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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6 / 134 頁- 行政航空人員術科檢定委託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6條 申請辦理各類航空人員術科檢定之機關、團體或個人,應依附錄一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辦理各類航空人員術科檢定委託作業規定或附錄二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辦理航空器駕駛員無線電溝通英語專業能力檢定委託作業規定辦理。
- 行政航空人員術科檢定委託辦法 第17條 受委託之機關、團體或個人,於執行檢定時,應依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及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辦理,並應受民航局之查核及監督。
- 行政航空人員術科檢定委託辦法 第18條 …彙整,於每年一月十五日及七月十五日前報請民航局備查。受委託之個人於檢定作業完成後,應將檢定報告表送民航局。
- 行政航空人員術科檢定委託辦法 第20條 受委託之機關、團體及其檢定人員或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或怠忽檢定作業者,民航局得停止其檢定業務之執行,直至改善完成為止;情節重大或做不實之檢定報告者,並得公告廢止其委託。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49條 …工作人員或乘客應依本法第四十三條之二第二項公告之限制規定使用個人電子用品。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07條 …氧氣設備之使用方法及時機。三、禁止吸菸之規定。四、救生背心或個人浮水器具之位置及使用方法。五、緊急出口之位置及開啟方法。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15條 …有袋型海錨一具及供航空器上每一人員使用之救生背心或同等功能之個人浮水器具,並置於座椅或臥舖之周邊便於取用之處;且應備有國際海上避碰規則規定之音響訊號設備。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16條 …備供航空器上每一人員使用附電力發光裝置之救生背心或同等功能之個人浮水器具,置於座椅或臥舖之周邊便於取用之處:一、飛越距陸岸達五十浬以上。二、航路所經水面距陸岸逾其滑翔距離。三、起飛或降落航道位於水面上。載客座位數十九座以…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18條 …二、每一提供使用之座椅或臥舖應備有附電力發光裝置之救生背心或個人浮水器具,並置於該座椅或臥舖使用人之周邊便於取用之處。三、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以後最大起飛重量超過二萬七千公斤之飛機,應以緊固方式裝置一具頻率為八點八…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19條 …下列救生及求生裝備:一、每一使用之座椅或臥舖應備有救生背心或個人浮水器具,置於座椅或臥舖周邊便於取用之處,並應附有電力發光裝置。二、適當數量之救生艇供機上全部人員使用,並置於緊急時便於取用之處。艇上並應具備適合所飛航地區…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39條 …書之有效性。航空器使用人得將其航空器之維護委託經民航局核准之個人、團體或維護機構執行,但仍負有前項之責任。前項航空器維護完成時,應經民航局核准之個人、團體或維護機構負責簽證證明其適航。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74條 航空器使用人應保存飛航組員個人之飛航時間、訓練、考驗及人事等資料,供民航局查核。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09條 …工作人員或乘員應依本法第四十三條之二第二項公告之限制規定使用個人電子用品。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51條 …、袋型海錨一具及供航空器上每一人員使用之救生背心或同等功能之個人浮水器具,並置於座椅或臥舖之周邊便於取用之處;且應備有國際海上避碰規則規定之音響訊號設備。陸用或水陸二用飛機飛航於下列情形之一時,應具備供航空器上每一人員使…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52條 …下列救生及求生裝備:一、每一使用之座椅或臥舖應備有救生背心或個人浮水器具,置於座椅或臥舖周邊便於取用之處,並應附有電力發光裝置。二、適當數量之救生艇供機上全部人員使用,並置於緊急時便於取用之處。艇上並應具備適合所飛航地區…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68條 …或損壞情況。航空器使用人得將其航空器之維護委託經民航局核准之個人、團體或維護機構執行,但仍負有第一項之責任。前項航空器維護完成時,應經民航局核准之個人、團體或維護機構負責簽證證明其適航。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85-13條 …氧氣設備之使用方法及時機。三、禁止吸菸之規定。四、救生背心或個人浮水器具之位置及使用方法。五、緊急出口之位置及開啟方法。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89條 …工作人員或乘員應依本法第四十三條之二第二項公告之限制規定使用個人電子用品。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29條 …越距陸岸達五十浬以上者,應具備供機上每一人員使用之救生背心或個人浮水器具,始得飛航。越水飛航之飛機飛越距陸岸飛航時間超過三十分鐘或達一百浬以上,機上應裝置下列求生裝備,始得飛航:一、供飛機上每一人員使用之附有電力發光裝置…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33條 …四、求生裝備之位置。五、越水飛航時之水上迫降程序、救生背心、個人浮水器具及救生艇之使用方法。六、使用氧氣設備之使用方法及時機。前項規定事項,應由機長或組員提示,或以其他方式為之,並得輔以書面說明資料提供乘員使用,其內容包…
- 行政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及船舶理貨業管理規則 第7條 …高賠償金額為新臺幣一千萬元。其各項最低保險金額如下:一、每一個人身體傷亡為新臺幣四百萬元。二、每一意外事故傷亡為新臺幣八百萬元。三、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為新臺幣二百萬元。前項之保險期間最短為一年,於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完成續…
- 行政民用航空保安管理辦法 第13條 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應防止乘客下機時,將其個人物品留置於客艙內。
- 行政國際機場禮遇作業辦法 第7條 禮遇之申請,應由下列機關或個人為之:一、國賓禮遇由外交部或相關部、會申請。二、特別禮遇由有關院、部、會、省、直轄市及相當之機關申請。三、一般禮遇:(一)中央級民意代表由其所屬中央機關申請。(二)應我國中央政府邀請來我國之…
- 行政國際機場禮遇作業辦法 第10條 申請禮遇機關或個人對其申請之禮遇對象及負責接待人員,因禮遇致發生影響安全或不法情事者,應負相關法令責任。
-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維修廠設立檢定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姓名職稱名單。七、廠房與設施說明及廠址。八、以合約委託其他之個人、團體或維修機構執行維修作業者,應載明支援廠商名稱、地址及支援維修作業之項目報請民航局核准。九、訓練計畫。維修廠申請檢定時應備妥裝備、人員、技術資料、廠房及…
- 行政民用航空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民用航空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2條 …前項之中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及普通航空業(以下簡稱業者)應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以落實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與管理,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本計畫之內容應包括第三條至第二十二條…
- 行政民用航空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3條 業者就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得指定專人或建立專責組織,並配置相當資源。前項專人或專責組織之任務如下:一、規劃、訂定、修正與執行本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等相關事項。二、訂定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政策,將其所蒐集、處理…
- 行政民用航空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4條 業者應清查所保有之個人資料,界定其納入本計畫之範圍並建立檔案,且定期確認其有否變動。
- 行政民用航空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5條 業者應依據前條所界定之個人資料範圍及其相關業務流程,分析可能產生之風險,並依據風險分析之結果,訂定適當之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