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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 9 頁- 行政保險法 第115條 利害關係人,均得代要保人交付保險費。
- 行政保險法 第116條 …告到達後屆三十日仍不交付時,保險契約之效力停止。催告應送達於要保人,或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之人之最後住所或居所,保險費經催告後,應依與保險人約定之交付方法交付之;保險人並應將前開催告通知被保險人以確保其權益。對被保險人之通…
- 行政保險法 第118條 保險人依前條規定,或因要保人請求,得減少保險金額或年金。其條件及可減少之數額,應載明於保險契約。減少保險金額或年金,應以訂原約時之條件,訂立同類保險契約為計算標準。其減少後之金額,不得少於原契約終止時已有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 行政保險法 第119條 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而保險費已付足一年以上者,保險人應於接到通知後一個月內償付解約金;其金額不得少於要保人應得保單價值準備金之四分之三。償付解約金之條件及金額,應載明於保險契約。
- 行政保險法 第120條 保險費付足一年以上者,要保人得以保險契約為質,向保險人借款。保險人於接到要保人之借款通知後,得於一個月以內之期間,貸給可得質借之金額。以保險契約為質之借款,保險人應於借款本息超過保單價值準備金之日之三十日前,以書面通知要…
- 行政保險法 第121條 …權,而致無受益人受領保險金額時,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遺產。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保險費付足二年以上者,保險人應將其保單價值準備金給付與應得之人,無應得之人時,應解交國庫。
- 行政保險法 第122條 …繳保險費。因被保險人年齡不實,致所付之保險費少於應付數額者,要保人得補繳短繳之保險費或按照所付之保險費與被保險人之真實年齡比例減少保險金額。但保險事故發生後,且年齡不實之錯誤不可歸責於保險人者,要保人不得要求補繳短繳之保…
- 行政保險法 第123條 …金額之債權,以其保單價值準備金按訂約時之保險費率比例計算之。要保人破產時,保險契約訂有受益人者,仍為受益人之利益而存在。投資型保險契約之投資資產,非各該投資型保險之受益人不得主張,亦不得請求扣押或行使其他權利。
- 行政保險法 第123-1條 要保人為債務人之人壽保險契約,各有效契約之解約金債權金額未逾最近一年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政府所公告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一點二倍計算之六個月金額中最高標準者,不得作為扣押或強制執行之標的。主管機關為推動提升基本保險保障政策,公…
- 行政保險法 第123-2條 保險事故發生前,要保人為債務人之人壽保險契約之解約金債權經扣押、要保人受破產宣告或經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裁定開始清算或更生程序時,下列各款之人,取得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向執行機關或執行命令所指定之人支付以保險契約…
- 行政保險法 第124條 人壽保險之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對於被保險人之保單價值準備金,有優先受償之權。
- 行政保險法 第129條 被保險人不與要保人為同一人時,保險契約除載明第五十五條規定事項外,並應載明左列各款事項:一、被保險人之姓名、年齡及住所。二、被保險人與要保人之關係。
- 行政保險法 第129-1條 要保人為債務人之健康保險契約之解約金債權,不得作為扣押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 行政保險法 第132條 …事項外,並應載明左列事項:一、被保險人之姓名、年齡、住所及與要保人之關係。二、受益人之姓名及與被保險人之關係或確定受益人之方法。三、請求保險金額之事故及時期。
- 行政保險法 第132-1條 要保人為債務人之傷害保險契約之解約金債權,不得作為扣押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 行政保險法 第135-4條 …條至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於年金保險準用之。但於年金給付期間,要保人不得終止契約或以保險契約為質,向保險人借款。
- 行政保險法 第138-2條 …險金一次或分期給付。人身保險契約中屬死亡或失能之保險金部分,要保人於保險事故發生前得預先洽訂信託契約,由保險業擔任該保險金信託之受託人,其中要保人與被保險人應為同一人,該信託契約之受益人並應為保險契約之受益人,且以被保險…
- 行政保險法 第143-3條 …第四款規定向法院聲請重整時,安定基金於必要時應代該保險業墊付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依有效契約所得為之請求,並就其墊付金額取得並行使該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對該保險業之請求權。四、保險業依本法規定進行重整時,為保障被保…
- 行政保險法 第146條 …一百四十六條之七規定之限制。依第五項規定應專設帳簿之資產,如要保人以保險契約委任保險業全權決定運用標的,且將該資產運用於證券交易法第六條規定之有價證券者,應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申請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保險業依第一項第…
- 行政保險法 第146-9條 …定或以協議、授權或其他方法進行股權交換或利益輸送,並不得損及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之利益。保險業於出席被投資公司股東會前,應將行使表決權之評估分析作業作成說明,並應於各該次股東會後,將行使表決權之書面紀錄,提報董事會。…
- 行政保險法 第149-2條 …主管機關對其新業務之承接、受理有效保險契約之變更或終止、受理要保人以保險契約為質之借款或償付保險契約之解約金,得予以限制。接管人執行職務而有下列行為時,應研擬具體方案,事先取得主管機關許可:一、增資或減資後再增資。二、讓…
- 行政保險法 第163條 …前,於主管機關指定之適用範圍內,應主動提供書面之分析報告,向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收取報酬者,應明確告知其報酬收取標準。前項書面分析報告之適用範圍、內容及報酬收取標準之範圍,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4條 …保險單或暫保單,須與交付保險費全部或一部同時為之。財產保險之要保人在保險人簽發保險單或暫保單前,先交付保險費而發生應予賠償之保險事故時,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人壽保險人於同意承保前,得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保險人應…
- 行政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6條 要保人以其所有之藝術品、古玩品及不能依市價估定價值之物品要保者,應依本法第七十三條及第七十五條規定約定價值,為定值之保險。
- 行政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十三條第二項及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五項所稱投資型保險,指保險人將要保人所繳保險費,依約定方式扣除保險人各項費用,並依其同意或指定之投資分配方式,置於專設帳簿中,而由要保人承擔全部或部分投資風險之人身保險。
-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承保及理賠作業處理辦法 第3條 保險人應於保險期間屆滿三十日前通知要保人續保,如怠於通知而於原保險期間屆滿後三十日內發生保險事故,於要保人辦妥續保手續,並將其始期追溯自原保險期間屆滿之時,保險人仍須負給付責任。要保人於保險期間屆滿後仍未投保者,保險人應…
-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承保及理賠作業處理辦法 第5條 要保人、被保險人或請求權人對保險人之通知及要保人申請變更保險契約,應以書面為之;保險人對要保人、被保險人、請求權人之通知或同意變更保險契約,亦同。
-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承保及理賠作業處理辦法 第8條 要保人申請訂立本保險約時,對於下列事項應據實說明:一、汽車種類,包含下列資料:(一)廠牌型式。(二)原始發照年份。(三)排氣量(立方公分)或馬力數。二、使用性質。三、汽車號牌號碼、引擎號碼或車身號碼。四、投保義務人姓名、…
-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承保及理賠作業處理辦法 第9條 …保險人應於本保險契約成立後,將載有保險條款之文書及保險證交與要保人。本保險契約內容有變動者,應以批單更正之,必要時並得換(補)發保險證。汽、機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過戶換(補)發保險證作業如下:一、汽車過戶時,汽車所有人得選…
-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承保及理賠作業處理辦法 第12條 保險證經簽發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要保人得申請換(補)發:一、保險證磨損、污損致難以辨識。二、保險證遺失。三、過戶。四、被保險汽車之車籍資料異動。換(補)發保險證時,保險人不得收取費用。要保人依前項申請保險證換(補)發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