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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05條 …規定:一、未經飛航管制機構指示,不得解除該裝置。二、該裝置經校正及測試,自海平面至航空器最大作業高度,應以一千零十三點二五百帕壓力為基準,其發射高度資料及指示高度間之誤差應於一百二十五呎之內,該指示或校正高度通常使用於保…
  2.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檢定管理規則 第13條 …器之型別檢定證申請人,應向民航局提出包括下列內容之報告:一、校正飛行試驗用儀器之相關計算及測試。二、將飛行試驗結果修正到標準大氣條件之相關計算及測試。民航局得要求申請人進行飛行試驗,以確認前項報告內容之精確性。
  3.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工程使用土地上空或地下處理及審核辦法 第6條 …市計畫樁位,並將有關資料及測量成果送請都市計畫樁測定機關檢查校正完竣後,準用該辦法第七條規定辦理。
  4.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148條 …向安全支撐。四、設置鋼構時,其各部尺寸、位置均須測定,且妥為校正,並用臨時支撐或螺栓等使其充分固定,再行熔接或鉚接。五、鋼梁於最後安裝吊索鬆放前,鋼梁二端腹鈑之接頭處,應有二個以上之螺栓裝妥或採其他設施固定之。六、中空格…
  5. 行政非農田排水之灌溉水質基準值檢測方式及品質管制作業準則 第3條 …制圖建立指引(NIEA-PA105)。六、環境檢驗器皿清洗及校正指引(NIEA-PA106)。七、環境檢驗方法偵測極限測定指引(NIEA-PA107)。八、環境檢驗儀器設備校正及維護指引(NIEA-PA108)。九、其他…
  6.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44條 …付,應採論人計酬為實施原則,並依照顧對象之年齡、性別、疾病等校正後之人頭費,計算當年度之給付總額。第一項家庭責任醫師制度之實施辦法及時程,由主管機關定之。
  7. 行政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 第7條 …告人員之醫事人員證書及專業訓練證明。二、專任檢測開發、分析、校正、生物資訊處理及其他相關人員之專業訓練證明。三、第三十六條所定施行計畫。四、第三十七條認證實驗室合格證明。前項各款內容變更時,應依前項規定申請核准及登記後,…
  8. 行政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 第38條 …課程及時數,取得訓練單位發給之證明。三、專任檢測開發、分析、校正、生物資訊處理及其他相關人員:一人以上,完成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訓練課程及時數,取得訓練單位發給之證明。四、核發檢測報告人員:一人以上,經相關訓練之醫事檢驗師…
  9. 行政傳染病檢驗及檢驗機構管理辦法 第2條 …。三、實驗室能力試驗:指藉由實驗室間之比對以評估實驗室測試或校正能力之試驗。
  10. 行政政府機關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實驗室設置標準 第14條 實驗室應訂定檢驗所需各項儀器之操作、維修及校正標準作業程序,以及其相關執行紀錄。
  11. 行政政府機關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實驗室設置標準 第15條 實驗室應訂定天平、溫度計、移液管、定量瓶等量測設備之校正作業程序,明定校正方法、校正頻率、合格範圍以及不合格之限制使用及修正措施。
  12. 行政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第10條 …生之生物性、物理性及化學性污染源,建立有效管制措施。五、定期校正檢驗儀器、測量器或記錄儀,維持其準確性,並作成紀錄。
  13. 行政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41條 …關認定。殺菌設備之溫度指示裝置,應於裝置前及裝置後每年度至少校正一次;壓力錶每年度至少校正一次。
  14. 行政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及醫療機構認可管理辦法 第35條 檢驗機構應訂定檢驗所需各項儀器之操作、維修與校正標準作業程序,及保存執行紀錄。
  15. 行政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及醫療機構認可管理辦法 第36條 檢驗機構應訂定天平、溫度計、移液管、定量瓶及其他量測設備之校正作業程序;其內容包括校正方法、校正頻率、合格範圍,及不合格之限制使用與修正措施。
  16. 行政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人用血漿製劑之查驗登記 第4條 …規格、試驗及結果。亦應檢附該廠內工作標準品以前述對照標準品所校正之數據。四、試劑及材料之管制(一)應表列所有使用於血漿製劑製造之特殊試藥和材料,如緩衝液、血清、抗生素、單株抗體與保藏劑之測試方法與其相關規格。對於購買之原…
  17. 行政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第30條 醫療機構或藥局調製藥品,其使用之量測儀器,應定期維護及校正,並製作紀錄。前項紀錄,醫療機構或藥局應至少保存三年,並以書面或電子化方式為之。
  18. 行政濫用藥物尿液檢驗作業準則 第3條 …品管檢體。十、標準品:指用於製備品管尿液之物質或溶液。十一、校正檢體:指作為定量比對使用之已知藥物濃度之尿液檢體。十二、盲績效監測檢體:指委驗機構為執行盲績效監測所製備之檢體。十三、閾值:指判定檢體為陰性或陽性之濫用藥物…
  19. 行政濫用藥物尿液檢驗作業準則 第14條 …理。(二)試劑、標準品及品管尿液之配製方法。(三)檢驗方法及校正步驟。(四)檢驗結果之判定原則。(五)檢驗方法之靈敏度、線性範圍、最低可檢出濃度及最低可定量濃度等。四、品質管制及品質保證。五、系統異常之修正及預防措施。六…
  20. 行政濫用藥物尿液檢驗作業準則 第27條 …一批確認檢驗檢體,應包括下列各品管尿液:一、在閾值濃度之單點校正檢體。二、一個以上不含待測藥物或其代謝物之尿液。三、一個以上在待測藥物或其代謝物閾值濃度百分之二十五內之陽性品管尿液。四、一個以上在待測藥物或其代謝物閾值濃…
  21. 行政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 …監測時數百分率應大於百分之八十。氣體流量計及液體流量計每年應校正一次。前項污染防制設備操作運轉紀錄應保存五年備查。第一項流量計及監測設施因故無法設置者,得提出替代監測方案,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可。
  22. 行政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或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辦法 第2條 …系統(含消音器)總成更新。(二)噴射泵浦:指噴射泵浦維修(含校正)、噴射泵浦總成更新、正時器總成更新、電子調速器總成更新、預行程促動器總成更新。(三)噴油嘴:指噴油嘴更新或總成更新。(四)清除積碳:指清除燃料供應系統之積…
  23. 行政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或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辦法 第6條 …盤動力計排煙檢測站接受檢驗。第一項第六款執行噴射泵浦維修(含校正)或噴射泵浦總成更新,且完成噴射泵浦鉛封者,應檢附足資佐證完成噴射泵浦鉛封之照片三張。
  24. 行政汽車製造業表面塗裝作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7條 …有機物應符合總破壞去除效率九○%及排放管道排放標準未經含氧量校正六○mg/Nm³。
  25. 行政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3條 …風速三‧五公尺/秒(m/s)為計算之參考基準。二十二、Q:經校正或不需校正之排氣量,單位為立方公尺/分(Nm³/min)。二十三、Qs:依照測定方法測得之排氣量,單位為立方公尺/分(Nm³/min)。二十四、C:經校正或…
  26. 行政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11條 …該項規定中之排氣含氧百分率為參考基準。污染物濃度C及排氣量Q校正計算公式如左:C=[(21-On)/(21-Os)]*CsQ=[(21-Os)/(21-On)]*Qs
  27. 行政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 第2條 …物、稀釋氣體排放濃度及排放流率之實際排放狀況,以監測設施零點校正標準氣體或校正器材設定量測範圍內所能量測之最小值。十二、全幅:指公私場所依其空氣污染物、稀釋氣體排放濃度及排放流率之實際排放狀況,以監測設施全幅校正標準氣體…
  28. 行政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4條 公私場所進行排放管道監測設施之校正測試程序、查核程序及維護應符合附錄一至附錄九規定,並依下列規定進行監測設施之例行或非例行校正測試、查核及維護作業,且應作成紀錄,保存六年備查:一、零點偏移及全幅偏移測試,應每日及執行監測…
  29. 行政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5條 公私場所進行廢氣燃燒塔監測設施之校正測試程序、查核程序、檢查程序及維護應符合附錄十規定,並依下列規定進行監測設施之例行校正測試、查核、檢查及維護作業,且應作成紀錄,保存六年備查:一、總還原硫監測設施之零點偏移及全幅偏移測…
  30. 行政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 第16條 …移測試。公私場所於執行第十四條第二款至第四款或前條第二款例行校正測試、檢查或查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檢具相關資料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可,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致無法符合其規定之頻率者,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