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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 11 頁-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21條 …計。專以經營停車場、服務站向停放或接受服務之汽車收取停車費或服務費者,其經營之年限由公路主管機關參照前項各款規定逕為核定。如係以私有土地經營者,僅核定其收費標準,得不受經營年限之限制。
- 行政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 第7條 機場排班計程車駕駛人除應遵守前條規定之事項外,加收停留服務費者,並應置放車資價目表於明顯處,供乘客參考。機場排班登記證與相關標識之配掛及漆繪規定如下:一、機場排班登記證佩帶於駕駛人左胸前。二、車輛標識漆繪於前門兩側。
- 行政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 第9條 …運價除依規定費率計收外,得視各機場所在地之運程狀況另加收停留服務費。前項停留服務費由該管轄區之計程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暨相關之工會共同擬訂,報請民航局核轉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核定,非經核准,不得調整。
- 行政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 第13條 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經營派遣業務者向受託服務之計程車駕駛人收取服務費,其收費基準應經登載於公路主管機關網頁,始得實施;修正時,亦同;其向計程車駕駛人收取費用時,應開立統一發票或掣發收據,並據實載明收費項目及金額。經營派遣業務…
- 行政公路法 第56條 …申請程序、核准籌備與廢止核准籌備之要件、業務範圍、營運監督、服務費收取、車輛標識、營運應遵守事項與對計程車客運服務業之限制、禁止事項及其違反之糾正、限期改善、限期停止其繼續接受委託或廢止其營業執照之條件等事項之辦法,由交…
- 行政公路法 第56-1條 …項、適用機場、各類證件核發、計程車之限額、保留比例、加收停留服務費、績優駕駛選拔獎勵、接送親屬與對各類客運汽車進入民用航空機場營運之限制、禁止事項與其違反之吊扣車輛牌照、吊扣、吊銷或停止領用相關證件及定期禁止進入民用航空…
- 行政海運承攬運送業管理規則 第16條 …攬運送業應將所經營之集運費率及向託運人或受貨人所收之手續費、服務費報請航政機關備查,變更時亦同。
- 行政船員法施行細則 第3條 …、醫療補助費、船員及其子女教育補助費。四、船員直接受自顧客之服務費。五、婚喪喜慶由雇用人致送之賀禮、慰問金或奠儀等。六、職業災害補償費。七、船員保險及雇用人以船員為被保險人加入商業保險支付之保險費。八、差旅費、差旅津貼、…
- 行政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2條 …舶、離境之上下客船旅客及裝卸之貨物,依本辦法之規定,收取商港服務費。但下列商港,免予收取:一、依離島建設條例由中央政府或離島建設基金編列預算興建者二、公私事業機構自行投資興建者。
- 行政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商港服務費之收費項目,分為船舶、旅客、貨物三項,其繳納義務人分別為船舶運送業、離境旅客、貨物託運人。
- 行政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國際航線之船舶,按下列規定擇一繳納船舶商港服務費:一、按航次逐次繳納:依該船舶每次入港時之總噸位,以每噸新臺幣零點五元計收二、按期繳納:依該船舶總噸位,於船舶入港前,以每噸新臺幣一點五元計收,每期有效期間為自船舶入港之日…
- 行政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旅客商港服務費,於該旅客每次離境時,以新臺幣四十元計收。
- 行政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6條 國際航線之貨物商港服務費,按散雜貨、整櫃貨、併櫃貨三類,依下列規定收取:一、散雜貨及整櫃貨:依散雜貨、整櫃貨貨物商港服務費收費等級費率表(如附件)之規定計收。二、併櫃貨:依該貨櫃內不同貨物之計費噸數量,以每噸新臺幣八十元…
- 行政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7條 貨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航港局另行填發商港服務費繳納單補收差額:一、商港服務費收費系統無法辨識貨櫃尺寸,而以每整櫃貨二十呎以下收費規定先行計收後,經查證係二十一呎以上貨櫃。二、繳納義務人及其委託之報關業者,應於報關單中填…
- 行政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8條 下列入港之船舶,免收船舶商港服務費:一、政府使用之公務船舶或經政府徵用或僱用之船舶。二、經航港局認定確屬運載救濟物資之船舶。三、因避難、接受檢查、加油或加水而入港之船舶。四、為緊急醫療求助或機件搶修而入港之船舶。五、總噸…
- 行政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9條 下列離境旅客,免收旅客商港服務費:一、總統、副總統及其眷屬。二、享有特權待遇之外國機構、國際組織之人員。三、政府駐外機構之人員。四、不足二歲兒童。
- 行政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0條 下列貨物及容器,免收貨物商港服務費:一、總統、副總統使用物品。二、駐在中華民國享有特權待遇之外國機構、國際組織及其人員之公用或自用物品。但以各該國對中華民國給予同樣待遇者為限。三、外交機關之外交郵袋。四、政府駐外機構人員…
- 行政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1條 依前三條規定免收商港服務費者,無法由商港服務費收費系統辨識時,繳納義務人得於航港局填發商港服務費繳納單前,或商港服務費繳納單送達繳納義務人之翌日起十日內,檢附證明文件,向航港局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免收範圍者,准予免收。
- 行政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2條 國際航線之貨物商港服務費,由航港局經通關網路連線接收進出口艙單及自海關連線接收進出口貨物放行通知訊息等之必要計費資料,於核定後填發繳納單。國內航線之貨物商港服務費,由航港局自商港經營事業機構接收船舶貨物噸數等之必要計費資…
- 行政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3條 商港服務費之收取作業,由航港局辦理,並由繳納義務人以下列已開辦方式繳納:一、航港局臨櫃現金繳納。二、指定金融機構繳納。三、電子網路收費。四、其他繳納方式。前項收取作業得由航港局委託其他機關(構)收取之。
- 行政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4條 航港局委託其他機關(構)收取商港服務費,應於每月底前,彙齊逕繳航港局於國庫開立之機關專戶,並於繳庫後之次月五日內,造具收取月報表,送航港局一份。航港局於必要時,得派員或委託業人士稽核受委託機關(構)之收取作業。
- 行政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5條 商港服務費得提撥總額千分之五,交由勞動部運用於提升港口相關工會人力服務品質之相關事項。商港服務費之收入扣除前項經費後,應全部用於有收取商港服務費商港之建設,其用途如下:一、防波堤、航道、迴船池、助航設施、公共道路及自由貿…
- 行政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6條 商港服務費之繳納義務人應於商港服務費繳納單送達之翌日起十四日內繳納;屆期未繳納者,依規費法第二十條規定辦理。
- 行政商港法 第12條 …之上下客船旅客依其人數及裝卸之貨物依其計費噸量計算,收取商港服務費,全部用於國際商港建設。前項商港服務費之費率及收取、保管、運用辦法,由航港局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商港服務費應繳交航港建設基金。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
- 行政商港法 第72條 未依第十二條規定繳納商港服務費或應償還損壞商港區域內各項設施修復費,經限期繳納,屆期不繳納者,得勒令停止作業或禁止船舶入、出港。但經提供相當擔保者,不在此限。商港區域內各項設施損害事故之證物保全,依運輸事故調查法相關規定…
-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37條 …使用航空站、飛行場、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應依規定繳納使用費、服務費或噪音補償金;使用國營航空站、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之收費標準,由交通部定之。非屬國營之航空站、飛行場之收費費率,由經營人擬訂,報請民航局核轉交通部核定;變更…
- 行政使用國營航空站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收費標準 第2條 …站、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者,應依本標準繳納場站使用費、助航設備服務費或噪音補償金。
- 行政使用國營航空站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收費標準 第3條 …所稱場站使用費,指降落費、夜航費、停留費、滯留費、候機室設備服務費、地勤場地設備使用費、空橋或接駁車使用費、擴音設備服務費、航空站地勤業機坪使用費、空廚業機坪使用費、民用航空運輸業因業務需要自辦航空站地勤業務機坪使用費(…
- 行政使用國營航空站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收費標準 第8條 …標準之各項費用,除另有規定外,依下列方式計收:一、候機室設備服務費、地勤場地設備使用費,按航空器每架次最大起飛重量計收。二、安全服務費,按航空器每架次最大起飛重量計收。三、擴音設備服務費,按國內航線架次計收。四、空橋或接…
- 行政使用國營航空站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收費標準 第11條 …航空器,飛航國境經民用航空局核准者,免收場站使用費、助航設備服務費及噪音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