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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司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71條 …羈押之。少年被告應羈押於少年觀護所。於年滿二十歲時,應移押於看守所。少年刑事案件,前於法院調查及審理中之收容,視為未判決前之羈押,準用刑法第三十七條之二折抵刑期之規定。
  2.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55條 …收容、羈押與留置之日數折抵感化教育處分執行之日數。少年羈押於看守所之日數,亦同。前項規定,於依本法第五十五條第四項及第五十五條之二第五項執行感化教育之情形,準用之。
  3.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67條 …揮執行當日護送至少年矯正學校者,應暫收容於少年觀護所或轄區之看守所,並應儘速護送至少年矯正學校執行,至遲不得逾二週。前二項護送期間,應注意使執行時未滿二十三歲之少年受刑人與其他保護事件收容少年或成年被告隔離。第二項少年受…
  4. 行政國防部各級軍事法院組織準則 第17條 …表定之。地方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因羈押被告之需要,得設軍事看守所;其組織以編組裝備表定之。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得視業務需要設國軍法醫中心,所需人員由該署人員派充或兼任之。
  5. 行政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受裁判者補償金核發標準 第10條 …但已依其他法律受有補償或賠償者,應予扣除之:一、拘禁在監獄、看守所或與之相當之處所者,以百分之一百計算。二、拘禁在前款以外之處所未支領薪資者,以百分之五十計算;支領部分薪資者,以百分之四十五計算;支領原薪者,以百分之四十…
  6. 行政軍事審判法 第84條 …或其陳明之住居所、事務所或送達代收人為之。應受送達人在監獄或看守所者,應囑託該監所長官為之。應受送達人住居於軍事法院所在地以外者,現役軍人得囑託其所在地之軍法警察官、軍事法院或軍事法院檢察署代為送達,非現役軍人得囑託其所…
  7. 行政軍事審判法 第105條 …。押票,由軍事審判官簽名。執行羈押,應將被告解送於指定之軍事看守所,無軍事看守所者,寄押於司法看守所或營房內。
  8. 行政軍事審判法 第234條 …除別有規定外,於軍事監獄內執行之;無軍事監獄之處所,得由軍事看守所代監執行或囑託司法監獄或看守所執行。受保安處分之人,於國防部指定之相當處所或囑託司法保安處分處所執行。
  9. 行政房屋稅條例 第14條 …其員工宿舍。二、軍事機關部隊之辦公房屋及其官兵宿舍。三、監獄看守所及其辦公房屋暨員工宿舍。四、公立學校、醫院、社會教育學術研究機構及救濟機構之校舍、院舍、辦公房屋及其員工宿舍。五、工礦、農林、水利、漁牧事業機關之研究或試…
  10. 行政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第13條 地方檢察署檢察長監督該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與看守所、少年觀護所。地方檢察署檢察分署檢察長監督該檢察分署。
  11. 行政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觀護所辦事細則 第3條 …科。五、人事室。六、政風室。七、會計室。八、統計室。與監獄、看守所或戒治所合署辦公之少年觀護所不分科、室辦事,其業務並得由合署辦公之監獄、看守所或戒治所兼任或兼辦。容額未滿三百人之少年觀護所,不設政風室。未設人事室者,得…
  12. 行政法務部矯正署看守所辦事細則 第1條 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看守所(以下簡稱看守所)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細則。
  13. 行政法務部矯正署看守所辦事細則 第4條 看守所得設下列科、室:一、輔導科。二、作業科。三、衛生科。四、戒護科。五、總務科。六、人事室。七、政風室。八、會計室。九、統計室。容額二千人以上看守所之輔導科及戒護科各分三股辦事,總務科分二股辦事;容額一千人以上未滿二千…
  14. 行政法務部矯正署看守所辦事細則 第11條 人事室掌理看守所人事事項。
  15. 行政法務部矯正署看守所辦事細則 第12條 政風室掌理看守所政風事項。
  16. 行政法務部矯正署看守所辦事細則 第13條 會計室掌理看守所歲計及會計事項。
  17. 行政法務部矯正署看守所辦事細則 第14條 統計室掌理看守所統計事項。
  18. 行政法務部矯正署看守所辦事細則 第15條 看守所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19. 行政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檢驗:指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及國防部所屬軍事監獄、軍事看守所對收容人實施之尿液檢驗。八、不定期檢驗:指不預定期日實施之尿液檢驗。九、隨機檢驗:指以抽驗方式實施之尿液檢驗。十、受檢人:指經主管機關通知應受尿液檢驗之特…
  20. 行政檢察官與司法警察機關執行職務聯繫辦法 第13條 …不能於當日返回者,應事先請准該管檢察官檢附原押票影本行文當地看守所,將被告暫寄押於該看守所,但其寄押期間不得逾三日。
  21. 行政高等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第13條 …檢察長監督該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所屬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與看守所、少年觀護所。高等檢察署檢察分署檢察長監督該檢察署與轄區內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
  22. 行政高等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第45條 所務科掌理左列事項:一、關於看守所及少年觀護所戒護、給養、衛生及醫療之研擬與視察。二、關於看守所作業輔導及分類調查之考查。三、關於少年觀護所教導及鑑別之考查。四、關於刑事被告及收容少年、入所、出所及脫逃追捕、暴行制止、自…
  23. 行政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行細則 第17條 …,現另因他案依法應予羈押、留置、收容時,其觀察、勒戒處分應於看守所或少年觀護所附設之勒戒處所執行之,其期間與羈押、留置或收容期間同時進行。
  24. 行政外界對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物品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機關:指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監獄或看守所,及監獄設置之分監、女監,看守所設置之分所、女所。二、收容人:指受刑人或受羈押被告。三、機關長官:指第一款機關之首長,及其授權之人。四、財物:指金錢、飲食、必需…
  25. 行政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 第10條 對於入監前曾受羈押之受刑人,應依看守所移送之被告性行考核表等資料,於調查期間內切實考核其行狀,如富有責任觀念,且有適於共同生活之情狀時,經監務委員會之決議,得使其進列適當之階級。但不得進列二級以上。依前項規定進列適當之階…
  26. 行政保安處分處所戒護辦法 第5條 …管理、運用、資料保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得準用法務部所訂監獄及看守所科技設備設置與使用及管理辦法之規定為之。
  27. 行政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3條 本條例有關法院、檢察官、看守所、監獄之規定,於軍事法院、軍事檢察官、軍事看守所及軍事監獄之規定亦適用之。
  28. 行政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27條 勒戒處所,由法務部、國防部於所屬戒治處所、看守所、少年觀護所或所屬醫院內附設,或委託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衛生福利部、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指定之醫院內附設。受觀察、勒戒人另因他案依法應予羈押、留置或收容者,其觀察、勒…
  29.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外部視察小組實施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機關:指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監獄或看守所,及監獄設置之分監、女監,看守所設置之分所、女所。二、收容人:指受刑人或受羈押被告。三、機關長官:指第一款機關之首長,及其授權之人。四、機關人員:指第一款機關之…
  30.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外部視察小組實施辦法 第21條 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監獄及看守所以外之矯正機關,有關外部視察小組實施之相關事項,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少年矯正機關依前項規定,準用本辦法時,仍應依照其他保護少年法令之規定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