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人員術科檢定委託辦法 第17條 法規:航空人員術科檢定委託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17條 受委託之機關、團體或個人,於執行檢定時,應依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及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辦理,並應受民航局之查核及監督。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