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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8 / 200 頁- 行政財政部金融局組織條例 第5條 本局置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綜理局務;副局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襄理局務。
- 行政財政部金融局組織條例 第6條 本局置主任秘書一人,組長六人,職務均列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組長六人至十二人,專門委員五人至七人,職務均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科長十八人至二十四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秘書十二人至十六人,稽核三十五人至五十人,職務均…
- 行政財政部金融局組織條例 第7條 本局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依法律規定,辦理人事管理事項;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 行政財政部金融局組織條例 第8條 本局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依法律規定,辦理歲計及會計事項;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 行政財政部金融局組織條例 第9條 本局設統計室,置統計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依法律規定,辦理統計事項;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 行政財政部金融局組織條例 第11條 …例所定列有官等職等人員,均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取得任用資格。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之規定,就有關職系選用之。
- 行政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組織條例 第5條 本中心置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至第十三職等,綜理本中心業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主任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二職等,襄理本中心業務。
- 行政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組織條例 第6條 本中心置主任秘書一人,組長五人,職務均列簡任第十一職等;高級分析師二人至四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組長五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一人,專門委員二人,職務均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分析師六人至…
- 行政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組織條例 第7條 本中心設人事室,置主任、副主任各一人,職務均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依法律規定辦理人事管理及人事查核事項。人事室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 行政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組織條例 第8條 本中心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依法律規定辦理歲計、會計及兼辦統計事項。會計室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 行政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組織條例 第9條 第五條至第八條所定各職稱人員,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之規定,就有關職系選用之。
- 行政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組織條例 第5條 本局置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綜理局務;副局長一人或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襄理局務。
- 行政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組織條例 第6條 本局置主任秘書一人,組長三人,職務均列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組長三人,室主任三人,專門委員二人,職務均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科長十四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秘書三人,視察六人至八人,稽核一人,技正四人或五人,分析師一…
- 行政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組織條例 第7條 本局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 行政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組織條例 第8條 本局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事項,並兼辦統計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 行政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組織條例 第9條 本局設政風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依法辦理政風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 行政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組織條例 第10條 第五條至第九條列有官等職等人員,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之規定,就有關職系選用之。
- 行政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條例 第9條 …期間再轉調時,以原請辦考試機關及所屬機關、財政部及所屬機關之職務為限。第一項轉調本公司人員,除自願離退外,不因臺灣省菸酒公賣局改制而予以資遣或裁員。第一項轉調本公司人員,其服務年資、薪資、退休、資遣、撫卹、其他福利及勞動…
- 行政財政部國庫署組織條例 第5條 本署置署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綜理署務;副署長一人或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襄理署務。
- 行政財政部國庫署組織條例 第6條 本署置主任秘書一人,組長五人,職務均列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組長五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三人至五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科長十五人至二十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秘書二人,視察一人,稽核十三人至二十一…
- 行政財政部國庫署組織條例 第7條 本署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 行政財政部國庫署組織條例 第8條 本署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 行政財政部國庫署組織條例 第9條 本署設政風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依法辦理政風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 行政財政部國庫署組織條例 第10條 第五條至第九條所定列有官等職等人員,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之規定,就有關職系選用之。
- 行政財政部賦稅署組織條例 第5條 本署置署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綜理署務;副署長一人或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至第十二職等,襄理署務。
- 行政財政部賦稅署組織條例 第6條 本署置主任秘書一人,組長六人,職務均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副組長六人,專門委員二人至四人,職務均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科長十三人至十九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秘書一人或二人,督導四人至八人,稽核三十八人至四…
- 行政財政部賦稅署組織條例 第7條 本署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職務均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依法律規定辦理人事管理及人事查核事項。人事室所需工作人員,應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 行政財政部賦稅署組織條例 第8條 本署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依法律規定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會計室所需工作人員,應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 行政財政部賦稅署組織條例 第9條 第五條至第八條所定各職稱人員,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之規定,就有關職系選用之。
- 行政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5條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綜理會務,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副主任委員一人或二人,襄理會務,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並置委員七人至八人,其中二人或三人專任,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至第十二職等,餘由財政部金融局局長、經濟部商業司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