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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 7 頁- 行政古蹟管理維護辦法 第12條 …、用途、災害歷史及地域上之特性,按火災、水災、風災、土石流、地震及人為等災害類別,分別評估其發生機率,訂定防範措施;且應就古蹟於施工階段與使用階段,對於高熱物(如明火)或可燃性物品等之使用,提出防止災害發生之防範措施及管…
- 行政九二一地震災區歷史建築補助獎勵辦法 第2條 …之歷史建築,由災區縣市政府完成登錄者。四、依九二一及一○二二地震災區私有歷史建築復建專案貸款實施要點核定者。五、其他因九二一震災受損而確具有歷史、文化保存價值者。
-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20條 …第二十六條第一項所稱正當理由,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遭受地震、風災、水災、火災、旱災、蟲災及戰禍等不可抗力之災害損失及運輸事故損失。二、竊盜損失。三、盤存之原料、在製品、半製品、樣品及成品,其未經抽查之項目,事後發現…
-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 第4條 …報各期財務報告時,得向主管機關申請延長公告申報期限:一、遭受地震、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二、財務報告期間結束日後,公開發行之金融機構經主管機關依法指派接管者。三、財務報告期間結束日後,該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經主管機關處…
-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 第4-1條 …告申報之虞者,主管機關得公告延長公告申報期限。發行人如有遭受地震、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之情形,致無法如期公告申報每月營運情形時,得向主管機關申請延長公告申報期限。發行人依前項規定申請延長公告申報期限,應於事實發生日之即…
- 行政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管理辦法 第2條 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之管理,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 行政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管理辦法 第3條 本基金依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之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承擔與分散住宅地震危險及辦理其他相關業務時,應依本法第一百三十八條之一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行政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管理辦法 第5條 …、外再保市場或資本市場危險分散成本之餘額,應全數累積,除支付地震事故應攤付之賠款及償還第二項融資貸款之本金及利息外,不得動支。因發生重大震災,致本基金累積之資金不足支付應攤付之賠款時,由本基金擬定財源籌措計畫向國內、外機…
- 行政銀行業暨保險業辦理消費者信用交易廣告應揭示總費用範圍及年百分率計算方式標準 第7條 …貸款有關且以消費者為直接受益人之費用。(例如擔保物之火險費、地震險費、擔保物設定費等。)四、非屬消費者為取得或清償貸款而必要支出之費用。(例如非銀行強制要求之信用保險費、使用自動櫃員機還款之跨行匯款手續費、卡片遺失申請補…
- 行政保險法 第138-1條 財產保險業應承保住宅地震危險,以主管機關建立之危險分散機制為之。前項危險分散機制,應成立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負責管理,就超過財產保險業共保承擔限額部分,由該基金承擔、向國內、外為再保險、以主管機關指定之方式為之或由政…
- 行政專業再保險業財務業務管理辦法 第4條 …,對於未了責任,仍須繼續攤付之再保賠款及有關費用。二、颱風、地震、洪水、海嘯等天然災害。三、空難、大火、戰爭、恐怖主義攻擊等人為事故。前項所稱自留再保賠款,包括已付再保賠款暨已報未付再保賠款及未報再保賠款。第一項各款特別…
- 行政專業再保險業財務業務管理辦法 第5條 …保費提存異常業務損失特別準備金,其提存比率為百分之一。但涉及地震、戰爭或恐怖主義攻擊之異常業務,得提高至百分之三。二、發生異常業務損失之實際自留再保賠款金額超過新臺幣一億元之部分,得就異常業務損失特別準備金沖減之。三、異…
- 行政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 第2條 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以下簡稱地震保險基金)、財產保險業及專業再保險業辦理住宅地震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業務,應依本辦法之規定。
- 行政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 第3條 財產保險業應承保住宅地震危險,其所承保之本保險應全數向地震保險基金為再保險。地震保險基金依前項規定所承受之危險,應依下列機制分散:一、第一層限額新臺幣五十億元,移轉由本保險共保組織(以下簡稱共保組織)承擔。二、第二層限額…
- 行政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 第4條 …業務之財產保險業組成。但經主管機關核可營業之專業再保險業得向地震保險基金申請同意後加入,以共保方式承擔前條第二項第一款之限額。共保組織會員之認受成分,包括基本成分及分配成分。基本成分由地震保險基金會商產險公會訂定之。分配…
- 行政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 第5條 地震保險基金承擔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之限額時,應依下列方式辦理:一、新臺幣九百八十二億元以下部分,由地震保險基金視業務需要及市場成本狀況,安排於國內、外再保險市場或資本市場分散或自留。前述危險分散方式,應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 第6條 本保險同一次地震事故合計應賠付之保險損失總額超過各層危險承擔限額之合計總額時,按比例削減賠付被保險人之承保損失賠款金額。本保險各層危險承擔限額,由地震保險基金視本保險之投保、理賠情形,定期檢討研提方案報請主管機關適時調整…
- 行政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 第7條 …幣一百五十萬元者,保險金額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保險標的物因地震造成全損時,財產保險業除保險金額外,並支付臨時住宿費用,每一保險標的物為新臺幣二十萬元。保險標的物因地震造成毀損但未達全損時,經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災害後…
- 行政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 第8條 本保險於保險標的物因地震造成全損時,依保險金額理賠,無自負額之扣減。前項所稱全損,係指符合下列情事之一者:一、經政府機關通知拆除、命令拆除、或逕予拆除。二、經本保險合格評估人員評定、或經建築師公會或結構、土木、大地等技師…
- 行政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 第9條 …十五。二、附加費用,占保險費百分之十五。本保險之保險費率,由地震保險基金依據風險評估結果及投保、理賠情況訂定,報經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實施。地震保險基金自財產保險業分入之純保險費收入總額,其分配於共保組織之純保險費比率,由…
- 行政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 第12條 財產保險業及地震保險基金辦理本保險承保、理賠及會計處理事宜,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分別依據住宅地震保險承保理賠作業處理要點及保險業辦理住宅地震保險會計處理原則為之。地震保險基金辦理本保險業務稽查事宜,應依據住宅地震保險業務…
- 行政選舉投票日前或投開票當日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處理辦法 第2條 …所定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如下:一、發生或可預見將發生颱風、地震、洪水等天災,經通報權責機關依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宣布停止上班者。二、其他不可預見或不可避免之自然災害或事件,致個別投開票所不能投票或開票。
- 行政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 第6條 震災已達下列基準之一者,得發布停止上班及上課:一、地震發生後,各機關、學校之房舍或公教員工所居之房屋因受地震影響倒塌或有倒塌危險之虞時。二、地震發生後,各機關、學校之房舍或公教員工住所未達前款之基準,但因受地震影響致交通…
- 行政核子事故分類通報及應變辦法 第11條 因地震、海嘯或其他災害併同發生核子事故時之通報及動員應變,視災害規模大小,除依前五條規定辦理外,並依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 第4條 結構、系統及組件之設計,應確保於地震、颱風、洪水及海嘯等天然災害下,仍能執行其安全功能。前項設計應考量下列事項:一、廠址及其周邊地區以往曾發生過之最嚴重天然災害。二、於正常運轉或事故狀況下發生天然災害之影響。三、保留足夠…
- 考試國家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 第12條 考試遇有颱風、地震、水災等重大天然災害,火災、空襲、傳染病或其他重大事故,致全部科目或部分科目不能進行考試或停止考試時,應由考選部會同典試委員長衡酌事件影響範圍、考試性質及相關因素,通知所有或部分考區、試區延期或停止考試…
- 考試國家考試闈場安全及管理辦法 第12條 入闈期間,遇有地震、火災、空襲或其他緊急事故,有危害闈場工作人員生命、身體健康之虞時,題務組組長應視危急情況,指定專人保管試題,並將人員疏散撤離至安全地區。其因而不能進行考試時,依國家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
- 考試典試法 第32條 考試遇有颱風、地震、水災等重大天然災害,火災、空襲、傳染病或發生試題或試卷遺失、試題外洩或其他重大事故時,其處理程序、因應方式等有關事項之辦法,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定之。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規則 第9條 …建管理。第二階段考試應試科目如下:一、土壤力學及土壤動力(含地震工程)。二、基礎工程與設計。三、工程地質及工址調查。四、岩石力學與隧道工程及山坡地工程(含水土保持工程)。本考試應試科目之試題題型及考試時間如下:一、第一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