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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 第29條 香港或澳門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一、依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第七款後段、第九款至第十二款規定之申請人與其隨同申請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經許可居留,在臺灣地區居留一定期間,仍具備原申請在臺灣地區…
  2.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 第30條 香港或澳門居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應備下列文件,向移民署申請:一、定居申請書。二、香港或澳門永久居留資格證件。三、臺灣地區居留證或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四、最近五年內警察紀錄證明書。但在臺灣地區居留期間,每次出境在三個月…
  3.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 第31條 香港或澳門居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有第二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不予許可。第二十二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於本條準用之。
  4.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 第32條 香港或澳門居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經許可者,發給臺灣地區定居證,應自核發之翌日起算三十日內持憑至預定申報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並由移民署通知該戶政事務所,屆期未辦理者,得廢止其定居許可,並註銷其定居證。前項申請…
  5.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 第33條 香港或澳門居民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定居並辦妥戶籍登記後,須申請入出境者,依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辦理。
  6.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 第34條 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定居之香港或澳門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撤銷或廢止其依第三十二條規定所為之定居許可,並註銷其臺灣地區定居證;已辦妥戶籍登記者,由移民署通知戶政機關(單位)撤銷或廢止其戶籍登記:一、與臺灣地區人民結婚,其…
  7.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 第36條 …隱匿或填寫不實情形,一年內不得代理申請香港或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在臺灣地區居留、定居。
  8.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 第37條 香港或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如有本條例第四十五條情形者,移民署應檢附據實申報之入出境申請書影本或專案許可證明文件及有關資料影本,函送該管高等檢察署或其檢察分署備查。
  9.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 第38條 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及在臺灣地區居留或定居案件,經不予許可確定或駁回申請者,其所繳之證件費應予退還;依本辦法規定發給之入出境證件經註銷者,其所繳之證件費不予退還。
  10. 行政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題之研究支出。二、強化新住民入國(境)前之輔導支出。三、發展地區性新住民家庭關懷訪視及相關服務措施支出。四、新住民設籍前之醫療補助及社會救助支出。五、辦理新住民家庭各類學習成長課程與子女托育、照顧及培力等事項之支出。六、…
  11. 行政外國人臨時入國許可辦法 第5條 …民署申請。遇難或災變,致無人申請者,由移民署通知其所屬國家、地區之駐華使領館或授權機構。但無人申請,且其所屬國家、地區無駐華使領館或授權機構或為無國籍或國籍不明者,由移民署查明後,准予臨時入國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12. 行政外國人臨時入國許可辦法 第7條 …名。二、主旨、事實、理由及其法令依據。三、停留期間。四、停留地區。五、附加條件。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或第三款規定申請許可者,臨時停留許可證得免填前項第一款事項,並得以加蓋移民署章戳之名冊代之。外國人申請臨時入國經不…
  13. 行政外國人臨時入國許可辦法 第11條 …或第三款規定情形臨時入國後,無人申請臨時入國,且其所屬國家、地區無駐華使領館或授權機構或為無國籍或國籍不明,經查明有非法入國之意圖者,移民署應依未經許可入國方式處理。
  14. 行政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九條第十二項規定訂定之。
  15. 行政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 第4條 …人員及前條第三項第一款人員,應經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得進入大陸地區。本條例第九條第四項各款人員,申請進入大陸地區,應經主管機關會同國家安全局、法務部、大陸委員會及相關機關組成之審查會(以下簡稱審查會)共同審查許可;必要時,…
  16. 行政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 第5條 …款人員退離職或受委託終止後,應經審查會審查許可,始得進入大陸地區之期間增加時,亦同。
  17. 行政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 第6條 …關鍵技術業務之人員,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始得申請進入大陸地區:一、在大陸地區有設戶籍之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親屬。二、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在大陸地區罹患傷病或有其他危害生命之虞等特殊情事需探視,或處理其死亡未滿一年之事宜。三…
  18. 行政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 第7條 …機密業(公)務之人員及本條例第九條第四項各款人員申請進入大陸地區,應於預定進入大陸地區當日之七個工作日前,向主管機關申請。因辦理兩岸協商、執行特種勤務或處理緊急事故申請進入大陸地區,經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受前項所定申請時間…
  19. 行政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 第8條 依本辦法申請進入大陸地區之現職人員,應填具進入大陸地區申請表及檢附必要佐證資料,並詳閱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注意事項後簽章,由所屬中央機關(構)、直轄市、縣(市)政府、委託、補助、出資機關(構)或其授權機關審核…
  20. 行政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 第9條 依本辦法申請進入大陸地區檢附之相關文件不全得補正者,主管機關應通知申請人及前條第一項或第三項機關(構)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者,駁回其申請;不能補正者,逕駁回其申請。
  21. 行政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 第10條 …構)首長參處。各機關(構)知悉通報表異常事項或申請人進入大陸地區失聯,應即時通知大陸委員會、法務部、法務部廉政署、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及移民署。
  22. 行政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 第11條 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不得有下列情事:一、從事妨害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活動。二、違反本條例第五條之一或第三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擅自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關(構),簽署協議或為其他任何形式之合…
  23. 行政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3條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三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六條、第七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七十九條、第八十三條或本法第七十三條之罪,經判決有罪。六、代表人或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之工作人員違反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二項規定受罰鍰…
  24. 行政從事涉及重要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之退離職人員應經審查許可期間屆滿後進入大陸地區申報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九條第十四項規定訂定之。
  25. 行政從事涉及重要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之退離職人員應經審查許可期間屆滿後進入大陸地區申報辦法 第2條 …下簡稱應經審查期間)屆滿後,經原服務機關核定其仍應於進入大陸地區前及返臺後,向原服務機關申報者。
  26. 行政從事涉及重要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之退離職人員應經審查許可期間屆滿後進入大陸地區申報辦法 第3條 退離職人員於應經審查期間屆滿後,應於進入大陸地區前及返臺後,向原服務機關申報之期間,由原服務機關視其職務層級及涉及重要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程度核定之。前項申報期間,不得少於一年;其涉及特殊、機敏國家安全情報工作或國防…
  27. 行政從事涉及重要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之退離職人員應經審查許可期間屆滿後進入大陸地區申報辦法 第5條 退離職人員應於預定進入大陸地區當日之二個工作日前,填具進入大陸地區申報表,並檢附必要之佐證資料,向原服務機關申報。原服務機關發現前項申報內容未盡完整或有疑慮者,得限期命退離職人員補正。退離職人員屆期未補正,即進入大陸地區…
  28. 行政從事涉及重要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之退離職人員應經審查許可期間屆滿後進入大陸地區申報辦法 第6條 …第一項申報表有異常事項或已依前條規定申報之退離職人員進入大陸地區後失聯,應即時通知大陸委員會、法務部、法務部廉政署、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及移民署。
  29. 行政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停留居留及定居許可辦法 第2條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以下簡稱無戶籍國民)申請入國及停留、居留或定居之程序如下:一、在海外地區者:應向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或辦事處(以下簡稱駐外館處)申請,並由內政部移民署(以下簡稱移民署)派駐人員審查;移民署未派駐人員時…
  30. 行政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停留居留及定居許可辦法 第3條 …居地或居住地居留證明。四、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無戶籍國民於大陸地區出生者,應另附其未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及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之相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