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71 / 200 頁-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42條 投保單位應為所屬被保險人、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辦理請領保險給付手續,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43條 …單位有歇業、解散、撤銷、廢止、受破產宣告或其他情事,未能為被保險人、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提出請領者,被保險人、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得自行請領。依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請領保險給付者,得由被…
-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44條 …款、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於二個以上投保單位加保之被保險人。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三項所稱平均月投保薪資,依下列方式計算:一、年金給付及老年一次金給付:按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最高六十個月之月投保薪資合計額除以六十計算。二、…
-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45條 本條例第十九條第四項所定保險年資未滿一年,依其實際加保月數按比例計算,計算至小數第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
-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46條 …蹤津貼者,應備下列書件:一、失蹤津貼申請書及給付收據。二、被保險人全戶戶籍謄本;受益人與被保險人非同一戶籍者,應同時提出各該戶籍謄本。三、災難報告書或其他相關事故證明。失蹤津貼之受益人及順序,準用本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一項及…
-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47條 …支出殯葬費之人依本條例第十九條第六項規定領取死亡給付後,於被保險人死亡宣告被撤銷,並繳還所領死亡給付再參加勞工保險時,被保險人原有保險年資應予併計。
-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48條 本條例以現金發給之保險給付,保險人算定後,逕匯入被保險人、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指定之本人金融機構帳戶,並通知其投保單位。但有第四十三條自行請領保險給付之情事者,保險人得不通知其投保單位。前項之金融機構帳戶在國外者,手續…
-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49條 被保險人、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申請現金給付手續完備經審查應予發給者,保險人應於收到申請書之日起十日內發給。但年金給付至遲應於次月底前發給。
-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49-1條 …日計算,並以新臺幣元為單位,角以下四捨五入。前項所需費用,由保險人編列公務預算支應。
-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50條 被保險人、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以郵寄方式向保險人提出請領保險給付者,以原寄郵局郵戳之日期為準。
-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52條 各項給付申請書、收據、診斷書及證明書,被保險人、投保單位、醫院、診所或領有執業執照之醫師、助產人員應依式填送。
-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53條 請領各項保險給付之診斷書及出生證明書,除第六十八條、第六十九條另有規定外,應由醫院、診所或領有執業執照之醫師出具者,方為有效。出生證明書由領有執業執照之助產人員出具者,效力亦同。
-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54條 依本條例規定請領各項保險給付,所檢附之文件為我國政府機關(構)以外製作者,應經下列單位驗證:一、於國外製作者,應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或辦事處驗證;其在國內由外國駐臺使領館或授權機構製作者,應經外交部複驗。二、於大陸地…
-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54-1條 未於國內設有戶籍者,其請領各項保險給付依規定應檢附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得以親屬關係證明文件代之。
-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55條 保險給付金額以新臺幣元為單位,角以下四捨五入。
-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57條 …並應附送塵肺症診斷書、粉塵作業職歷報告書及相關影像圖片。但經保險人核定以塵肺症住院有案者,得免再附送。
-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58條 被保險人請領傷病給付,以每滿十五日為一期,於期末之翌日起請領;未滿十五日者,以普通傷病出院或職業傷病治療終止之翌日起請領。
-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59條 保險人辦理職業災害保險醫療給付,得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委託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以下簡稱健保署)辦理。其委託契約書由保險人會同健保署擬訂,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核定。保險人依前項規定委託健保署辦理職…
-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60條 被保險人申請職業傷病門診診療或住院診療時,應繳交投保單位出具之職業傷病門診就診單或住院申請書,並繳驗全民健康保險卡及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未提具或不符者,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應拒絕其以被保險人身分掛號…
-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61條 被保險人因尚未領得職業傷病門診就診單或住院申請書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或因緊急傷病就醫,致未能繳交或繳驗該等證件時,應檢具身分證明文件,聲明具有勞保身分,辦理掛號就診,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應先行提供醫療服務,收取保險醫療…
-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62條 因不可歸責於被保險人之事由,未能依前條規定於就醫之日起十日內或出院前補送證件者,被保險人得於門診治療當日或出院之日起六個月內,檢附職業傷病門診就診單或住院申請書及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開具之醫療費用單據,向保險人申請…
-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63條 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接獲職業傷病門診就診單後,應附於被保險人病歷備查。其接獲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者,應就申請書證明欄詳細填明於三日內逕送保險人審核。保險人對前項住院申請經審定不符職業傷病者,應通知健保署、全民健康保險…
-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64條 被保險人以同一傷病分次住院者,依本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四款給付之膳食費日數,應自其第一次住院之日起,每六個月合併計算。前項膳食費支付數額,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另定之。
-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65條 …出具之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因填報資料不全或錯誤或手續不全,經保險人通知限期補正二次而不補正,致保險人無法核付醫療給付者,保險人不予給付。
-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66條 本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所稱之公保病房,於全民健康保險實施後,指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病房。
-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67條 被保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由其所屬投保單位向保險人申請核退醫療費用:一、於本條例施行區域外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必須於當地醫院或診所診療。二、於本條例施行區域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因緊急傷病至非全民健康保險特約…
-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68條 …二、失能診斷書。三、經醫學檢查者,附檢查報告及相關影像圖片。保險人審核失能給付,除得依本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指定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醫師複檢外,並得通知出具失能診斷書之醫院或診所檢送相關檢查紀錄或診療病歷。
-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69條 …依本條例第五十三條或第五十四條規定請領失能給付者,以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診斷為實際永久失能之當日為本條例第三十條所定得請領之日。但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發生傷病事故,於保險效力停止後,符合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第三條…
-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70條 依本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分別核計國民年金保險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及本保險失能年金給付後,其合併數額為新臺幣四千元以上者,依合併數額發給;其合併數額不足新臺幣四千元者,發給新臺幣四千元。
-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73條 …備下列書件:一、失能年金加發眷屬補助申請書及給付收據。二、被保險人全戶戶籍謄本;眷屬與被保險人非同一戶籍者,應同時提出各該戶籍謄本,並載明下列事項:(一)眷屬為配偶時,戶籍謄本應載有結婚日期。(二)眷屬為養子女時,戶籍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