度,申請本辦法所定之應考權益維護措施。
- 考試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辦法 第11條 …三十分鐘;三小時以上者,延長四十分鐘。但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五等考試電腦打字類科實地測驗電腦文書處理科目,延長四分鐘。申請延長各科目考試時間獲准者,不得請求延長休息時間。
- 考試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辦法 第12條 …系統上,隨同各項國家考試報名程序為之,並應於指定日前檢具身心障礙證明文件之影本送交考選部。申請延長考試時間、以點字機、電腦、盲用電腦應試或口述應試者,應另檢具各該考試報名首日前一年內,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之地區級以…
- 考試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辦法 第14條 為審議本辦法所定各類申請案件,考選部應設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審議委員會。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審議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考選部常務次長兼任;副主任委員一人,由考選部部長指派部內簡任以上人員兼任;委員十三人…
- 考試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辦法 第15條 …改以書寫或勾選作答措施,合於申請資格與相關要件者,應提交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審議委員會審議。其他申請案,由考試試務承辦單位審議;有疑義者,提交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審議委員會復審。審議時應審酌國家考試公平、…
- 司法法院組織法 第98條 …他有關係之人,如有不通曉國語者,由通譯傳譯之;其為聽覺或語言障礙者,除由通譯傳譯外,並得依其選擇以文字訊問,或命以文字陳述。
- 考試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辦法 第13條 身心障礙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如有特殊需要,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經考選部審查通過者,得提供必要之協助措施。
- 司法公證法 第74條 請求人如使用公證人所不通曉之語言,或為聽覺、聲音及語言障礙而不能使用文字表達意思,公證人作成公證書,應由通譯傳譯之。但經請求人同意由公證人傳譯者,不在此限。
- 司法公證法 第75條 請求人為視覺障礙或不識文字者,公證人作成公證書,應使見證人在場。但經請求人放棄並記明筆錄者,不在此限。無前項情形而經請求人請求者,亦應使見證人在場。
- 司法行政訴訟法 第122-1條 …關係人所用之方言者,亦同。前項訴訟關係人如為聽覺、聲音或語言障礙者,行政法院應用通譯。但亦得以文字發問或使其以文字陳述。前二項之通譯,準用關於鑑定人之規定。有第二項情形者,其訴訟關係人之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家長…
- 司法行政訴訟法 第150條 以未滿十六歲或因精神或其他心智障礙,致不解具結意義及其效果之人為證人者,不得令其具結。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七條第一項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訂定之。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規則 第2條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分二等考試、三等考試、四等考試、五等考試。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中華民國國民領有由政府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年滿十八歲,無依法不得應國家考試之情事者,得應本考試五等考試,並得依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之規定,應本考試各等別考試。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事人員考試規則 第12條 …治療學、心肺疾病與小兒疾病物理治療學,或職能治療師類科之生理障礙職能治療學、心理障礙職能治療學、小兒職能治療學,其中任一科成績未滿六十分者,均不予及格。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 考試考試院各種證書暨證明書規費收費標準 第3條 …項第一款及第二項之考試及格證書費: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之身心障礙、原住民族、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之身心障礙、原住民族、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
- 司法行政訴訟裁判費以外必要費用徵收辦法 第8條 …客運汽車、輪船為原則;如有等位者,以中等等位標準徵收。但身心障礙或行動不便者,市內得搭乘計程車,依實支數計算。證人、鑑定人、通譯住居所在離島或國外地區,必須搭乘飛機者,或有水陸交通阻隔無法通行或指定到場之期日甚為急迫時,…
- 司法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期限規則 第16條 …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而停止程序或執行。二、少年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或因疾病不能到場應訊或執行。三、少年因懷胎五月以上或分娩未滿二月,不能到場應訊或執行。四、少…
- 司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3-1條 …釋明其事由。但等候時間合計不得逾四小時。少年因精神或其他心智障礙無法為完全之陳述者,必要時,得請兒童及少年心理衛生或其他專業人士協助。少年不通曉詢問或訊問之人所使用之語言者,應由通譯傳譯之。其為聽覺、語言或多重障礙者,除…
- 司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42條 …慣者,令入相當處所實施禁戒。二、少年身體、精神或其他心智顯有障礙者,令入醫療機構或其他相當處所實施治療。第一項處分之期間,毋庸諭知。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至第四項、第二十九條第三項、第四項之規定,於少年法院依第一項為保護處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