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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編製辦法 第2條 …立,以從事教育公益為目的之財團法人,其範圍包括教育事務、青年發展事務及學術研究機構,且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之財團法人。但不包括依私立學校法設立之學校財團法人及依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設立…
  2.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分校,指學校因校務發展需要,於本校以外之其他直轄市、縣(市)單獨設立,並具有完整之教學單位及行政單位之學校。本辦法所稱分部,指學校因教學實際需要,設立隸屬於本校之教學單位,必要時,並得設行政分支單位。
  3.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4條 …列情形之一:一、改為不同類型高級中等學校。二、其他因學校校務發展需要之改名。第一項所稱改制,指下列情形之一:一、高級中等學校:(一)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民中學部)改制為國民中學。(二)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民中學部、國民小…
  4.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12條 …核定;其籌設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一、籌設計畫之緣起。二、整體發展方向及特色。三、教學單位及行政單位之規劃。四、師資現況及未來擬聘師資之規劃。五、圖書、儀器等教學設備之規劃。六、土地清冊、位置圖及環境說明。七、土地所有或同…
  5.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13條 …第七條至第十一條規定外,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有助於學校未來發展、國家社會及地區需要,且不得影響原有師生權益。二、分校名稱應標明係本校之分校,並冠以分校所在地行政區域名稱。三、分校教學單位之設置,準用本校設立之相關法令規…
  6.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15條 學校設立分部,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有助於學校未來發展、國家社會及地區需要,且不得影響原有師生權益。二、分部名稱應標明係本校之分部,並冠以分部所在地行政區域名稱。三、校地面積不得低於第七條至第十條有關各該級、該類學校設立基…
  7.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18條 …得辦理實地訪視。三、各該主管機關得就改名後學校未來規劃及長遠發展,提供具體建議;必要時,得同意其先行籌備半年至一年,並得延長,延長期間為半年至一年,以一次為限。四、申請改名為不同類型高級中等學校,經各該主管機關審議通過者…
  8.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19條 學校依第四條第二項第二款因校務發展需要申請改名者,學校應擬具改名計畫書,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私立學校並應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檢附改名計畫書、會議紀錄,連同學校基本資料及相關表件,於當年度規定期限內,向各該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9.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23條 …。四、改制申請複審通過者,由各該主管機關就學校未來規劃及長遠發展提供具體改進意見;私立學校,並應送諮詢會提供意見,作為各該主管機關決定之參考。五、學校改制申請經複審通過,由各該主管機關核定改制。必要時,得核定其先行籌備半…
  10.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26條 學校得考量自身資源條件及發展重點,選擇合適之合併對象,進行合併規劃,並提出合併申請。各該主管機關得衡酌高級中等教育與國民教育發展趨勢、學校分布狀況及教育資源配置情形,建議及協助相關學校進行合併規劃。
  11.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29條 …。四、合併期程及應辦理事項。五、學校合併規劃內容,包括合併後發展願景、校區規劃、校舍空間之配置與調整、行政組織架構與員額配置及財務規劃。六、合併後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之權益處理。七、學校合併之預期效益。八、其他相關措施。
  12.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34條 …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各該主管機關得衡酌高級中等教育與國民教育發展趨勢、學校分布狀況及教育資源配置情形,命公立學校停辦。各該主管機關為前二項學校停辦時,應妥適安置學校現有學生轉學及辦理離校、處理現有教職員工移撥、介聘、離退…
  13. 行政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電子資料傳輸辦法 第2條 …立,以從事教育公益為目的之財團法人,其範圍包括教育事務、青年發展事務及學術研究機構之財團法人。但不包括依私立學校法設立之學校財團法人及依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設立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私立學校教職…
  14. 行政私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22條 課照中心應參酌安全維護計畫執行狀況、技術發展、法令依據修正等因素,檢視所定安全維護計畫是否合宜,必要時應予以修正。
  15. 行政大學系統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4條 …:一、大學系統籌組目的及必要性。二、組成大學系統各學校概況、發展重點與組成大學系統發展之短程、中程及長程規劃重點方向。三、組成大學系統各學校之合作及整合事項。四、大學系統委員會設置及大學系統組織運作方式。五、大學系統行政…
  16. 行政大學系統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5條 …限制。(三)於各學校進行跨校合作研究。七、其他為達成大學系統發展及各學校整合之目標,於各學校之各項合作及整合事項。前項第三款相關作業事項,大學系統內各學校應納入學則規範。
  17. 行政大學系統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6條 …系統主席一人,由系統內各學校現有人員兼任,綜理系統校務與聯合發展相關事宜,執行系統委員會之決議,對外代表大學系統。前項大學系統主席為無給職,任期不得逾四年,期滿得續聘一次。第一項大學系統主席由系統委員會推選,報教育部或其…
  18. 行政大學系統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7條 …及停辦之審議。六、對外爭取各項經費與資源,以促進系統之合作及發展。
  19. 行政大學法施行細則 第3條 本法第六條所稱跨校研究中心,指二所以上之大學為發展重點研究領域共同合作,集中人力資源、設備所成立之研究組織。
  20. 行政大學法施行細則 第24條 大學得依其發展特色規劃課程,經教務相關之校級會議通過後實施,並應定期檢討或修正。各校召開課程規劃會議時,應有學生代表參與相關議案之討論;其討論之課程修正案有影響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五項所定畢業應修學分數及學分之計算者,應公告…
  21. 行政大學法施行細則 第27條 …定期更新及管理。前項校務資訊,包括基本數據及趨勢、辦學特色及發展願景、績效表現及各類評鑑結果、畢業生流向及校友表現、財務資訊及學雜費、各類就學補助資訊等事項。
  22.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實施辦法 第3條 …專長領域之加深、加廣或加速學習外,包括創造力、領導才能、情意發展、獨立研究及其他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23.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實施辦法 第4條 …。前項課程之規劃,應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送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
  24. 行政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材料分析與技術諮詢收費標準 第2條 …單位及個人等服務對象,依照申請服務項目,應向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繳納委託試驗費,收費基準如附表。
  25. 行政大學法 第1條 大學以研究學術,培育人才,提升文化,服務社會,促進國家發展為宗旨。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
  26. 行政大學法 第5條 …進行自我評鑑;其評鑑規定,由各大學定之。教育部為促進各大學之發展,應組成評鑑委員會或委託學術團體或專業評鑑機構,定期辦理大學評鑑,並公告其結果,作為學校調整發展之參考;其評鑑應符合多元、專業原則,相關評鑑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27. 行政大學法 第7條 …學經董事會同意,報教育部核定後執行。教育部得衡酌高等教育整體發展、教育資源分布、學校地緣位置等條件,並輔以經費補助及行政協助方式,擬訂國立大學合併計畫報行政院核定後,由各該國立大學執行。前項合併之條件、程序、經費補助與行…
  28. 行政大學法 第8條 大學置校長一人,綜理校務,負校務發展之責,對外代表大學;並得置副校長,襄助校長推動校務,由校長聘任之,其人數、聘期及資格,由各大學組織規程定之。校長之資格,依有關法律之規定,並得由外國人擔任之,不受國籍法、私立學校法及就…
  29. 行政大學法 第13條 …所長,得聘請副教授級以上之專業技術人員兼任之。大學為因應校務發展之需要,達一定規模、學務繁重之學院、系、所及學程,得置副主管,以輔佐主管推動學務。院長、系主任、所長、學位學程主任與副主管之任期、續聘、解聘之程序及其他應遵…
  30. 行政大學法 第14條 …人員兼任,或由職員擔任,並於各校組織規程定之。大學為因應校務發展之需要,達一定規模、業務繁重之單位,得置副主管,遴聘教學或研究人員兼任,或由職員擔任,以輔佐主管推動業務;其資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由大學組織規程定之。國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