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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0 / 160 頁- 行政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一、發電業設有核能發電廠者,於其核能發電廠營運期間繳交之核能發電後端營運費用。二、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三、本基金之孳息收入。四、其他有關收入。
- 行政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核能發電有關之核子設施運轉維護所產生低放射性廢棄物之獨立減容、處理、包裝、運輸、中期貯存及最終處置。二、用過核子燃料再處理。三、用過核子燃料或其再處理所產生放射性廢棄物之包裝、運輸、中期貯存及最終處…
- 行政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本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應設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管理會(以下簡稱本會),置委員十三人至十七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部部長派員兼任之;其餘委員,由本部就有關機關(構)、團體代表、學者、專家派(聘)兼之,任期二年,期滿得…
- 行政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6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一、本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之審議。二、本基金年度預算、決算之審議。三、本基金運用執行情形之考核。四、其他有關事項。
- 行政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9條 本基金有關預算編製及執行、決算編造,應依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行政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0條 本基金會計事務之處理,應依規定訂定會計制度。
- 行政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1條 本基金之保管及運用應注重收益性及安全性,其存儲並應依公庫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行政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2條 本基金為應業務需要,得購買政府公債、國庫券、金融債券或其他短期票券。前項金融債券及其他短期票券之發行公司,應經金融主管機關核准經營信用評等事業之機構評定為一定等級以上。前項規定之一定等級,由本部定之。
- 行政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3條 本基金尚未動用餘額,得貸予設有核能發電廠之發電業支應核子燃料營運或電源開發之用;其個案貸款額度及累積貸款額度應按季彙報本部備查。
- 行政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4條 本基金年度決算如有賸餘,應依規定累存基金餘額或解繳國庫。
- 行政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5條 本基金結束時,應予結算,其餘存權益應解繳國庫。
- 行政臺灣地區砂糖平準基金條例 第2條 臺灣地區砂糖平準基金(以下簡稱平準基金),於臺灣地區砂糖外銷價高於規定基準價格時,就其超過部分,按第四條規定,從價提存之。臺灣地區砂糖外銷,實得平均售價,低於保證糖價及包裝費暨直接推銷費用時,收購農民糖應支付之差額,由平…
- 行政臺灣地區砂糖平準基金條例 第3條 平準基金之保管、收付與運用,由臺糖公司負責辦理,並由經濟部監督之。
- 行政臺灣地區砂糖平準基金條例 第4條 平準基金以臺糖公司臺灣港口交貨外銷售價每公噸美金二百五十元為起提點,依左列提存級距及提存率提存之。一、售價在美金二百五十元以上至三百五十元時,其超過二百五十元部分,提存百分之二十。二、售價在美金三百五十元以上至四百五十元…
- 行政臺灣地區砂糖平準基金條例 第5條 台糖公司與農民應依提存基金後之外銷售價淨額,結算收購農民糖之牌價。
- 行政臺灣地區砂糖平準基金條例 第6條 依第四條規定標準,應提存之平準基金,於每批外銷糖款辦理結匯時,由結匯銀行折合新臺幣,逕行扣解平準基金專戶。
- 行政臺灣地區砂糖平準基金條例 第7條 …月三十一日止全年期實際收購農民糖之價款,如有不敷時,應由平準基金撥付之。
- 行政臺灣地區砂糖平準基金條例 第8條 平準基金因糖價低落不能提存,或提存不足支付各該年期保證糖價之差額時,由行政院籌措之。
- 行政臺灣地區砂糖平準基金條例 第9條 平準基金之孳息收入撥充基金,並得撥作補助及獎勵蔗農改進其生產技術之用。
- 行政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 第13條 依本辦法應繳納之代金,納入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作為再生能源發展之用。再生能源義務用戶經通知限期繳納代金而仍不繳納者,依法移送行政執行。
- 行政輸配電業分離會計處理準則 第26條 …簽證之分離會計報告,應依本準則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發布之審計準則公報之規定辦理,並就下列事項表示意見:一、是否遵循本準則及分離會計作業程序手冊執行分離會計程序,以編製分離會計報告。二、分離會計報告之各項…
- 行政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第33條 各機構應依有關法令之規定,提撥退休基金及勞工退休準備金,並成立退休基金管理委員會及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監督管理之。
- 行政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第34條 …,准予覈實列支,其支給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之:一、退休金:由退休基金或勞工退休準備金中支給,如有不足,在當年度用人費內支給。二、其他給與:均在當年度用人費內支給。
- 行政臺灣地區砂糖平準基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1條 臺灣地區砂糖平準基金(以下簡稱平準基金)除依臺灣地區砂糖平準基金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之規定外,其施行依本細則之規定。本條例所定臺灣地區砂糖,以臺灣地區生產之原料所製造者為限。
- 行政臺灣地區砂糖平準基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平準基金之保管、收付與運用,由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糖公司)負責辦理,並由經濟部監督之。
- 行政臺灣地區砂糖平準基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本條例第六條之平準基金專戶,應以平準基金名義在公營銀行開立之。所有平準基金之收付均應經由該專戶辦理。
- 行政臺灣地區砂糖平準基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4條 台糖公司應設置平準基金會計簿籍,記錄有關平準基金之收付,每月編製平準基金收支月報,每年十二月底編製全年期平準基金收付總報告,報經濟部備查,並分送行政院主計處、財政部及審計部。
- 行政臺灣地區砂糖平準基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批外銷糖款結匯時,按港口船上交貨之包裝糖價格,結算應提存平準基金金額折合新台幣,通知結匯銀行,逕行扣解平準基金專戶,散裝糖出口時,則外銷售價之計價,應按港口船上交貨之發票價格,加計包裝費差額後,計算應提存平準基金之金額;…
- 行政臺灣地區砂糖平準基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6條 依本條例第四條標準,提存平準基金時,其就售價計算之直接費用,如從價印花稅、佣金、結匯手續費等仍由台糖公司負擔。
- 行政臺灣地區砂糖平準基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7條 …應於每年十月底結算上年十一月一日至本年十月三十一日已扣減平準基金後之實得售價及過去十二個月實際收購農民糖之數量及價款總額,其全年期平均實得售價,如低於保證糖價及包裝費暨直接行銷費用時,其不敷之差額由平準基金撥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