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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8 / 188 頁-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79條 …員因同一案件,於其他法律有較重之剝奪或減少退離(職)相關給與處分者,從重處罰。退休教職員依本條例退休或資遣後,再任為教職員者,其曾依第一項規定受剝奪或減少退離(職)相關給與之任職年資,於重行退休、資遣、離職或再任期間亡故…
-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81條 教職員依本條例退休或資遣後始受降級或減俸之懲戒處分者,應改按降級或減俸後之薪級或薪額計算退休或資遣給與;其執行日期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懲戒處分判決書於退休或資遣後送達受懲戒人主管機關者,自判決書送達該主管機關之翌日起執行…
- 行政法務部處務規程 第9條 …所、廉政署業務聯繫、協調及督導。九、科技偵查、通訊監察、監護處分、強制治療處分、毒品、洗錢與資恐防制業務之政策研擬、推動及執行。十、其他有關檢察行政事項。
- 行政法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4條 …的。三、信託財產之種類、名稱、數量及價額。四、信託財產管理或處分方法。五、信託關係消滅時信託財產之歸屬。六、其他訂定事項。
- 行政法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5條 …為之內容是否確能實現信託目的。三、信託財產是否確為委託人有權處分之財產權。四、受託人是否確有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能力。五、信託監察人是否確有監督信託事務執行之能力。六、信託事務計畫書及收支預算書是否確屬妥適。本部經依前項…
- 行政法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6條 受託人收受許可書後,應即辦理信託財產之移轉或處分,並於接受財產權移轉或處分後一個月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本部申報。以宣言設立信託者,受託人於收受許可書後,應即將許可書連同法人決議及宣言內容登載於其主事務所所在地新聞紙,並…
- 行政法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15條 …款情事者。二、管理不當致信託財產發生損害者。三、違反信託本旨處分信託財產者。四、違反受託人義務者。五、有其他重大事由者。
- 行政法務部矯正署少年矯正學校組織準則 第2條 …中等教育,其學校定名為中學。矯正學校應就執行刑罰者及感化教育處分者分別設置。
- 行政中華民國六十四年罪犯減刑條例 第14條 保安處分,不適用本條例之規定。
- 行政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第1條 …)第八十五條之一第二項及第八十六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少年保護處分之執行,適用本辦法之規定。未滿十二歲之兒童,應受保護處分之執行者,亦同。前項受保護處分之兒童,執行開始前或執行中已滿十五歲者,逕依本辦法第二章之規定執行之,…
- 行政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第4條 訓誡處分由少年法院法官執行,書記官應製作筆錄,由少年及其到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與輔佐人簽名。前項處分宣示時,少年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在場捨棄抗告權,且無被害人者,得於宣示後當場執行。執行訓誡處分時…
- 行政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第5條 假日生活輔導處分由少年法院法官於訓誡處分執行後,將少年交付少年保護官或依少年保護官之意見,交付其他具有社會、教育、輔導、心理學或醫學等專門知識之適當機關(構)、團體或個人,於假日利用適當場所行之。前項所稱假日,不以國定例…
- 行政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第6條 保護管束及勞動服務處分由少年法院法官簽發執行書,連同裁判書及其他相關資料,交付少年保護官執行或依少年保護官之意見,將少年交付其他適當之福利或教養機構、慈善團體、少年之最近親屬或其他適當之人執行之。少年法院法官為前項指揮執…
- 行政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第7條 保護管束處分交由適當之福利或教養機構、慈善團體、少年之最近親屬或其他適當之人執行時,應由少年保護官指導,並與各該執行者共同擬訂輔導計畫,及隨時保持聯繫。少年有前條第三項或本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情事時,執行者應即通知指導之少年…
- 行政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第8條 保護管束處分之執行期間,自少年報到之日起算,至期間屆滿或免除、撤銷執行之日終止。
- 行政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第12條 勞動服務處分之執行期間,自少年開始勞動服務之時起算,至服務時間屆滿之時終止。前項執行期間,少年未依指示從事勞動服務者,其時間不予計算。
- 行政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第15條 少年於保護管束及勞動服務處分執行中,遷往他少年法院管轄區域者,原少年法院得檢送有關資料,移轉該少年住居所或所在地之少年法院繼續執行。
- 行政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第19條 安置輔導處分由少年法院法官簽發執行書,連同裁判書及其他相關資料,交付少年保護官執行之。少年保護官應通知少年依執行書指定之日期報到,轉付福利或教養機構執行之。第六條第二項後段、第三項之規定,於前項執行準用之。
- 行政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第20條 安置輔導處分之執行期間,自少年報到之日起算,至期間屆滿或免除、撤銷執行之日終止。
- 行政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第23條 感化教育處分由少年法院法官簽發執行書,連同裁判書及其他相關資料,交付感化教育機關(構)執行。依本法第五十五條第四項、第五十五條之二第五項及第五十六條第四項規定將所餘之執行期間交付感化教育時,並應附送保護管束或安置輔導期間…
- 行政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第24條 感化教育處分之執行期間,自交付執行之日起算,至期間屆滿或免除、停止執行之日終止。前項處分確定前,經少年法院裁定命收容或羈押於少年觀護所者,得以收容與羈押期間折抵感化教育處分執行之期間;少年觀護所並應將少年在所期間實施矯治…
- 行政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第25條 感化教育處分之執行,除本法及本辦法有特別規定者外,適用其他法律有關之規定。
- 行政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第30條 宣告多數保護管束或感化教育處分時,除依本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或本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規定處理外,準用保安處分執行法第四條之一之有關規定執行之;保護處分與保安處分併存時,亦同。
- 行政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第31條 …理及執行等紀錄及資料塗銷之:一、受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之轉介處分執行完畢滿二年。二、受保護處分之執行完畢或撤銷確定滿三年。三、受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滿三年。四、受不付審理之裁定確定。但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之裁定,不在此限。…
- 行政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第32條 …應受通知塗銷紀錄及資料及機關(構),依下列情形定之:一、轉介處分、假日生活輔導、保護管束、安置輔導、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裁定:受轉介之福利或教養機關(構)、受交付執行假日生活輔導之機關(構)、團體、受交付執行保護管束之…
- 行政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第33條 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受親職教育輔導處分者,由少年法院法官簽發執行書,連同裁定書及其他相關資料,交由少年保護官自行或轉交適當之教育訓練機構或團體執行之。前項受執行之人自行參加經少年保護官認可之訓練課程者,以其訓練課程之…
- 行政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第34條 兒童保護處分之執行,除本章有特別規定外,準用前章之規定。
- 行政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第35條 兒童不解簽名之意義者,免在訓誡處分執行筆錄簽名。
- 行政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第36條 少年法院指揮執行兒童保護管束處分時,應以書面指定日期,命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兒童之人,帶領兒童向少年保護官報到。兒童無正當理由未依指定日期報到時,由少年保護官限期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兒童之人帶領其前來報到。
- 行政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第37條 少年法院執行兒童保護管束處分時,應遴選具有兒童教育、兒童福利或兒童心理學之專門知識者,充任執行保護管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