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機關」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7 / 18 頁- 行政國有埋沉財產申請掘發打撈辦法 第15條 申請人掘發打撈獲得財產時,應即通知執行機關清點。必要時,執行機關得邀請有關機關會同清點;其獲得財產,依下列規定處理:一、金塊、銀塊、金屬貨幣及珠玉珍寶等,應由執行機關會同申請人處理;其處理所得價款,於扣除執行機關處理費用…
-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 第37條 …執行指揮書或交付書、身分證明及其他應備文件。執行徒刑者,指揮執行機關應將其犯罪原因、動機、性行、境遇、學歷、經歷、身心狀況及可供處遇參考之事項通知矯正學校;執行感化教育處分者,少年法庭應附送該少年與其家庭及事件有關之資料…
-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 第39條 …檢查;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令其暫緩入校,並敘明理由,請指揮執行機關或少年法庭斟酌情形送交其父母、監護人、醫院或轉送其他適當處所:一、心神喪失。二、現罹疾病,因執行而有喪生之虞。三、罹法定傳染病、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或其他…
- 行政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第24條 …間;少年觀護所並應將少年在所期間實施矯治之成績,移送感化教育執行機關(構),作為執行成績之一部。
- 行政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第26條 少年法院得指派少年保護官與感化教育執行機關(構)隨時保持聯繫,並得指派適當之人共同輔導少年。
- 行政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第27條 …理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免除或停止感化教育之聲請,得命感化教育執行機關(構)提供該少年在感化教育期間之紀錄及相關資料,並得指派少年保護官實地查證,瞭解詳情。前項規定,於少年保護官受理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二項規定之請求時,準用之…
- 行政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6條 …原處分機關或該管行政機關經裁撤或改組時,以承受其業務之機關為執行機關;無承受其業務之機關者,以其上級機關為執行機關。
- 行政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執行機關依本法第五條第一項但書規定於夜間、星期日或其他休息日執行者,應將情況急迫或徵得義務人同意之情形,記明於執行筆錄或報告書。
- 行政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執行機關為依本法第六條規定於必要時請求其他機關協助執行,得視事實需要會商相關機關訂定協調聯繫注意事項。
- 行政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執行機關執行時,應依職權調查有無本法第八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情形。行政執行有本法第八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情形之一者,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得陳明理由並檢附有關文件,申請執行機關終止執行。執行機關終止執行時,應通知義務人及利害關係人。
- 行政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直接上級主管機關對於執行機關依本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送請決定之聲明異議事件,認其異議有理由者,應命執行機關停止執行,並撤銷或更正已為之執行行為;認其異議無理由者,應附理由駁回之。前項決定,應以書面通知原執行機關及異議人。不…
- 行政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20條 …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應以執行標的物所在地之該管行政執行處為執行機關;其不在同一行政執行處轄區者,得向其中任一行政執行處為之。應執行之標的物所在地不明者,由義務人之住居所、公務所、事務所或營業所所在地之行政執行處管轄。受…
- 行政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31條 執行機關依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執行封閉時,應派員將處分文書及封閉範圍之圖說明顯揭示於該封閉處所,並於各出入口設置障礙物。
- 行政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32條 執行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委託第三人或指定人員代履行時,應以文書載明下列事項,送達於義務人:一、執行機關及義務人。二、受委託之第三人或指定之人員。三、代履行之標的。四、代履行費用之數額、繳納處所及期限。五、代履…
- 行政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33條 …履行時,有本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五款規定情事者,應即通知執行機關。
- 行政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34條 執行機關依本法第三十條或第三十一條規定處以怠金時,應以文書載明下列事項送達於義務人:一、執行機關及義務人。二、應履行之行為或不行為義務與其依據及履行期限。三、處以怠金之事由及金額。四、怠金之繳納期限及處所。五、不依限繳納…
- 行政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35條 …於人之管束時,執行人員應即將管束原因及概略經過報告主管長官;執行機關並應儘速將管束原因,告知本人及其配偶、法定代理人、指定之親友或其他適當之機關(構)。但不能告知者,不在此限。
- 行政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37條 依本法第三十八條執行物之扣留時,執行機關應製作收據,詳載扣留物之名稱、數量,付與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前項扣留物不便保管或搬運者,得予封存,命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出據看守或保管。
- 行政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38條 扣留之物,依法應沒收、沒入、毀棄或應變價發還者,執行機關應即自行或移送有關機關依相關法令規定程序辦理,並通知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扣留之物,依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二項但書規定延長扣留期間者,應將其原因通知所有人、持有人或保…
- 行政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39條 扣留之物,依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三項規定應發還或變價發還者,執行機關應以書面通知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出據具領;其經封存者,應予啟封。
- 行政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40條 …,請求人或其代理人應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並於簽名或蓋章後,向執行機關提出:一、請求人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職業及住居所。二、有代理人者,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職業及住居所或…
- 行政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41條 執行機關對於特別損失補償之請求,應於收到請求書後三十日內決定之。執行機關為補償之決定者,應以書面載明補償之金額,通知請求人或其代理人出據具領;為不予補償之決定者,應以書面載明理由,通知請求人或其代理人。
- 行政妨害性自主罪與妨害風化罪受刑人身心治療輔導及教育實施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執行機關,係指經監督機關指定,對受刑人施以妨害性自主罪與妨害風化罪受刑人身心治療、輔導及教育實施計畫之矯正機關。
- 行政妨害性自主罪與妨害風化罪受刑人身心治療輔導及教育實施辦法 第4條 執行機關應充實各項相關設施與資源,以符合辦理身心治療、輔導及教育之專業需求。
- 行政妨害性自主罪與妨害風化罪受刑人身心治療輔導及教育實施辦法 第5條 執行機關應訂定妨害性自主罪與妨害風化罪受刑人身心治療、輔導及教育實施計畫報請監督機關核定,並將辦理情形每年報請監督機關備查。
- 行政妨害性自主罪與妨害風化罪受刑人身心治療輔導及教育實施辦法 第6條 執行機關得委由下列機構、法人、團體或聘任下列之人員,實施身心治療、輔導或教育:一、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評鑑合格,且設有精神科門診或精神科病房之醫院。二、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評鑑合格之精神科專科醫院。三、依法設立或登記…
- 行政妨害性自主罪與妨害風化罪受刑人身心治療輔導及教育實施辦法 第7條 非屬執行機關之矯正機關,對於所收容殘餘刑期逾二個月之第三條所定受刑人,應報請監督機關核定後,於下列期間內移至執行機關接受身心治療、輔導或教育:一、入矯正機關後,符合刑法第七十七條所定假釋條件前二年六個月。二、入矯正機關後…
- 行政妨害性自主罪與妨害風化罪受刑人身心治療輔導及教育實施辦法 第8條 執行機關應遴聘至少七人以上熟稔性侵害犯罪特性之精神科專科醫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觀護人、少年保護官、特殊教育、法律、犯罪被害人保護團體或犯罪防治相關學者專家及執行機關代表組成評估小組,其中任一性別委員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 行政妨害性自主罪與妨害風化罪受刑人身心治療輔導及教育實施辦法 第9條 執行機關應依受刑人之犯行、在機關情狀、家庭成長背景、人際互動關係、就學或就業歷程、生理與精神狀態或治療及其他相關資料完成入監評估報告。執行機關開始對受刑人施以身心治療、輔導或教育後,每屆滿一年應至少評估成效一次為原則,至…
- 行政妨害性自主罪與妨害風化罪受刑人身心治療輔導及教育實施辦法 第10條 …向評估會議申請迴避。前項申請,由評估會議決議之,並作成紀錄。執行機關應將決議要旨以書面通知受刑人。受刑人不服前項評估會議之駁回決定者,僅得於對實體決定提起申訴或行政訴訟時,一併聲明不服。評估會議主席明知委員有第三項情形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