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所」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60 / 147 頁-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58條 非住宅場所廚房用電器具如商業用烹飪用電器具、洗碗機、熱水器等,其幹線之負載計算得適用表五八規定之幹線需量因數。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59條 …大負載應為中性線與任一非接地導線間之最大裝接負載。供電給住宅場所用電爐、嵌入式蒸烤箱及烹飪用電器具之幹線,其中性線最大不平衡負載計算,以其非接地導線裝接之負載適用表五六規定之幹線需量因數後,得再乘以百分之七十。交流單相三…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61條 集合住宅場所進屋線或幹線之負載計算得適用表六一規定之需量因數。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70條 …之管槽應有鵝頸接頭供連接進屋線。(二)鵝頸接頭應為適用於潮濕場所者。二、滴水環:(一)個別導線應做成滴水環。(二)進屋線與架空接戶線之連接位置,應為鵝頸接頭下方或進屋之電纜護套終端下方。三、進屋線應有使水無法進入管槽或設…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71條 斷路器及栓型熔線裝設於住宅場所之二十安培以下分路者,應為反時限保護。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84條 …內,且箱門打開後不得露出帶電部分。過電流保護裝置若裝設於潮濕場所,其封閉箱體應為防水型者。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87條 …路器。一、建築或工程興建之臨時用電設備。二、游泳池、噴水池等場所之水中及周邊用電器具。三、公共浴室等場所之過濾或給水電動機分路。四、灌溉、養魚池及池塘等之用電設備。五、辦公處所、學校及公共場所之飲水機分路但飲水機內部已裝…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89條 …、單相一百五十伏特以下、十五安培或二十安培之插座,裝設於住宅場所內之下列規定處所:(一)浴室。(二)供廚房流理台上用電器具使用。(三)水槽外緣一‧八米範圍內。(四)陽台。(五)室外。二、單相一百五十伏特以下、五十安培以下…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94條 …紋。八、十四平方毫米以上絕緣導線或於由合格人員維修及管理監督場所裝設之多芯電纜芯線,在施工時於每一出線頭或可接近處以下列方法之一做永久識別者,得作為設備接地導線,且不再作為其他配線使用。(一)在露出部分之絕緣或被覆加上綠…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95條 …及管理監督。(三)連續性之控制電源。四、存在可燃性粉塵之危險場所運轉之電動起重機。非接地系統電源處,或系統第一個隔離設備處應有標明非接地系統之耐久且明顯標識。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01條 …一‧五米以上。六、特種接地及第二種接地裝設於人員可輕易觸及之場所者,自地面下○‧六米起至地面上一‧八米範圍,應以絕緣管或板掩蔽。七、特種接地及第二種接地沿鐵塔或鐵柱等金屬物體裝設者,應依前款規定加以掩蔽,其接地電極導線應…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18條 開關或斷路器裝設於濕氣場所或潮濕場所者,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露出裝設之開關或斷路器應包封於耐候型封閉箱體或配電箱內。二、嵌入裝設之開關或斷路器應裝設耐候型外蓋。三、開關不得裝設於浴缸或淋浴空間內。但開關係組裝成浴缸或淋浴…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29條 …理:一、有任何帶電部分露出之配電盤或配電箱,應裝設於永久乾燥場所,並應受到充分之監控,且僅合格人員可觸及。二、配電盤或配電箱若裝設於潮濕場所或室外,應屬防水型者。三、配電盤或配電箱之裝設位置不得接近易燃物。四、配電盤或配…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37條 配電箱露出裝設於濕氣場所或潮濕場所者,應防止濕氣或水份滲入或聚積於箱體內,且箱體與牆面或其他固定表面間,應保持六毫米以上之間隔。但非金屬箱體裝設於混凝土、石造結構、瓷磚或類似表面者,得免留間隔。配電箱裝設於潮濕場所者,應…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41條 一般用電場所或臨時用電場所之固定式與可攜式照明燈具之配線及保護,應依本節規定辦理。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56條 照明燈具裝設於特殊之場所或區域者,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潮濕場所或濕氣場所:燈具應為適用於潮濕場所或濕氣場所者,且不得讓水氣滲入或聚積於線盒、燈座或其他電氣部位。二、腐蝕性場所:燈具應為適用於腐蝕性場所者。三、商業用烹調場…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57條 …除特殊設計使燈管插入或取出時不露出帶電部分外,不得裝設於住宅場所。二、附屬變壓器不得採用油浸型。三、高強度放電管燈(HID燈):(一)嵌入式高強度放電管燈應配裝積熱保護。但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不在此限:1.該燈具之構造及…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62條 開路電壓超過一千伏特之放電管燈系統不得裝設於住宅場所;其放電管燈之端子應視為帶電部分。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69條 …之導線。除MI電纜外,該導線應為熱固型或熱塑型者;其位於潮濕場所者,應具有防濕氣滲透之金屬被覆或適用於潮濕場所者。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73條 屋外照明燈具對地電壓不得超過一百五十伏特。但裝設於下列場所者,得為三百伏特以下:一、燈具裝設於建築物外、電桿或鐵塔上距離地面高度二‧五米以上。為非螺紋型燈座或維修時不露出帶電部分者不受前段高度規定限制。二、燈具裝設於距離…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75條 屋外照明裝設於建築物外側之管槽應設計可排水,且適用於潮濕場所。導線管垂直裝設時,其管口應裝設防水分線頭,以防水氣滲入。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77條 住宅場所或其他場所內用電器具之配線及保護,應依本節規定辦理。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86條 …作為隔離設備;為非可觸及者應依前條規定裝設隔離設備。二、住宅場所用電爐之附插頭可撓軟線與插座由其抽屜式箱體打開後即可觸及者,得作為隔離設備。三、插座或可分離式接頭之額定不得小於所連接之用電器具額定。有需量因數者,其額定得…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87條 電熱器具之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電熱器具裝用於住宅場所以外存在可燃性物質場所者,應裝設警示信號器或整套型組裝之溫度限制器。二、電熨斗、電鍋或其他電熱器具之額定容量達五十瓦特以上,且其表面產生溫度超過攝氏一百二十一度者,…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91條 …固定式電暖器之分路,其額定應為三十安培以下。二、單一住宅以外場所裝設固定式紅外線電暖器者,得由額定五十安培以下之分路供電。三、固定式電暖器及電動機應視為連續負載。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93條 …:一、暴露於可能遭受外力損傷之處者,應加以防護。二、位於濕氣場所或潮濕場所者,應使水氣或其他液體不致滲入或聚積於電氣配件或管槽內。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05條 電動機裝設於可能被滴到或噴到油、水及其他液體之場所者,其暴露帶電部分及其引出線絕緣部分,應有防護或封閉箱體保護。但電動機設計適用於前述場所者,不在此限。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06條 …可燃性物質。三、裝設於存在爆炸性氣體、可燃性粉塵及飛絮等危險場所,應依第五章有關規定辦理。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07條 電動機裝設於非危險場所,所在位置易有灰塵或漂浮物累積於電動機上,嚴重影響電動機之通風或冷卻,以致有高溫危害之虞者,應採用防塵式電動機。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25條 …十五馬力以下屬灌溉用電、位於存在危險物質、可燃性粉塵或飛絮之場所者,應有低電壓保護。