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30 部 條文 3,166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相關法規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 / 106 頁
  1. 行政內政部組織法 第10條 …頒發事項。六、關於紀念日或節日之擬訂,劃一時曆及國徽、國旗之製造、管理事項。七、關於禮制、樂典之行政、紀念典禮及服制之釐訂事項。八、關於人民之褒揚、勳獎、撫卹及忠烈祠祀審查、核定事項。九、關於國葬、公葬及公墓事項。十、關…
  2. 行政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組織規程 第2條 本廠掌理下列事項:一、警用武器維修及零件製造。二、警用車輛之保養及修護。三、輔導各警察機關武器及車輛檢修。四、其他有關全國警察槍械及車輛維修事項。
  3. 行政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辦事細則 第4條 警械管理科掌理事項如下:一、警用武器修護及零件製造。二、警政署械彈倉儲代管。三、輔導各警察機關武器檢修及講習。四、其他有關警用武器及械彈事項。
  4. 行政役男出境處理辦法 第7條 …提出申請;因參加政府機關主辦之航海、輪機、電訊、漁撈、加工、製造或冷凍等專業訓練,須上遠洋作業漁船實習者,由主辦訓練單位提出申請。前項遠洋作業漁船,指總噸數在一百噸以上、經漁業主管機關核准從事對外漁業合作或以國外基地作業…
  5. 行政合作社法 第3條 合作社得經營下列業務:一、生產:經營各種生產、加工及製造之一部或全部業務。二、運銷:經營產品運銷之業務。三、供給:提供生產所需原料、機具或資材之業務。四、利用:購置生產、製造及儲銷等設備,供生產上使用之業務。五、勞動:提…
  6. 行政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第2條 …害:指下列場所之相關資料:(一)達管制量三十倍之公共危險物品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二)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且員工在三十人以上之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三)爆竹煙火製造場所、達管制量三十倍之儲存或…
  7. 行政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使用者。九、礦業用地:供礦業實際使用者。十、窯業用地:供磚瓦製造及其設施使用者。十一、交通用地:供鐵路、公路、捷運系統、港埠、空運、氣象、郵政、電信等及其設施使用者。十二、水利用地:供水利及其設施使用者。十三、遊憩用地:…
  8. 行政營造業購置自動化設備或技術及防治污染設備或技術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2條 …(一)專用於自動化設備所需之專利權或專門技術。(二)電腦輔助製造、設計或管理所需之專門技術或套裝軟體。四、防治污染設備:指為清理或監測施工過程中或完工後所產生之污染源或廢棄物,使符合環境保護法令規定之設備,包括空氣污染防…
  9. 行政中央警察大學學生(員)獎懲規則 第11條 …腦紀錄或管理。十八、利用電腦網路或以其他方法販售、提供或教唆製造不法商品。十九、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情節重大者。二十、未經許可私自挪用他人物品。二十一、不當行為,有損校譽情節較重,或致生不良後果。二十二、對他人進行性騷擾…
  10. 行政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 第3條 申請製造、售賣警棍、警銬、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之廠商,應檢附下列文件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層報本部許可:一、申請書。二、負責人資料卡。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四、製造廠商應附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售賣…
  11. 行政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 第4條 …。五、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六、許可文件影本。前項申請核准之製造廠商,應另附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完成前條程序之廠商,申請輸出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應檢附前二項文件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轉報警政署核准。…
  12. 行政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 第6條 完成第三條程序之廠商,製造警棍、警銬或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應逐一打造廠商名稱及編號,並不得超量製造及非法推銷。前項廠商應詳細記載警械製造數量及出售對象,於每月十日前填具上月製售月報表送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警…
  13. 行政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 第12條 …望相助組織,實施警棍、警銬、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製造、售賣、保管及使用情形之檢查;必要時,並得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前項受檢單位及人員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妨害或規避。
  14. 行政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 第14條 …期仍未改善者,廢止其許可,並註銷警械執照。經撤銷或廢止之許可製造、售賣廠商及其負責人,五年內不得再提出申請。經撤銷、廢止許可或註銷警械執照者,其所有或保管之警械應自行銷毀,並報請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監毀。
  15. 行政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 第15條 本辦法修正施行前已製造、售賣或持有防暴網者,應將其數量、規格及保管處所等相關事項報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列管。前項防暴網保管及使用情形之檢查,準用第十二條規定辦理。
  16. 行政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15條 …組織犯罪之罪,經執行完畢或假釋出獄者。二、受毒品戒治人或曾犯製造、運輸、販賣、持有毒品或槍砲彈藥之罪,經執行完畢或假釋出獄者。前項查訪期間,以刑執行完畢或假釋出獄後三年內為限。但假釋經撤銷者,其假釋期間不列入計算。治安顧…
  17. 行政危險性救災行動認定標準 第3條 …災害現場熱區。二、進入爆竹煙火、公共危險物品或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販賣場所、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等危險場所。三、進入輕量型鋼結構建築物、印刷電路板(PCB)製造場所。四、進入長隧道、地下軌道、地下建築物或船艙…
  18. 行政防焰性能認證規費收費標準 第3條 …┼─────┼─────┼──────┤│防焰物品或其材料之製造│二千元│二千元│一百元││業者(A類)││││├───────────┼─────┼─────┼──────┤│防焰物品或其材料之防焰│二千元│二千元│一…
  19.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2條 …規劃、自治法規之制(訂)定、修正、廢止及執行。(二)爆竹煙火製造之許可、變更、撤銷及廢止。(三)爆竹煙火製造及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管制量之儲存、販賣場所,其位置、構造、設備之檢查及安全管理。(四)違法製造、輸入、儲存、解除…
  20.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3條 …、震雷及混合劑等專供電影、電視節目、戲劇、演唱會等活動使用,製造表演聲光效果者。(二)特殊煙火:指煙火彈、單支火藥紙管或其組合之產品等,於戶外使用,製造巨大聲光效果者。(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
  21.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4條 爆竹煙火之製造場所及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管制量之儲存、販賣場所,其負責人應以安全方法進行製造、儲存或處理。前項所定場所之位置、構造與設備設置之基準、安全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
  22.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5條 申請建造爆竹煙火製造場所及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管制量之儲存、販賣場所,除應依建築法有關規定辦理外,並應連同前條第二項所定該場所之位置、構造及設備圖說,送請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轉請消防主管機關審查完竣後,直轄市、縣(…
  23.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6條 製造爆竹煙火,應檢附下列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經核發許可文件後,始得為之:一、負責人國民身分證。二、使用執照。三、平面配置圖。四、工廠登記證明文件。五、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六、安全防護計畫。七、公…
  24.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8條 供製造專業爆竹煙火使用之黑色火藥與導火索之購買、輸入、運輸、儲存、火藥庫之設置或變更及安全管理等事項,準用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之規定。前項所定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事業用爆炸物中央主管機關辦理。
  25.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9條 一般爆竹煙火製造或輸入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型式認可,發給型式認可證書,及申請個別認可,附加認可標示,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檢查後,始得供國內販賣。前項型式認可證書所載事項有變更者,應檢具相關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變更;其…
  26.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10條 …主管機關註銷並公告之;其負責人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期限,回收製造、儲存或販賣場所之一般爆竹煙火,並自廢止之日起二年內,不得再提出型式認可之申請。
  27.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15條 …火藥庫。五、可燃性氣體儲槽。六、公共危險物品與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及處理場所。七、爆竹煙火製造、儲存及販賣場所。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時,應與前項各款所定場所及其基地之外牆或相當於外牆之設施外側保持一般爆竹煙火所標示之安全…
  28.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18條 爆竹煙火製造場所及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管制量三十倍之儲存、販賣場所之負責人,應選任爆竹煙火監督人,責其訂定安全防護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爆竹煙火安全管理上必要之業務;安全防護計畫修正時,…
  29.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19條 爆竹煙火之製造、儲存或販賣場所,於附近發生火災或其他狀況致生危險時,或爆竹煙火產生煙霧、異味或變質等狀況,致影響其安定性時,其負責人或爆竹煙火監督人應立即採取下列緊急安全措施:一、向當地消防主管機關報案。二、發生狀況場所…
  30.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20條 爆竹煙火製造場所、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管制量之儲存場所與輸入者,及輸入或販賣達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數量之氯酸鉀或過氯酸鉀者,其負責人應登記進出之爆竹煙火原料、半成品、成品、氯酸鉀及過氯酸鉀之種類、數量、時間、來源及流向等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