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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6 / 68 頁- 考試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現職人員轉任勞動部暨勞工保險局現職人員轉任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與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 第4條 …及撫卹年資;未來重行退休、資遣時,該項年資與轉任後之任職年資合併計算,須受公務人員退休法規定最高年資採計上限之限制,並依該法規定計算給與。現職人員轉任後,應參加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有關其退休、撫卹事項,前三項未規定者,…
- 考試口試規則 第3條 …考人數、時間分配,分組舉行。團體討論必要時,性質相近之類科得合併舉行。到考人數不足五人者,不舉行團體討論。
- 考試口試規則 第10條 …各占口試成績百分之五十。到考人數不足五人或類科性質不相近無法合併舉行團體討論時,以個別口試或集體口試成績為口試成績。個別口試成績、集體口試成績、團體討論成績或併採二種之平均成績未滿六十分者,總成績雖達錄取標準,均不予錄取…
- 司法家事事件書狀規則 第4條 …訴訟書狀規則之規定。家事訴訟事件之當事人書狀,應專供特定或經合併審理之各該訴訟事件或案號使用。前二項規定於家事非訟事件與家事訴訟事件合併請求或合併審理時,準用之。家事訴訟事件當事人以書狀就家事非訟事件為請求之追加、變更、…
- 司法家事事件書狀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家事非訟事件當事人或關係人之書狀,應專供特定或經合併審理之各該家事非訟事件或案號使用,其用紙之規格,應為A4尺寸(寬二十一公分、高二十九點七公分),紙質應適於卷宗編訂及保存,不得使用供其他用途之紙張作為書狀用紙。家事非訟…
- 考試外語口試規則 第4條 …配,分組舉行。採外語集體口試、外語團體討論,性質相近之類科得合併舉行。到考人數不足二人,不舉行外語集體口試,到考人數不足五人,不舉行外語團體討論。單採外語集體口試、外語團體討論、併採外語集體口試與外語團體討論,致無法舉行…
- 考試外語口試規則 第11條 …外語口試成績百分之五十。到考人數不足五人或類科性質不相近無法合併舉行外語團體討論時,以外語個別口試或外語集體口試成績為外語口試成績。外語個別口試成績、外語集體口試成績、外語團體討論成績或併採二種之平均成績未滿六十分者,總…
- 司法法官法 第5條 …款、第七款及第三項第六款、第七款之任職年資,分別依各項之規定合併計算。其他專業法院之法官任用資格另以法律定之。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大法官、律師、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及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研究員,其擬任職務任…
- 司法法官法 第11條 …者,得再延任之,其期間以三年為限。前項院長不同審級之任期,應合併計算。司法院每年應對前項院長之品德、操守、執行職務之能力及參與審判工作之努力等事項,徵詢該院法官意見,並得參酌徵詢結果,對任期尚未屆滿者免兼院長職務。第一項…
- 司法法官法 第62條 …庭就同一事件所為之第一審、第二審判決提起再審之訴者,由第二審合併管轄之。對於職務法庭之第二審判決,本於前條第一項第五款至第八款事由聲明不服者,雖有前二項之情形,仍專屬職務法庭第一審管轄。
- 司法法官法 第74條 …行政人員於年度中相互轉(回)任時,其轉(回)任當年之年資,得合併計算參加年終考績或職務評定。第一項及第二項有關晉級之規定於候補、試署服務成績審查不及格者不適用之。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會保險年金,按其參加之社會保險種類,分別依前項規定計算後,再合併計算其金額。第一項所定退休時年齡,以年為單位,畸零月數不計。所定平均餘命,依內政部公告退休人員退休當年度之全體國民平均餘命為準;退休當年度之全體國民平均餘命…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本法第十五條第二項所定應與依本法重行退休或資遣年資合併,計算最高年資採計上限之年資,以核給退離給與之年資為準。但曾支領技工、工友及各機關(構)、學校、公營事業及軍事單位純勞工身分之工等(級、員)、評價職位或其他與技工、工…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7條 …扣除該期間後,往前計算至退休年度適用之計算年數止。畸零日數得合併計算,並以三十日折算一個月。三、退休時任職年資少於退休年度適用之計算年數者,按退休審定任職年資計算。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31條 …年數依曆計算;未滿一年之畸零月數,按所占比率計算;畸零日數得合併計算,並以三十日折算一個月;不足三十日之畸零日數,以一個月計。提前年數逾五年者,不得擇領減額月退休金。前項減額月退休金應減發之金額,先依本法第二十七條至第二…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3條 …年資,於重行退休時,其已領取給與之年資應與重行退休審定之年資合併計算後,再依原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三十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發給補償金。第一項人員擇領或兼領展期月退休金者,其依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支領之補償金,應至年滿月…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39條 …為犯數個貪瀆罪或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犯其他罪,經法院合併審理,或分別審理而有二個以上判決者,照所定應執行刑,依本法第七十九條第一項各款規定,剝奪或減少退離(職)相關給與。前項人員同時犯貪瀆罪或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109條 …額,於同時再任二個以上職務者,其個別職務每月所領薪酬收入,應合併計算之。
- 考試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17條 …額,於同時再任二個以上職務者,其個別職務每月所領薪酬收入,應合併計算之。
- 考試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26條 …會保險年金,按其參加之社會保險種類,分別依前項規定計算後,再合併計算其金額。第一項所定退職時年齡,以年為單位,畸零月數不計。所定平均餘命,依內政部公告退職人員退職當年度之全體國民平均餘命為準;退職當年度之全體國民平均餘命…
- 司法實任公設辯護人晉敘至簡任第十二職等審查辦法 第5條 …任高等法院或其分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公設辯護人之服務年資,合併計算。
- 考試公教人員保險法 第14條 …部位之失能,同時適用二種以上失能程度者,依最高標準給付,不得合併或分別請領。三、不同部位之失能,無論同時或先後發生者,其合計給付月數,以三十個月為限;因公致失能者,以三十六個月為限。四、原已失能部位復因再次發生疾病或傷害…
- 考試公教人員保險法 第16條 …個月為限;修正施行後之保險年資,每滿一年,應加給一點二個月,合併修正施行前保險年資最高以給付四十二個月為限;畸零月數及未滿一個月之畸零日數,均按比例發給。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十四日修正施行前已退保而未再加保,並依第…
- 考試公教人員保險法 第21條 …於本法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三十一日修正生效前後之保險年資,應合併計算發給養老給付,並受第十六條所定養老年金給付最高採計年資或一次養老給付最高給付月數上限(以下簡稱養老給付上限)之限制。前項屬於本法修正生效前保險年資之一次…
- 考試公教人員保險法 第23條 …養老給付後再加保時,原領養老給付不得繳回;其原有保險年資不得合併計算。其再次符合請領本保險養老給付條件者,合併各次計給養老給付,不得超過養老給付上限。被保險人領受養老給付已達養老給付上限後再加保者,日後退休(職)、資遣或…
- 考試公教人員保險法 第24條 …修正生效前,原參加公務人員保險及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之年資,得合併計算;其養老給付不得超過養老給付上限。被保險人在本法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三十一日修正生效前,已依公務人員保險法規定請領養老給付並再參加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者,…
- 考試公教人員保險法 第27條 …年金時,應扣除已領養老年金給付之年資或給付月數後,發給之;其合併前後給付,不得超過死亡給付上限。本保險失蹤退保之被保險人,其遺屬得於其死亡或受死亡宣告之日起,按退保當時之保險年資,依死亡或受死亡宣告當時之規定,請領一次死…
- 考試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 第9條 …之下列各款給付,應予抵充。本辦法發給之慰問金高於下列其他各款合併之給付總額者,僅發給其差額;低於或等於者,不再發給:一、慰問金。二、與慰問金同性質之給付。三、前項各款保險之給付。但第一款保險係依政府強制性規定辦理,且公務…
- 考試公務人員考試法 第11條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普通考試、初等考試,得視需要合併或分等、分級、分科辦理。
- 司法法院庭長任期調任辦法 第3條 …有必要者,得再延任之,其期間以三年為限。庭長同審級之任期,應合併計算,不同審級之任期,分別計算。前項庭長任期,於免兼逾二年時,重行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