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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9 / 200 頁- 行政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組織法 第2條 …:一、財政部資訊體系之整體規劃、協調及研考。二、財政部與所屬機關(構)資訊作業計畫、設備之審議、作業檢查及績效評核。三、財政部與所屬機關(構)資訊安全之規劃、宣導及評核。四、財政資訊作業之整體規劃、系統設計、處理手冊與規…
- 行政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辦事細則 第5條 …無人承認繼承遺產及收歸國有之清理。五、抵稅財產案件與國稅稽徵機關承受行政執行分署無法拍定不動產之接管及處理。六、掘發、打撈埋藏沈沒物資案件之處理。七、各級政府機關申請撥用、廢止撥用、借用案件之處理。八、國有公用財產變更為…
- 行政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辦事細則 第5條 …無人承認繼承遺產及收歸國有之清理。五、抵稅財產案件與國稅稽徵機關承受行政執行分署無法拍定不動產之接管及處理。六、掘發、打撈埋藏沈沒物資案件之處理。七、各級政府機關申請撥用、廢止撥用、借用案件之處理。八、國有公用財產變更為…
- 行政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辦事細則 第5條 …無人承認繼承遺產及收歸國有之清理。五、抵稅財產案件與國稅稽徵機關承受行政執行分署無法拍定不動產之接管及處理。六、掘發、打撈埋藏沈沒物資案件之處理。七、各級政府機關申請撥用、廢止撥用、借用案件之處理。八、國有公用財產變更為…
- 行政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處務規程 第2條 署長綜理署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機關及人員;副署長襄助署長處理署務。
- 行政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處務規程 第5條 …、國有土地參與重劃、重測與區段徵收之處理及督導。七、指定管理機關之非公用土地移交及國有土地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之處理。八、國有財產產權案件之處理。九、人民申請掘發、打撈埋藏沈沒物資處理之督導及地方政府投資改良土地請求取得產…
- 行政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處務規程 第6條 …七、國有公用財產檢核之規劃、督導、考核及報告之撰擬。八、中央機關宿舍之督導及相關興建計畫之協助審議。九、國有不動產撥用、借用及宿舍管理法令之研擬、訂定。十、其他有關公用財產管理事項。
- 行政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處務規程 第13條 資訊室掌理事項如下:一、本署與所屬機關資訊應用服務策略之規劃及協調推動。二、本署與所屬機關資訊應用環境之規劃及管理。三、本署與所屬機關資通安全之規劃及推動。四、其他有關國有財產資訊事項。
- 行政財政部國庫署處務規程 第5條 …業之規劃、監督及管理。三、地方公庫行政之督導。四、中央政府各機關歲出分配預算之審核。五、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特別預算財源之籌劃。六、國庫財務調度事項。七、其他有關庫務管理事項。
- 行政財政部國庫署處務規程 第6條 …項如下:一、國庫撥付有關預算與支付法案之建立及管制。二、支用機關資料之建立及管理。三、電子支付作業之推動、憑證審核及管理。四、庫款動支日期之研議與支付憑證之收件、審核及控管。五、簽證人員簽證資料之保管、驗對、更換及管理。…
- 行政財政部國庫署處務規程 第9條 …基金之管理及運作。七、規費法規之擬訂、修正、解釋及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規費收費基準之審查。八、中央政府罰(賠)款、規費、財產及其他收入年度預算編列之審核。九、其他有關財政部所管事業公股管理與罰(賠)款、規費、財產及其他收入…
- 行政財政部組織法 第5條 本部之次級機關及其業務如下:一、國庫署:規劃、執行國庫及支付業務。二、賦稅署:規劃、執行全國賦稅業務。三、各地區國稅局:執行各地區國稅稽徵業務。四、關務署:規劃、執行全國關務業務。五、國有財產署:規劃、執行國有財產管理業…
- 行政財政部關務署處務規程 第2條 署長綜理署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機關及人員;副署長襄助署長處理署務。
- 行政財政部關務署處務規程 第11條 關務資訊組掌理事項如下:一、本署及所屬機關資訊應用服務策略之規劃、協調推動。二、海空運進口與出口通關應用系統之規劃、設計及管理。三、關務行政應用系統之規劃、設計及管理。四、本署及所屬機關資訊應用環境之規劃、管理。五、資訊…
- 行政財政部關稅總局各地區關稅局組織通則 第6條 …十一職等至第十二職等關務監,綜理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及機關;副局長一人或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襄理局務;主任秘書一人,組長五人至七人,室主任三人,職務均列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或技術監;副組長九人至十七人,…
- 行政財政部關稅總局各地區關稅局組織通則 第7條 …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綜理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及機關;副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襄理局務;主任秘書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關務正;室主任二人,課長五人至七人,職務均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關務正或…
- 行政財政部關稅總局各地區關稅局組織通則 第8條 …,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綜理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及機關;副局長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關務正,襄理局務;室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八職等關務正;課長三人至五人,職務列薦任第八職等關務正或技術正;秘書七人至九人;稽…
- 行政稅捐稽徵機關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1條 稅捐稽徵機關辦理各項稅捐之復查案作,設復查委員會。
- 行政稅捐稽徵機關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2條 復查委員會委員以左列人員充任之:一、機關首長或副首長、並兼任主任委員。二、有關單位主管。三、機關首長指定有關人員三至九人。機關首長得就前項委員中指定一人為執行秘書,並得指定本機關有關人員處理復查案件。
- 行政財政部所屬生產事業機構人員考核辦法 第4條 …得合併計算辦理年度考核或另予考核。考核機構應向轉任人員原任職機關(構)調取平時考核紀錄及有關資料合併評定成績。
- 行政財政部所屬生產事業機構人員考核辦法 第6條 …職(工)繼續達四日,或一年累積達十日。前項第一款各目情形不含機關例行性、經常性業務職掌事項。專案考核一次記二大功者,晉本薪一級,並發給一個月薪額之考核獎金,已達本薪最高薪級或已支年功薪級者,晉年功薪一級,並發給一個月薪額…
- 行政租稅協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作業辦法 第2條 …法、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及其他法令有關之規定辦理。我國主管機關執行稅務用途資訊交換,應透過個案請求、自發提供、自動交換或其他主管機關約定之交換方式,取得或提供稅務用途相關資訊。
- 行政租稅協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作業辦法 第3條 …及其他性質類似之國際書面約定。二、個案請求:指任一締約方主管機關就個別稅務案件,依租稅協定規定,請求另一方主管機關協助蒐集其所需之稅務用途相關資訊。三、自發提供:指任一締約方主管機關依租稅協定規定,主動提供另一方主管機關…
- 行政租稅協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作業辦法 第7條 任一締約方依租稅協定取得另一方主管機關提供之稅務用途相關資訊,應按其依國內法規定取得之資訊同以密件處理,且僅能揭露與適用之租稅協定規定之人員或機關,該等人員或機關僅得為該資訊交換之目的使用資訊。但租稅協定另有規定者,從其…
- 行政租稅協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作業辦法 第8條 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賦稅署查核第四條第二款適用租稅相關案件,已盡我國內調查程序之所能,仍無法取得其所需稅務用途資訊,確有向締約他方提出請求之需要,經自行檢視符合第四條規定,且未有第五條任一款規定情形者,應依式填具資訊交換…
- 行政租稅協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作業辦法 第9條 我國主管機關接獲前條資料,經審查符合下列規定者,應擬具主管機關英文信函及檢附相關資料向締約他方主管機關提出個案請求;其不符合者,應退回再行調查或補充說明:一、該請求符合第四條規定,且未有第五條任一款規定情形。二、依式填具…
- 行政租稅協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作業辦法 第10條 我國主管機關為實施租稅協定之規定向締約他方提出請求,準用第八條檢視及製作文書之程序,擬具主管機關英文信函及檢附相關資料向締約他方主管機關提出個案請求。
- 行政租稅協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作業辦法 第11條 我國主管機關接獲締約他方主管機關依第九條個案請求之回復,應轉交提出請求之機關。前項提出請求之機關依締約他方回復要求之補充說明程序,準用第八條規定。
- 行政租稅協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作業辦法 第12條 我國主管機關接獲締約他方主管機關提出之個案請求,經審查請求緣起、理由、目的、可能涉及逃漏稅情節,與締約他方查核第四條第二款所定適用租稅案件相關,且符合第四條規定,未有第五條及第六條任一款規定情形者,應協助蒐集及提供。我國…
- 行政租稅協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作業辦法 第13條 我國主管機關依前條第一項規定審查應協助蒐集及提供者,得視情形請相關機關提供,或請稅捐稽徵機關或其他經財政部授權之機關依下列規定蒐集,不受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本法第五條之一第五項規定之金融及稅務法律有關保密規定之限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