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機場禮遇作業辦法 第10條 法規:國際機場禮遇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10條 申請禮遇機關或個人對其申請之禮遇對象及負責接待人員,因禮遇致發生影響安全或不法情事者,應負相關法令責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