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台灣法律知識通
EN
首頁
法規分類
常見問題
名詞解釋
部落格
熱門法規
進階查詢
我的收藏
搜尋
進階查詢
熱門:
安非他命
偷竊
遺產
中華民國刑法
竊盜
性騷擾
首頁
法規分類
行政
法務部
組織目
法務部矯正署看守所辦事細則
第14條
法務部矯正署看守所辦事細則 第14條
法規:
法務部矯正署看守所辦事細則
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第14條
統計室掌理
看守所
統計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
上一條
第13條
會計室掌理看守所歲計及會計事項。
下一條
第15條
看守所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其他條文
全文
第8條
戒護科掌理事項如下:一、被告之戒護、門戶鎖鑰管理及本所之戒備;舍房、工場之查察及管理。二、管理員之訓練及勤務分配。三、器…
第9條
總務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二、出納、財物、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之管理。三、糧食之收支、保管、核…
第10條
女所掌理事項如下:一、女性被告之戒護。二、女性管理員之訓練及勤務分配。三、女性被告飲食、衣著、臥具、用品之分給及保管。四…
第11條
人事室掌理看守所人事事項。
第12條
政風室掌理看守所政風事項。
第13條
會計室掌理看守所歲計及會計事項。
第15條
看守所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第16條
本細則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施行。本細則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
全國法規資料庫
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