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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80條 …驗所認可之材料厚度範圍,應依認可之標準。射線或超音波試驗得由製造廠商、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選擇施行之。準備供填角焊用之焊接耗性材料,其焊接程序試驗應依認可之標準。在此情況下,焊接耗性材料應選具有滿意之衝擊性能者。(二)每一…
  2.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03條 …適於該貨物之型式,並應以鋼或不鏽鋼或其他經認可之材料構造。在製造前所採用所有材料之化學成分應送請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核定。閥盤或閥盤面與其他磨耗構件應以含鉻不低於百分之十一之不鏽鋼製造。(三)墊圈之構造應採不與該貨物起反應…
  3.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81條 艙蓋壓條扣之製造應堅固,其寬度至少應為六五公釐,其裝置應於艙口楔斜度配合,扣與扣之中心間距不得超過六○○公釐,位於艙口末端者,與艙口轉角處之距離不得大於一五○公釐。
  4.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00條 …之閥與船殼板裝具,應以鋼、青銅或其他經驗船機構認可之延性材料製造;普通鑄鐵或類似材料不准使用,有關之管路亦應以鋼或其他經驗船機構認可之相當材料製造。
  5.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08條 …圍壁同等之結構強度,其與機艙梯道之間應加設鋼質或其他相當材料製造之氣候密門,使兩者能予隔離。
  6. 行政船舶法 第63條 遊艇所有人申請前條特別檢查及丈量,應檢送製造商之出廠證明或來源證明。前項證明包括船體結構相關圖說及主機來源證明。量產製造之遊艇經主管機關認可之驗證機構或造船技師簽證,遊艇所在地航政機關無須特別檢查,逕發遊艇證書。
  7. 行政船舶法 第64條 …機器與軸系及安全設備之檢查。但新建遊艇之特別檢查,應依據遊艇製造廠商之設計圖及安全設備檢查。
  8. 行政船舶法 第77條 …所有人應檢附檢查丈量證明文件,向航政機關申請註冊、給照。量產製造之小船,經主管機關委託之驗船機構辦理小船製造工廠認可、型式認可及產品認可者,小船所在地航政機關得不經特別檢查,逕依該驗船機構簽發之出廠檢驗合格證明註冊,並發…
  9.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30條 救生設備之型式、材料與製造,應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之認可,或符合相關國際公約、中華民國國家標準,並應於船舶離港前及航程中,隨時保持有效可用狀態。救生設備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以適格之人工及材料製造。二、存放於氣溫攝氏零下三…
  10.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66條 …下列規定:一、以耐水之外殼妥善包封,使具防潮、防鏽之性能,其製造日期、製造廠商、有效期限等應於火箭式降落傘式信號之表面詳予標示,並不得塗抹。二、外殼須印有使用火箭式降落傘信號之簡要說明或圖例。三、具有整體點燃之方法。四、…
  11.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67條 …應依下列規定:一、以耐水之外殼包封,使具防潮、防鏽之性能,其製造日期、製造廠商、有效期限等應於手持紅光信號之表面詳予標示,並不得塗抹。二、外殼須印有使用手持紅光信號之清楚簡要說明或圖例。三、具有自己點燃方法。四、具有依說…
  12.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68條 …應依下列規定:一、以耐水之外殼包封,使具防潮、防鏽之性能,其製造日期、製造廠商、有效期限等應於浮煙信號之表面詳予標示,並不得塗抹。二、按照製造者之操作說明使用時,不致點燃爆炸。三、外殼印有使用浮煙信號之清楚簡要說明或圖例…
  13.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93條 消防設備之型式、材料及製造應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核可,或符合相關國際公約、中華民國國家標準,並隨時保持有效可用狀態。
  14.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02條 …於容器之表面將滅火劑適用之滅火器種類、換裝方法、容量或重量、製造日期、製造廠商等明顯標示之。九、所有滅火器應於任何時間保持有效滿裝,並應按規定之試驗方法,予以定期查驗,滅火劑具有時效者,並應按其規定時限予以換裝。十、滅火…
  15.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07條 …方公尺計。七、貨艙固定式滅火系統之氣體,以二氧化碳以外之氣體製造機供應者,該機每小時應至少能製造等於其所防護最大艙區總容積百分之二五在一個大氣壓下之氣體,並能持續七二小時之久。八、船舶空間以蒸汽為滅火劑時,鍋爐之蒸發量應…
  16.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27條 …應以能保護皮膚不致被火焰發散之熱氣灼傷燒傷及受蒸汽灼傷之材料製造。其外層應能防水。靴及手套應以橡膠質或其他非導電材料製造。頭盔應為能耐衝擊之硬殼,並能有效保護頭部者。
  17.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57條 …椅及其他必需設備,桌面及椅面應使用無裂縫並易於清潔防濕之材料製造。六、船舶總噸位在一萬以上者,應於餐廳鄰近設置配膳室,室內設有放置餐具之櫥櫃及洗滌餐具之設備。船舶未設置配膳室者,餐廳內應設有放置餐具之櫥櫃。七、船舶總噸位…
  18.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65條 …:一、浴盆及洗面盆應採用表面光滑、不易龜裂、剝落或腐蝕之材料製造。二、浴盆、淋浴器及洗臉盆應適當裝設供應冷、熱淡水管路。三、便器應裝設適當之沖洗管路、排糞管及污水管應大小適當,其構造力求減少堵塞便於清理。四、同一廁所內所…
  19.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73條 防止污染設備之型式、材料與製造,應符合相關國際公約或中華民國國家標準,經專業機構試驗後,檢附證明文件,向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申請認可。
  20.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78條 …得超過該設備額定能量之一點五倍。三、應裝有永久固定之銘牌,將製造廠及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認為必要之操作或裝置限制事項予以標明。
  21.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82條 …前兩款規定。九、讀數應不受油料類型之影響。無法避免時,應備有製造廠所預作校準變換對照之說明,並依有關之油料類型,選擇正確校準之方法檢查。其精確度仍能符合第六款及第七款規定。十、反應之時間,自變換該量計試樣之時起至該量計正…
  22.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83條 …含量之測定方法應經核定,其試驗之程序如下:(一)校準試驗:依製造廠商之說明校準歸零後,以濃度分別為百萬分之零、十五、五十、一百,甚至達油含量計最大刻度範圍以上之阿拉伯輕原油為試樣試驗之。全部試驗之結果應繪成校準曲線,各種…
  23.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93條 …度時,仍能有效操作。九、試驗應作成報告,其內容應包括:(一)製造者之規範與使用說明書。(二)試驗裝置之圖說。(三)油之種類。(四)水之密度。(五)實施各種試驗之詳細情形。
  24.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94條 油水分界面偵測器在船上之裝置應依左列規定:一、應依照製造者之規範說明書安裝使用。二、永久裝置之位置,或供輕便偵測器作業之出入通道位置,應考慮艙櫃內部結構及船舶合理之運動情況選定之。三、永久裝置系統之控制與顯示器,應裝置於…
  25.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95條 …下列規定:1.具有凸緣接頭,並依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核可之標準製造及試驗,其操作之性能並應要求與該軟管之任務相配合。2.所用軟管之長度不應超過自洗艙機接至艙口緣材外鄰近一點所需之長度。3.軟管未使用時應拆下予以適當處理、保…
  26.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02條 …應持續至該設備試驗已達穩定狀態後十日。三、負載情況:設備應依製造廠規範所定之平均、最大及最小負載體積狀況下進行試驗,以決定該設備處理之出流水能量。其所能符合出流水標準之狀況範圍,應於型式試驗證書上記載。四、取樣方法及頻率…
  27.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03條 污水處理設備之型式、型號及製造者名稱等應以耐久之銘牌附裝於設備。其裝置、操作及維護手冊應由製造者製備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之核可,置於船上。
  28.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05條 …虞者,應使易於接近以利保養維護。七、應永久附裝有一銘牌,註明製造者及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核可必要之操作或裝置限制,包括試驗之最大能量及最高壓力等資料。八、使用再生或可換之元件者,其再生及更換之週期應有辨認方法,避免元件超過…
  29.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07條 …水分離設備之處理裝備組,其裝置應依左列之規定:一、應依核定之製造圖說裝置之。二、應以鋼質或同等材料之管永久附裝於油水分離器,管路斷面積之變化應使逐漸變化。三、連接管路之佈置應儘可能保持平均流動特性,彎頭等設施應儘可能減少…
  30.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26條 航行儀器設備之型式、材料及製造,應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認可,或符合相關國際公約、中華民國國家標準,並隨時保持有效可用狀態。但其他設備具有同等效能者,經認可後得代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