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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第40條 對於兒童之安置輔導、感化教育處分,應視個案情節及矯治不良習性之需要,分別交由寄養家庭、兒童福利、教養、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機構或其他適當處所執行之。各少年法院得在管轄區域內徵聘生活美滿並熱心兒童福利之家庭為寄養家庭,接受兒童…
  2. 行政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第41條 對兒童之感化教育處分,其執行期間應給予維護身心健康、促進正常發育及增進生活知識所必要之教養;為課業輔導時,應力求配合現行國民教育學制。
  3. 行政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第42條 少年法院執行保護處分認有必要時,得洽請少年及兒童福利主管機關為必要之協助。
  4. 行政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第43條 少年法院、少年保護官及其他執行保護處分者,應督促受執行人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受執行人之人善盡親職教育之責。受執行人如係在學中,並應加強與其就讀學校聯繫。前項受執行人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受執行人之人為政府機關時,由少年…
  5. 行政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第44條 轉介處分或保護處分執行者,應於執行完畢或執行中經撤銷確定而停止執行後十日內,報請少年法院備查;其為受囑託執行者,應報請原裁定少年法院備查。檢察機關應於少年刑罰執行完畢或赦免後十日內,將執行完畢日期連同執行情形相關資料,通…
  6. 行政法務部矯正署監獄辦事細則 第9條 …保管及名籍簿、身分簿之編製及管理。八、赦免、減刑之陳報及保安處分場所之聯繫。九、其他有關戒護管理事項。女性受刑人之直接管理戒護工作,由女性擔任。
  7. 行政洗錢防制法 第16條 海關依第十四條第四項後段裁處罰鍰,於處分書送達後,為防止受處分人隱匿或移轉財產以逃避執行,得免供擔保向行政法院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但受處分人已提供相當擔保者,不在此限。
  8. 行政洗錢防制法 第18條 …對該筆交易之財產為禁止提款、轉帳、付款、交付、轉讓或其他必要處分之命令。其情況急迫,有相當理由足認非立即為上開命令,不能保全得沒收之財產或證據者,檢察官得逕命執行之,但應於執行後三日內,聲請法院補發命令。法院如不於三日內…
  9. 行政洗錢防制法 第22條 …會同社會福利主管機關,建立個案通報機制,於依第二項規定為告誡處分時,倘知悉有社會救助需要之個人或家庭,應通報直轄市、縣(市)社會福利主管機關,協助其獲得社會救助法所定社會救助。
  10. 行政調度司法警察條例 第11條 …記大過,其廢弛職務情節重大者,並得函請該管長官予以撤職或其他處分。
  11. 行政檢察官與司法警察機關執行職務聯繫辦法 第23條 …明被移送人行為同時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者,檢察官應於案件不起訴處分確定時,儘速通知警察機關依法處理。
  12. 行政醫藥研究訓練或製成標準品用毒品及器具管理辦法 第8條 …四條之規定申請領用。前項之毒品於裁判確定前,如偵查中經檢察官處分命令或審理中經法院裁定銷燬,保管機關於銷燬前應於該機關網站公告之,俾供有關機關(構)申請領用;各該案件經公告後十日內無機關(構)申請領用者,依法銷燬之。保管…
  13. 行政最高檢察署處務規程 第17條 主任檢察官及檢察官對於下級檢察署檢察官辦理案件所為之處分或處理情形認為不當時,應詳列事實提出意見陳請檢察總長核示辦理。
  14. 行政高等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第38條 …於整理、編訂、保管案卷及附隨案卷證物之保管。六、關於起訴書、處分書、答辯書或上訴書等正本、繕本及其他書類之製作與其結果之公告。七、關於案件文書之交付送達。八、關於已結案卷之發送或歸檔。九、關於各項報表之製作或統計等資料之…
  15. 行政民法總則施行法 第3-1條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未滿二十歲者,於同日前依法令、行政處分、法院裁判或契約已得享有至二十歲或成年之權利或利益,自同日起,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仍得繼續享有該權利或利益至二十歲。
  16. 行政仲裁機構組織與調解程序及費用規則 第5條 …項財產,非經理事會決議與內政部及法務部許可,對其不動產不得為處分、出租、設定負擔或變更用途;對其現金不得寄託或貸與任何自然人或非金融事業機構。
  17. 行政仲裁機構組織與調解程序及費用規則 第15條 …出席,出席者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理事、監事之解任及重要財產之處分,應以會員代表過半數之出席,出席者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章程之修改,應依民法社團章程變更程序之規定辦理。理事會、監事會之決議,除另有規定外,各以理事、監事…
  18. 行政民法 第15-2條 …訂仲裁契約。五、為不動產、船舶、航空器、汽車或其他重要財產之處分、設定負擔、買賣、租賃或借貸。六、為遺產分割、遺贈、拋棄繼承權或其他相關權利。七、法院依前條聲請權人或輔助人之聲請,所指定之其他行為。第七十八條至第八十三條…
  19. 行政民法 第42條 法人之清算,屬於法院監督。法院得隨時為監督上必要之檢查及處分。法人經主管機關撤銷許可或命令解散者,主管機關應同時通知法院。法人經依章程規定或總會決議解散者,董事應於十五日內報告法院。
  20. 行政民法 第62條 …具備者,法院得因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為必要之處分。
  21. 行政民法 第68條 …同屬於一人者,為從物。但交易上有特別習慣者,依其習慣。主物之處分,及於從物。
  22. 行政民法 第84條 法定代理人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處分之財產,限制行為能力人,就該財產有處分之能力。
  23. 行政民法 第118條 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物所為之處分,經有權利人之承認始生效力。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物為處分後,取得其權利者,其處分自始有效。但原權利人或第三人已取得之利益,不因此而受影響。前項情形,若數處分相牴觸時,以其最初之處分為有效。
  24. 行政民法 第136條 …為而中斷者,若因權利人之聲請,或法律上要件之欠缺而撤銷其執行處分時,視為不中斷。時效因聲請強制執行而中斷者,若撤回其聲請,或其聲請被駁回時,視為不中斷。
  25. 行政民法 第195條 …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
  26. 行政民法 第517條 …之出版物未賣完時,不得就其著作之全部或一部,為不利於出版人之處分。但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27. 行政民法 第586條 …出,或委託人撤回其出賣之委託者,如委託人不於相當期間,取回或處分其物時,行紀人得依前條之規定,行使其權利。
  28. 行政民法 第720條 …行人,於持有人提示證券時,有為給付之義務。但知持有人就證券無處分之權利或受有遺失被盜或滅失之通知者,不得為給付。發行人依前項規定已為給付者,雖持有人就證券無處分之權利,亦免其債務。
  29. 行政民法 第723條 …券交還發行人。發行人依前項規定收回證券時,雖持有人就該證券無處分之權利,仍取得其證券之所有權。
  30. 行政民法 第759條 …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