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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 7 頁- 行政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21條 …調降者,不退還其差額。(三)新報備傳銷事業應於完成報備當季向保護機構繳納;因晉級須補足級距差額之傳銷事業,應於每年三月底前向保護機構繳納。二、年費:(一)依上一會計年度多層次傳銷營業額總數分為下列十級繳納:1.營業額七億…
- 行政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22條 …一傳銷事業繳納。傳銷商保護基金及年費,由傳銷事業統一代收後向保護機構繳納。但保護機構於業務規則中就繳納方式另為規定者,從其規定。未依規定繳納保護基金及年費之傳銷商,不得請求保護機構執行第三條第二款及第三款之任務。
- 行政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23條 傳銷事業及傳銷商已繳納之保護基金及年費均不退還。保護機構應製作並更新繳納保護基金及年費之名冊,每季送本會備查。
- 行政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24條 保護機構會計事務之處理,其會計基礎應採權責發生制,會計年度之起迄以曆年制為準,並應依其會計事務性質、業務實際情形及發展管理上之需要,制定會計制度報本會備查。前項會計制度之內容,至少應包括下列項目:一、總說明。二、帳簿組織…
- 行政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25條 保護機構應於本會指定之金融機構開設專戶,為收入、支出款項控管。
- 行政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26條 保護機構設立之捐助財產不得少於現金總額一千萬元,且於一千萬元額度內本金不得動支。保護機構之收入除供其執行第三條任務及營運使用外,不得動支。
- 行政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27條 保護機構應每年編造次年工作計畫及經費預算,於十月底前,由董事會審定後報本會備查。保護機構應於每年結束後五個月內,將其前一年度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由董事會審定後,送請全體監察人分別查核,並連同會計師查核報告及監察人製作之前…
- 行政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28條 保護機構辦理本辦法業務應訂定業務規則,報經本會核定,修改時亦同。前項業務規則中,應規定本辦法第三條事項。
- 行政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29條 保護機構於接獲傳銷事業或傳銷商請求調處後,即應派專人負責瞭解案情,嗣由輪值之三名調處委員進行調處。受指派之調處委員應選任一名主持調處程序。但重大案件得召開調處委員會進行調處。調處委員應於保護機構收到調處請求後十五個工作日…
- 行政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30條 …事項,除已公開、依法規規定或經他方當事人同意者外,不得公開。保護機構及其人員、調處委員對所知悉調處過程及相關資料,除法規另有規定或經雙方同意外,應保守秘密。董事(會)、監察人不得介入調處個案之處理。
- 行政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31條 …結果應負賠償責任或應給付一定金額而屆期未依約履行給付義務時,保護機構應命該事業於三十日內支付,逾期未支付者,由保護機構代償。前項保護機構代償額度,由調處委員(會)依個案情形,審酌傳銷事業可歸責與傳銷商受損害程度,並考量保…
- 行政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33條 …件,經調處委員(會)認定傳銷商之請求為有理由者,傳銷商得請求保護機構就一定額度內先代為支付訴訟費及律師費,向法院提起訴訟,並於訴訟終結確定後,返還前述費用。但傳銷商因無資力且經保護機構同意減免返還者,不在此限。前項代為支…
- 行政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34條 …員(會)認定傳銷事業應負賠償責任者,傳銷商亦得讓與全部債權予保護機構,請求保護機構代償。第三十一條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傳銷商已依第一項規定請求保護機構代償者,不得再依前條第一項規定申請。
- 行政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35條 保護機構董事會及調處委員會之議事錄,應每季函報本會備查。
- 行政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37條 為瞭解保護機構之業務,本會得隨時通知其提出業務及財務報告,必要時並得派員或委託會計師查核。前項委託會計師查核費用,由保護機構負擔。
- 行政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38條 保護機構應保存下列文件,備供本會派員查核:一、捐助章程。二、董事、監察人及調處委員名冊。三、法院核發之法人登記證書。四、最近五年董事會紀錄。五、最近五年調處決定及調處案相關資料。六、財產目錄及最近十年預算書、決算書及會計…
- 行政植物診療師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植物治療機構。二、植物醫療機構。三、植物診治機構。四、植物保護機構。五、植物醫(學)師(生)機構。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易使人誤認之名稱。自本細則施行之日起二年內,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輔導本法施行前已設立且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