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6 部 條文 209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相關法規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 / 7 頁
  1. 行政海岸管理法 第2條 …視其環境特性及實際管理需要劃定。二、海岸災害:指在海岸地區因地震、海嘯、暴潮、波浪、海平面上升、地盤變動或其他自然及人為因素所造成之災害。三、海岸防護設施:指堤防、突堤、離岸堤、護岸、胸牆、滯(蓄)洪池、地下水補注設施、…
  2. 行政海岸管理法 第23條 …侵蝕狀態、其他海岸狀況與因波力、設施重量、水壓、土壓、風壓、地震及漂流物等因素與衝擊,訂定海岸防護設施之規劃設計手冊。
  3. 行政營造業購置自動化設備或技術及防治污染設備或技術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8條 …依法回收、與他人交換或其他無法供自行使用之情形者。但報廢係因地震、風災、水災、旱災、蟲災、火災及戰禍等不可抗力之災害所致者,不在此限。前項第二款因不可抗力災害而報廢之設備或技術,應於災害發生後十五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
  4. 行政明火表演安全管理辦法 第7條 …出入口之引導人員。(六)防火管理人進行全程監視表演,於火災、地震時,主導自衛消防編組活動(含滅火、通報、避難引導、關閉音樂音響及啟動照明設備等作業),並於表演前提醒消費者緊急方向位置。三、表演後之回復機制:(一)確認火源…
  5.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交通建設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1條 …收回或非專供研究發展單位使用。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報廢,係因地震、風災、水災、旱災、蟲災、火災及戰禍等不可抗力之災害所致者,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設備、技術或儀器設備,係因不可抗力災害而報廢者,應自災…
  6.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2條 …收回或非專供研究發展單位使用。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報廢,係因地震、風災、水災、旱災、蟲災、火災及戰禍等不可抗力之災害所致者,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設備、技術或儀器設備係因不可抗力災害而報廢者,應自災害…
  7.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購置設備及研究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1條 …司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但報廢係因地震、風災、水災、旱災、蟲災、火災及戰禍等不可抗力之災害所致者,不在此限。前項因不可抗力災害而報廢之設備或專供研究用儀器設備,應於災害發生後十五日內檢具損失清單…
  8. 行政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處務規程 第15條 …多樣性維護之教學活動規劃及研究。二、各園區珍貴特殊地質資產、地震遺址之保存與教學活動、學術研究計畫、學術研究活動之擬訂及規劃。三、地球科學、地震知識與生命教育推廣活動計畫之研擬及執行。四、各園區特展、紀念活動、學校與社區…
  9. 行政產業園區廢止辦法 第2條 …區因環境變遷而無存續必要之認定基準如下:一、產業園區因戰爭、地震、水災、風災或其他重大事變遭受損壞,無法或難以修復作園區使用。二、為配合政府政策或重大建設,無繼續維持產業園區之必要。三、為因應產業環境轉型或較適宜作為產業…
  10. 行政產業園區築堤填海造地施工管理計畫申請審查辦法 第5條 …(一)設計條件:依潮位、暴潮位、波浪、海流、地質、海底地形、地震力、安全係數、施工條件及其他相關條件決定之。(二)設計理念及設計方法。(三)堤防斷面之研擬。(四)結構物安全分析:含堤體穩定性分析、基礎承載力分析、越波量計…
  11.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3條 …水、配水等各項設備之位置,須適合於發揮各該設備之機能。六、對地震、颱風、洪水等災害具有高度之安全性。七、與原有設備能相互配合。
  12.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4條 …規定如下:一、在結構耐力上對於自重、載重、水壓、土壓、風壓及地震力等均安全。二、具有高度之水密性,不得有水污染或漏水之虞。三、築造在地下水位較高處之構造物,在施工中及完成後應注意地下水浮力對構造物之安全。四、水池牆體之構…
  13.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56條 …:一、材料應視橋墩之高低及橋本身安全決定之。二、應為對風壓及地震力安全之構造,橋墩處應視地基承載力及河流情形,施以適當之基礎工程及保護工程。三、應考慮附近人行養護用通路。導水渠在橋墩橋台等支承處應設伸縮接縫,並對地震仍能…
  14.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62條 …水管橋及過橋管之規定如下:一、水管應採用耐於溫度變化、振動及地震力之接頭。二、第五十八條第一款至第三款及第五款適用於水管橋。三、過橋管應配合橋之活動端位置使用伸縮接頭,且在每一橋孔間妥當固定。四、過橋管在橋台、橋墩部分應…
  15.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86條 …造規定如下:一、對塔(池)內水壓、空塔(池)時之風壓、滿池之地震力均安全者,其基礎應視地基承載力予以加固。二、應為水密性之構造,並設覆蓋,開口應防止雨水流入及昆蟲等進入。
  16. 行政發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1條 …構,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一、承受風力發電機組本身重量、風壓、地震及其他振動或撞擊。二、防範非操作人員輕易攀爬之裝置或措施。高度超過二十公尺之風力發電機組,應設置雷擊保護。
  17. 行政鐵路行車規則 第122-3條 …駕駛或完成勤務之情事。十五、天然災變:指強風、豪大雨、洪水、地震等其他自然異常現象,致影響列車正常運轉之情事。十六、列車取消:指前列各款以外之事件,造成未依規定或未經核准取消時刻表訂列車班次之情事。十七、其他事件:指前列…
  18. 行政鐵路行車規則 第131條 …在危險,設置下列危險偵測設施或採取適當之檢測與防護措施:一、地震、強風、豪雨等天然災害之偵測設施。二、橋樑、隧道等重要結構之安全檢測措施。三、機電系統安全偵測設施。四、隧道洞口、路塹邊坡經評估分析有落石與土石流潛能時,應…
  19. 行政氣象預報警報統一發布辦法 第2條 …災害性天氣預報。二、特報:指針對災害性天氣而發布之預報。三、地震報告:指對地震觀測結果所作之報告。四、海嘯警報:指對地震引起之海嘯所發布之警告性預報。五、海嘯報告:指對海嘯觀測結果所作之報告。
  20. 行政氣象預報警報統一發布辦法 第3條 全國氣象、地震、海象等現象之預報或警報,除氣象法另有規定外,由中央氣象局統一發布,其所屬氣象測報機構並得轉發及加發當地應行警戒事項。
  21. 行政氣象預報警報統一發布辦法 第4條 新聞傳播機構所傳播之氣象、地震、海象等現象之警報及災害性天氣之預報,應以中央氣象局提供之資料為準。
  22. 行政氣象預報警報統一發布辦法 第5條 各級政府、機關、團體、學校,對中央氣象局發布之氣象、地震、海象等預報或警報,應自行負責其內部之傳遞、聯繫,並採取必要措施。
  23. 行政氣象預報警報統一發布辦法 第6條 地震或海嘯現象之發生,如事先無法預報者,中央氣象局應於其現象發生後,即時發布地震報告或海嘯報告。
  24. 行政氣象預報警報統一發布辦法 第15條 地震發生時,中央氣象局應儘速發布地震報告,其發布方式如下:一、一級至三級地震,通知新聞傳播機構報導。二、四級以上地震,除通知新聞傳播機構報導外,並應通知有關機關採取必要措施。中央氣象局為地震報告事宜,得設置災害性地震應變…
  25. 行政氣象預報警報統一發布辦法 第16-1條 …應儘速發布海嘯警報,其種類、發布時機及通報對象如下:一、遠地地震所引起之海嘯:預測海嘯將於三小時內到達我國沿海時,應發布海嘯警報,並迅速通報中央災害防救主管機關、相關單位以及新聞傳播機構,籲請沿岸居民防範海嘯侵襲。二、近…
  26. 行政氣象預報警報統一發布辦法 第17條 …新聞傳播機構或其從業人員,適時據實傳播中央氣象局發布之氣象、地震、海象等現象之預報或警報,著有績效且有具體事實者,中央氣象局得依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27. 行政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 第82條 …設置室外之升降機,發生瞬間風速達每秒三十公尺以上或於四級以上地震後,應於再使用前,就該升降機之終點極限開關、緊急停止裝置、制動裝置、控制裝置及其他安全裝置、鋼索或吊鏈、導軌、導索結頭等部分,確認無異狀後,方得使用。
  28. 行政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 第92條 …對於營建用提升機,遭受瞬間風速達每秒三十公尺以上或於四級以上地震後,應於再使用前就其制動裝置、離合器、鋼索通過部分狀況等,確認無異狀後,方得使用。
  29. 行政農田水利會會長選舉罷免辦法(1010622訂定) 第27條 …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規定如下:一、發生或可預見將發生颱風、地震、洪水等天災,經通報權責機關依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宣布停止上班者。二、其他不可預見或不可避免之自然災害或事件,致個別投開票所不能投票或開票。
  30. 行政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選舉罷免辦法(1010622訂定) 第28條 …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規定如下:一、發生或可預見將發生颱風、地震、洪水等天災,經通報權責機關依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宣布停止上班者。二、其他不可預見或不可避免之自然災害或事件,致個別投開票所不能投票或開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