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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 第4條 …獎勵之項目,符合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之規定者,投資人得申請作多目標使用。
  2. 行政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 第6條 獎勵投資辦理之公共設施由縣(市)政府公告者,投資人應檢具下列文件、圖說,向縣(市)政府申請核准;由鄉(鎮、市)公所公告者,向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並由鄉(鎮、市)公所核轉縣政府核准:一、申請書。二、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3. 行政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 第7條 投資人已取得第三條各款公共設施全部用地之所有權或使用之權利者,得檢具前條所定文件及圖說向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申請獎勵辦理,免再辦理公告。鄉(鎮、市)公所受理申請後應核轉縣政府核准。
  4. 行政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 第10條 …府或鄉(鎮、市)公所優先興修。前項對外聯絡道路,必要時,得由投資人一併興闢並依本辦法予以獎勵。但以該道路無償提供公眾使用者為限。
  5. 行政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 第13條 …鎮、市)公所簽訂契約及繳交保證金,並依約定期限開工及竣工。但投資人已取得該公共設施全部用地之所有權或其他使用之權利者,得免繳保證金。前項保證金應由廠商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
  6. 行政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 第14條 依前條第一項簽訂之契約書內容應載明下列事項:一、投資人變更使用或管理不善時,應定期改善,定期不改善或改善無效者,中止其一部或全部經營權之規定。二、終止契約及其資產補償之規定。三、開發完成之公共設施不得分割,移轉時應整體移…
  7. 行政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 第15條 投資人經核准投資辦理公共設施,未依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期限簽訂契約或繳納保證金者,應廢止其核准;已簽訂契約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終止契約:一、未依約開工或竣工者。二、工程無故停工逾三個月者。三、擅自變更事業計畫者。依前項終止…
  8. 行政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 第16條 投資辦理公共設施用地內地上物之拆除、遷移、補償事項應由投資人自行處理,並得申請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予以協助,所需費用由投資人負擔。
  9. 行政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 第17條 投資人對辦理之公共設施應負管理及養護之責任,並應接受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之指導監督。
  10.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23條 …我國有一定金額以上之投資,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之投資人或外國法人投資人之代表人。六、外國公司在我國境內之負責人。七、依前三款規定,經核准居留或永久居留者,其年滿十八歲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子女。八、經僑務主…
  11. 行政列管軍品廠商安全查核辦法 第2條 …、陸資廠商:指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三條第一項所定之投資人、第五條所定之陸資投資事業及其依我國法律設立之公司。
  12.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投資興建住宅社區辦法 第4條 為辦理獎勵民間參與投資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應公開徵求投資人,其方式得以下列任一種方式或二種以上方式合併為之:一、配套方式:主管機關將處分土地及興建住宅社區採配套方式招標,由得標投資人負責興建住宅社區,交與主管機關後取得配套…
  13.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投資興建住宅社區辦法 第5條 為符合獎勵民間投資意旨,公開徵求投資人採配套方式時,其基地選擇,得依下列原則辦理之:一、選擇處分土地價值,概略等於興建住宅社區之工程總價者,配套一次招標。二、配套方式之處分土地及興建住宅社區位置得位於不同直轄市、縣(市)…
  14.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投資興建住宅社區辦法 第7條 …公告招標時,列入招標條件,並預估所需費用計入工程總價,由得標投資人負責辦理。
  15.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投資興建住宅社區辦法 第8條 參與招標之投資人應符合下列資格,但其他法令有特別規定者,應依該特別規定辦理之:一、配套、合建、承包方式: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設立之單一公司或由二個以上公司參與投標者,其應具備之資格:(一)採配套、合建方式,應具營造業及住宅…
  16.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投資興建住宅社區辦法 第9條 主管機關對投資人之審核得區分為三階段辦理,第一階段為資格標審查,第二階段為技術標審查,第三階段為價格標審查,其審核方式如下:一、資格標:投資人應符合前條所定之資格。二、技術標:由主管機關依投資人之興建能力、公司組織健全性…
  17.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投資興建住宅社區辦法 第10條 …第一項第三款標金底價得為正值或負值。得標金額為正值者,由得標投資人繳納,並列入國軍老舊眷村改建特別預算(以下簡稱特別預算)收入,得標金額為負值者,則由改建基金補足得標金額與得標投資人。
  18.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投資興建住宅社區辦法 第11條 …要者,主管機關得就該部分土地,於招標前或於招標文件中授權得標投資人進行土地讓售、價購鄰地、交換分合,或與鄰地協議合作開發。
  19.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投資興建住宅社區辦法 第12條 …造執照之申領,得由主管機關於招標前委託專業顧問辦理,或由得標投資人於簽約後一定期限內完成規劃設計,並取得建造執照。前項規劃設計,應符合主管機關頒定之住宅社區規劃設計原則及個案需求。第一項由主管機關完成建造執照申領之住宅社…
  20.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投資興建住宅社區辦法 第13條 前條第三項提出變更設計方案之得標投資人,得要求寬限開工期。但寬限開工期日數,不得多於技術標階段所提減少施工期總日數之二分之一。
  21.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投資興建住宅社區辦法 第14條 配套方式處分土地於決標後,由主管機關依現狀交由得標投資人負責看管。但未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擅為使用。配套方式得標投資人應以興建住宅社區建物完工驗收合格後,再辦理得標之處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但得標投資人於興建住宅社區正式…
  22.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投資興建住宅社區辦法 第16條 得標投資人為辦理興建住宅社區改建工程貸款,得經主管機關審查同意後,核轉行政院經建會申請中長期資金貸款。
  23.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投資興建住宅社區辦法 第17條 主管機關與得標投資人依本辦法投資興建住宅所生之爭議,得約定依仲裁法之規定進行仲裁。
  24.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61條 …民間參與時,得視公共建設計畫之性質,備具民間投資資訊,供民間投資人索閱,或辦理說明會,並參酌民間投資人建議事項,訂定招商文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招商文件應於首次公告徵求民間參與前辦理公開閱覽:一、重大公共建設。二、依本…
  25. 行政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 第25條 …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規定,以基金型態登記之他方締約國之外國機構投資人,或非以基金型態登記之他方締約國之外國機構投資人,與他方締約國之居住者簽訂委託買賣、代客操作、信託契約等方式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有價證券,並取得中華民國來源…
  26. 行政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6條 …出口區華僑及外國人投資額之審定事項。(六)關於所在區區內事業投資人之徵信調查事項。(七)關於所在區區內事業廢品下腳處理之查驗及核准事項。(八)關於所在區區內事業減徵、免徵及緩徵營利事業所得稅有關證明核發事項。(九)關於所…
  27. 行政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6條 …核。(四)大陸地區產業技術引進許可申請案件之審核。(五)華僑投資人身分認定及更換華僑投資代理人之核定。二、第二組掌理左列事項:(一)對大陸地區投資申請案件之審核。(二)對大陸地區技術合作申請案件之審核。(三)對外投資申請…
  28. 行政創業投資事業輔導辦法 第3條 …投入個人資金於所管理之創業投資事業,以與該創業投資事業之其他投資人利益一致。
  29. 行政創業投資事業輔導辦法 第10條 …屆期未改善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停止對其輔導協助,並通知其股東、投資人或委託投資人。創業投資事業有違反第八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自律規範情節重大者,該事業負責人、代表人或主要經理人於違反自律規範之年度起五年內,所籌設或管理之創業投…
  30. 行政個人投資新創事業公司所得減除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指符合所得稅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之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二、投資人:指以現金投資於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之個人記名股東。三、申請人:指依本辦法申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