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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第53條 …眾輻射防護措施、工作人員輻射防護措施、輻射監測計畫、設置輻射劑量顯示板及其他有關對策。以各種方式運送放射性核廢料,應就運送途徑、時段,分析可能之影響並納入環境保護對策。
  2.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環境影響與健康風險評估辦法 第4條 …可能受到該關切污染物危害之受體,並建立污染場址概念模型。二、劑量反應評估:致癌性關切污染物應說明其致癌斜率因子,非致癌性關切污染物應說明其參考劑量或參考濃度。三、暴露量評估:分析各關切污染物於各環境介質中傳輸途徑、傳輸途…
  3. 行政天然放射性物質衍生廢棄物管理辦法 第3條 本辦法規範之衍生廢棄物所造成之輻射劑量不包括背景輻射。
  4. 行政天然放射性物質衍生廢棄物管理辦法 第5條 衍生廢棄物對一般人之個人年有效劑量不超過一毫西弗,或其活度濃度指數不超過一者,免依本辦法規定管理。
  5. 行政天然放射性物質衍生廢棄物管理辦法 第6條 衍生廢棄物之處理、貯存及清理作業造成工作人員之年有效劑量大於一毫西弗者,其所有人、持有人或管理人應執行人員防護與環境監測;年有效劑量大於六毫西弗者,應提出輻射防護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為之。衍生廢棄物之運送作業應…
  6. 行政天然放射性物質衍生廢棄物管理辦法 第9條 受衍生廢棄物污染之設備、機具及場所清理後,其表面劑量率大於每小時○.一二微戈雷或對一般人所造成之個人年有效劑量大於一毫西弗者,不得外釋或轉作其他用途。
  7. 行政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 第8條 …低放處置設施之設計,應確保其對設施外一般人所造成之個人年有效劑量,不得超過○.二五毫西弗,並應符合合理抑低原則。
  8. 行政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管理辦法 第5條 …成一組件,其活度為豁免管制量一千倍以下,且可接近表面五公分處劑量率為每小時五微西弗。三、前二款以外之放射性物質活度為豁免管制量一百倍。四、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其公稱電壓為十五萬伏或粒子能量為十五萬電子伏。五、櫃型或行李檢查…
  9.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許可申請審核及管理辦法 第3條 …、數量、減量措施與其處理、運送、貯存及最終處置規劃。八、輻射劑量評估及輻射防護措施。九、環境輻射監測。十、組織及人員訓練。十一、核子保防物料及其相關設備之管理。十二、廠房及土地再利用規劃。十三、品質保證方案。十四、保安措…
  10.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許可申請審核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放射性氣液體排放報告、放射性廢棄物產生紀錄、設施廠址環境民眾劑量評估參數調查報告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報告。前項各種報告或紀錄提出之期限,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輻射安全、環境輻射監測及放射性氣液體排放報告:每季結束後六十…
  11.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許可申請審核及管理辦法 第13條 …情形。二、除役過程作業人員及民眾之輻射防護。三、最終廠址輻射劑量調查結果。四、放射性廢棄物管理及物質外釋情形。五、除役後廠址後續監管作業。六、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12.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 第2條 …,可確保在其邊界上之人於核子事故發生後二小時內,所接受之輻射劑量小於主管機關規定之限值者。八、低密度人口區:指緊接禁制區之地區,可確保在其邊界上之人於核子事故發生後,所接受之輻射劑量小於主管機關規定之限值者。
  13.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 第4條 經營者應按核子事故發生時可能導致民眾接受輻射劑量之程度,擬訂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會商內政部、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有關機關劃定禁制區及低密度人口區,經行政院核定後,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實施,並由各該政府於公告後二個月…
  14.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 第22條 核子反應器設施之除役,其拆除後之廠址輻射劑量,應符合主管機關所定之標準。
  15. 行政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 第2條 …措施。十二、碘片:指核子事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適時服用一定劑量,可防止外釋放射性碘積存於人體甲狀腺部位,以避免或減少甲狀腺癌發生之碘化鉀藥劑。十三、緊急應變計畫:指緊急應變基本計畫、區域民眾防護應變計畫及核子反應器設施…
  16. 行政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 第9條 …車輛及環境等之輻射偵測。二、研判事故程度與影響範圍、民眾輻射劑量評估及防護行動建議作業。三、提供充分資訊及技術予各級災害應變中心。四、其他由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示之事項。核子事故輻射監測中心辦理前項事項,指定之機關…
  17. 行政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 第11條 …變作業有關之支援、協調及建議。二、事故資料之蒐集、分析與輻射劑量及影響程度之評估。三、配合各級災害應變中心進行相關之應變措施。四、與各級主管機關之通報、聯繫與協調及請求設施外支援。五、核子反應器設施內緊急應變有關業務之督…
  18. 行政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 第12條 …:一、事故狀況控制、分析與評估及應變處理。二、環境輻射偵測及劑量評估。三、設施內緊急應變行動指揮及執行。四、事故通報聯繫及資訊提供。五、設施內工作人員防護行動之施行及管制措施。
  19. 行政核能同級品零組件檢證作業及檢證機構認可管理辦法 第2條 …施停機,並維持在安全停機狀態。(三)防止或減緩事故後廠外輻射劑量超出法規限值。十一、國際性核能採購品保組織:指由核子反應器設施經營者組成聯合團隊,並遵循品質保證準則及品質保證方案規定,對核能同級品零組件供應廠商及檢證服務…
  20. 行政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 第2條 …置設施每年發生意外事件之機率與關鍵群體中個人因該事件接受輻射劑量造成罹患致死癌症機率之乘積。五、處置管制地區:指高放處置設施邊界範圍內之地表及其地表下層,而以適當標誌標示其設施邊界之區域。
  21. 行政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 第9條 …設施之設計,應確保其輻射影響對設施外一般人所造成之個人年有效劑量不得超過○‧二五毫西弗。
  22.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辦事細則 第6條 …樣中阿伐、貝他及加馬等放射活度之度量事項。三、體內、體外輻射劑量之度量事項。四、國民輻射劑量之評估事項。五、核設施環境輻射自動監測計畫之規劃、協調、聯繫及推行等事項。六、核子意外事故及環境輻射異常情形之偵測分析及評估事項…
  23. 行政人員輻射劑量評定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 第2條 從事人員體外輻射劑量評定業務之機構(以下簡稱評定機構),指國內設有評定實驗室,取得主管機關指定機構之認證,並經主管機關認可者。指定機構由主管機關公告之。
  24. 行政人員輻射劑量評定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 第3條 本辦法之劑量計指熱發光劑量計、膠片劑量計、光刺激發光劑量計及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劑量計。
  25. 行政人員輻射劑量評定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 第4條 申請從事劑量評定業務之機構,應填具申請表,並檢附下列文件及資料向主管機關申請: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相關文件。二、申請評定機構設置之實驗室組織架構、職掌說明、人員及其代理人配置。三、人員體外輻射劑量評定實驗室負責…
  26. 行政人員輻射劑量評定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 第8條 評定機構實驗室之報告簽署人、品質負責人與所用劑量計及評定方法變更者,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報主管機關備查。
  27. 行政人員輻射劑量評定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 第9條 評定機構應依下列規定提出報告:一、定期向主管機關提報人員劑量紀錄。二、每年三月底前,應向主管機關提報上一年之人員劑量紀錄統計。三、確認劑量評定結果超過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工作人員之劑量限度時,應於二小時內通知劑量計之委託…
  28. 行政人員輻射劑量評定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人員劑量紀錄之更正,應報經主管機關核定後為之。
  29. 行政人員輻射劑量評定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人員劑量紀錄及紀錄更正之各項文件,應至少保存十年。
  30. 行政人員輻射劑量評定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 第12條 …於停止經營之三個月前,應通知主管機關。停止經營前,並應將人員劑量紀錄及紀錄更正之各項文件,送交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