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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79條 …一項、第二項規定檢驗,或經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者,處移動污染源使用人或所有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2.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84條 汽車所有人或使用人,拒不繳納罰鍰時,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移請公路監理機關配合停止其辦理車輛異動。
  3.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94條 …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檢舉公私場所違反本法規定之行為,或使用中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情形。前項檢舉及獎勵之辦法,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被檢舉對象屬公私場所,且經查證檢舉屬實並處以罰鍰者,其罰鍰金額達一定數額時,…
  4. 行政空氣品質嚴重惡化採取緊急防制措施期間電業調整燃氣用量核可程序辦法 第2條 …第一項緊急防制措施,或配合各級主管機關降低燃煤發電,調整發電使用之燃料種類,致增加燃氣發電之燃料用量及空氣污染物排放量,應檢具執行計畫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轉送中央主管機關核可後為之。
  5. 行政既存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認可準則 第3條 …整操作年度之最大年排放量,計算個別污染物排放量。三、公私場所使用天然氣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低污染性氣體燃料,致其排放量無須依收費辦法規定申報者,得依申報辦法規定申報之個別污染物排放量認定之。公私場所之既存固定污染源…
  6. 行政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管理辦法 第3條 移動污染源製造者或進口商於移動污染源上所使用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應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前項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種類、規格或標識變更時,需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
  7. 行政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管理辦法 第5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使用於移動污染源上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移動污染源使用人或所有人需更換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時,應更換核准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
  8. 行政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管理辦法 第6條 …應於移動污染源上標明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相關位置圖及標識,並加註使用人或所有人不得拆除或不得改裝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認證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但機車得僅標明其標識。
  9. 行政移動污染源燃料成分管制標準 第2條 …。六、氧含量:指汽油添加之含氧化合物之總含氧量重量百分比,常使用之含氧化合物為甲基第三丁基醚、乙基第三丁基、第三戊甲基醚、異丙醚、乙醇及甲醇等。七、芳香烴含量:指汽油中含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及C9以上之芳香烴化合物之總…
  10. 行政溫室氣體抵換專案管理辦法 第5條 …人員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三、指定電子憑證種類。四、切結書。五、使用約定書。六、依相關法規執行溫室氣體減量承諾抵換之證明文件影本。七、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記或營業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11. 行政溫室氣體抵換專案管理辦法 第10條 …程序。三、不重複計算溫室氣體減量或移除量。四、計畫型抵換專案使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大型規模減量方法,其確證及查證作業應由不同查驗機構執行。五、監測報告書及查驗機構所出具之查證總結報告之專案活動或設施,應與完成註冊之專案計…
  12. 行政溫室氣體抵換專案管理辦法 第14條 …文件。七、不重複計算溫室氣體減量或移除量。八、方案型抵換專案使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大型規模減量方法,其確證及查證作業應由不同查驗機構執行。九、總量管制實施前已註冊之子專案,且專案邊界含括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總量管制之排放源…
  13. 行政溫室氣體排放源符合效能標準獎勵辦法 第12條 獎勵額度之使用條件如下:一、排放源自願減量之抵換。二、總量管制實施時,扣減抵銷超額量。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用途。前項第二款之抵換比例如下:一、於第一期總量管制期間,獎勵額度抵換總量管制排放額度之比例為一比一。二、…
  14. 行政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及管制方式作業準則 第3條 …、社會現況,包括對特殊境遇家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支付能源使用費用及生命財產保障之可能衝擊。七、能源政策,包括能源基礎設施建置、能源價格、低碳能源選項對穩定供應能源及電力排放係數之可能衝擊。八、環境影響,包括溫室氣體排…
  15. 行政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按次處罰通知限期改善補正或申報執行準則 第5條 …、構造及規模。(二)生產製造流程圖說及產製期程。(三)污染源使用原(物)料、燃料之種類、成分、數量、產品種類及產量。(四)防制設施廢氣收集方式及其效果。(五)防制設備或措施種類、操作條件及處理效果。(六)廢氣排放型式、空…
  16. 行政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 第3條 …條第一項或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或使用許可證者;或原料、燃料使用量或產品量超過許可量。八、違反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製造、輸入、輸出、販賣或使用中央主管機關禁止或限制之國際環保公約管制之易致空氣污…
  17. 行政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 第5條 …:(一)違法之污染物排放量/總污染物排放量。(二)違法之原料使用量/總原料使用量。(三)違法之燃料使用量/總燃料使用量。(四)違法之產品產量/總產品產量。二、經主管機關認定提供資料不完整或有其他不足以供主管機關核算之情形…
  18. 行政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 第8條 …總成本按財政部依所得稅法所定之固定資產耐用年數折舊或設施設計使用年限攤提。前條第二款一次性支出之計算,以相關支出總成本計算。違反本法義務人已改善、補正其應支出者,前二項消極利益之計算,僅計算其因遲延支出所獲利息之所得利益…
  19. 行政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2條 …入量及輸出量不包括回收、回用及再精製之數量。五、原生:指尚未使用過之列管化學物質。六、回收:指自機具、設備中收集與貯存列管化學物質之行為。七、回用:指將回收之列管化學物質經過濾、乾燥等基礎純化程序後再使用之行為。八、再精…
  20. 行政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5條 …管化學物質或列管產品禁止輸入。但作為下列用途者不在此限:一、使用海龍作為軍用或民用航空器之滅火用途。二、學術研究、實驗室或其他經許可之用途。申請前項第一款用途之輸入者,應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始得為之。申請前項第二款…
  21. 行政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14條 禁止工業製程使用列管化學物質。但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用途不在此限。
  22. 行政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15條 冷凍、冷藏、空調設備之維修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限使用回收之列管化學物質。
  23. 行政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16條 進行列管化學物質冷媒之填充、拆解、換裝作業應使用回收設備或回用設備。但現地回收作業空間無法放置回收設備者,不在此限。
  24. 行政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17條 …重量比)、三○○○ppm及百分之一.五(體積百分比)之濃度。使用回收或回用設備,應採行下列措施:一、冷媒填充前,應進行設備或系統洩漏檢測,發現有洩漏情形者,應先予修復。二、回收容器應標明其裝置之冷媒種類及最近一次回收日期…
  25. 行政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18條 …。二、回用設備應兼具回收設備功能且回收率達百分之八十五以上。使用回收或回用設備,應採行下列措施:一、海龍填充前,應進行海龍系統洩漏檢測,發現有洩漏情形者,應先予修復。二、回收容器應標明其裝置之海龍種類。三、回收或回用設備…
  26. 行政違反噪音管制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 第3條 …置、測定時段、測定值、測定時噪音發生源運轉之操作條件、數量與使用情形、噪音發生源相對位置(含相片)及違反法條;第二款應記載進行改善可採行之噪音防制措施(如採取吸音、隔音、防振、隔振、減振、變更設置地點或其他改善措施)、須…
  27. 行政噪音管制法施行細則 第9條 …。四、應有環保專職人員。五、協商有關機關擬訂航空站周圍土地之使用對策。六、其他應採之防制措施。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航空噪音改善計畫之相關程序、期限及辦理方式依第七條第二項規定辦理。營運或管理機關(構)逾期未依前項…
  28. 行政噪音管制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命停工、停業或停止使用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命改善而自報停工、停業或停止使用者,應於恢復使用或復工前,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及相關文件,向該管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復工。直轄市、縣(市)…
  29. 行政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 第2條 噪音管制區劃分為下列四類,依其土地使用現況、行政區域、地形地物、人口分布劃分之:一、第一類噪音管制區:環境亟需安寧之地區。二、第二類噪音管制區:供住宅使用為主且需要安寧之地區。三、第三類噪音管制區:以住宅使用為主,但混合…
  30. 行政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 第3條 噪音管制區類別之劃分,得參考都市計畫或區域計畫地區之土地使用計畫及使用情形予以粗分類,再依噪音現況逐步調整劃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